劳务关系能扣押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1:02:15 354 人看过

不能,用人单位不能这样做,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货币作为入厂押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押金退还给职工本人。

一、工伤期间发工资不发由哪个部门解决

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离职员工工资拖欠多久犯法

拖欠超过一个月就不可以了。工资需要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法规定新员工入职几天有工资

新员工入职几天也有工资。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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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3日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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