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8:17:18 422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妥善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构的作用,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构

各县(市)区、乡(镇)要按照《辽宁省农业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省政府第26号令)规定,建立和完善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依法解决本辖区范围内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县(市)区仲裁委员会为行政复议机关,主任由分管农业的副县(市)区长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乡(镇)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担任,委员由经管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审计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乡(镇)经管站负责。

二、受案范围

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当事人一方的书面申请,受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受案范围包括:发包方就开发、经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和其他资产,依法取得使用的国家资源,与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以及各承包方之间签订的转包、转让等流转合同发生的纠纷。

对下列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一方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3.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

4.无明确被诉人的;

5.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

6.无正当理由拒绝预付仲裁费的。

三、仲裁程序

1.农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调解小组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发包方所在地的乡(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

3.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直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7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发送被诉人,被诉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5.仲裁委员会组织现场勘察或者对物证进行技术鉴定,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并制作勘察笔录和技术鉴定结论,由参加勘察、鉴定的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6.仲裁委员会办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应当遵循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7.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

8.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由仲裁庭进行仲裁。

9.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前5目内,将开庭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经两次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做缺席仲裁。

10.仲裁庭进行仲裁时,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和质证,经评议后做出裁决。

11.仲裁庭在评议案件时,应当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尊重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做出裁决。

12.仲裁决定做出后,应当制作仲裁决定书。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四、复议程序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乡(镇)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2.申请复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县(市)、区仲裁委员会提交复议申请书。县(市)、区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诉人。

3.县(市)、区仲裁委员会对复议案件,必须全面审查乡(镇)仲裁委员会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受复议申请范围的限制。

4.县(市)、区仲裁委员会办理复议案件,必须依照上述仲裁程序进行。

5.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原仲裁委员会决定正确的,应当驳回复议申请并制作复议仲裁决定书;认为原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不当的,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复议仲裁结论,并制作复议仲裁决定书。复议仲裁决定书由复议仲裁员签名,加盖县(市)、区仲裁委员会印章。

当事人对复议后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受理。

五、仲裁费的收取标准

仲裁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案件办理终结,仲裁费由败诉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比例分担;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按所达成的协议处理。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费(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1998年以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上半年取得了很大成绩,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投资环境都有了极大改善,在土地管理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改造和治理整顿步伐,全面推进土地有偿使用进程,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充分利用今年后三个月时间,依法征收各项土地费(税),做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资产流失,力争今年全市实现一亿元的地产收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土地费(税)征收问题通知如下:一、征收土地费(税)的范围和内容(一)范围1、全市行政区域内,除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石油天然气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确定的用地外,其他项目用地一律列入本次土地费(税)征收范围。2、重点是政治、经济、文化、工业中心和城市居民点应实行有偿使用
    2023-06-10
    153人看过
  •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发(2008)9号发布日期:2008-1-31执行日期:2008-1-31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32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高度重视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但村庄规划编制滞后、农村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农村用地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促进我市农村村庄建设健康有序推进,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各部门、各县区必须进一步高度重视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
    2023-04-22
    172人看过
  •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市、县(市)区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已经预留的机动地,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5%的部分,其承包经营权属于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不得用于承包给新增人口;已经发包给新增人口或其他无承包经营权人的应当收回,分包给具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短期内难以收回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自今年4月1日起,发包方应将发包收益分配给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具
    2023-06-10
    433人看过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通知
    近几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开展了以迁村腾地、治理废弃地、复垦荒芜闲置地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工作。实践证明,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既增加了耕地,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又改善了农村社会环境,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深受群众欢迎的事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7〕11号文件关于要“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土地整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我省土地管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必须看到,我省耕地形势严峻,一方面人增地减矛盾日益突出,人均耕地和土地后备资源中的宜耕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土地闲置浪费十分严重,零星废弃地、荒滩荒山等没有得到合理利用,土地的集约利用、内涵发展还大有潜力可挖。初步测算,全省仅迁村腾地一项,就可整理开发耕地170多
    2023-06-10
    278人看过
  •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铁岭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铁政办发[2008]53号发布日期:2008-6-17执行日期:2008-7-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已于2002年开始实施。为了保证《铁岭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目前五险合一的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明确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由原规定铁岭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扩展为铁岭市区域内各级各类企业、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上单位均应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应贯彻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保企业应在所在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生育保险,铁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参保单位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生育保险。三、办理时限。尚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在发文之日起3013
    2023-04-23
    387人看过
  •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意见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03年3月1月起正式实施。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党在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政策的归纳、总结、巩固、完善、发展和法制化。这部法律的颁布,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发展农业,稳定农村,富裕农民;对于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二、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月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三月份的宣传月活动,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良好氛围,做到家喻户晓
    2023-06-10
    181人看过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市区涉外房地产管理的通知
    城区、石湾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了搞活我市市区涉外房地产业,加强我市市区涉外房地产的开发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市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是我市涉外房地产开发管理机关,负责策划和组织市区(含城区、石湾区)利用外资开发房地产的“五统一”工作(即统一规划、征地、开发、经营、管理),研究、制定、实施有关涉外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二、涉外房地产开发工作,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佛山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暂行规定》、《佛山市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执行。市国土局要切实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严格控制压低地价出让成片土地开发的情况。三、严格审批控制“涉外房地产”的规划、建设和出售权限。凡需要在港、澳、台及国外出售的房屋,要经市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市建委才能给予报建,市房地产管理局才能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并要区别于境
    2023-06-10
    397人看过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玉林市城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有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挖掘道路,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根据我市与广西西能管网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地下管网沟道集约化建设项目合作协议要求,决定对玉林城区地下管线实行统一建设,有偿使用的管理模式。现就加强玉林城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依附新建、改建或拓宽的城市道路而敷设的强电弱电管线必须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由广西西能公司投资建设(南流江以北区域)。在市政府未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之前,由市建设局负责洽谈有关事务,并参与建设管理。各单位可通过租赁、转让方式取得管线管道使用权,租赁、转让费用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二、对现有城市道路敷设的地下管线管道实行就地保护,维持现状。对现有城市道路没有下地的管线一律要求敷设下地。各经营单位确需增容的可持有关文件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广西西能公司负
    2023-06-10
    131人看过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大型文体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前阶段,我国有些城市在组织大型活动中连续发生特大恶性人员伤亡事故,引起了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大型活动防范事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对大型活动安全的管理。为规范全市大型文体活动的秩序,预防并有效控制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就加强我市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必须获得批准。申请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有所在地文化或体育部门认定的合法身份;申请举办文体活动的个人,必须经所在地文化或体育部门批准,并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能资格证明及举办活动的相应条件,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出有关活动方案和说明、安全保卫措施、场地管
    2023-06-09
    163人看过
  •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今年2月开始,我市各级及时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从省、市两级督查掌握的情况看,我市土地市场秩序总体上是较好的,整治工作的开展比较深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为确保我市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现就加强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重要性的认识。这次治理整顿各类工业园区,不是少数同志误认为的要“收”、“急刹车”,而是规范工业园区依法用地、合理用地,使工业园区规范健康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文件、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认真
    2023-06-10
    391人看过
  •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辽政办[2004]9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县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将使用正版软件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为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孙德兰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久生,市版权局局长麻国
    2023-06-08
    283人看过
  •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通乡油路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六盘水市通乡油路建设拟三年内完成。今年省公路局同意建设实施235.73公里,要求年内完成。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资金:每公里省公路局补助10万元,市配套20万元(其中赵普线、汪木线25万元/公里),县(特区、区)配套10万元(其中赵普线盘县配15万元/公里)。运煤公路考虑重载运输,超概算部分市交通局从运煤公路维改费中安排补助(总投资以市计委批复为准)。市、县(特区、区)项目配套资金分两期拨到市通乡油路建设办公室专户。要求3第一期划拨配套资金总数1/3于2004年6月底前到位,第二期划拨配套资金总数2/3于2004年8月底前到位(项目资金配套情况见附件一)。二、工程招投标:按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通乡油路(水泥路)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交公[2004]3号)要求办理,实行公
    2023-06-08
    317人看过
  •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严禁非法转让土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国土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的“财富之源”。几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资源管理和资产管理并重,既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又合理开发利用了存量土地,较好地发挥了土地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不经政府批准,非法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开发商搞“联建”;有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改变原划拨土地用途,擅自开发成商品房、门店进行出售、出租;有的损害农民利益,不经征为国有就将集体土地建成商品房或商业门店对外出售、出租,使集体土地非法进入了市场。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冲击了正常的土地市场,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而且严重干扰了政府的统一规划,造成国有土地资产的严重流失。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
    2023-06-10
    355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依法清收拖欠银行利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当前,我市企业拖欠银行利息问题十分突出,这种状况,一方面严重危害了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扰乱了社会信用秩序;另一方面,使企业资金供求形成恶性循环,银行难以灵活调剂资金支持经济发展。为认真解决这一问题,充发挥信贷资金扶优限劣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7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加大依法清收拖欠银行利息工作的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企业信用观念,规范企业转制行为。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履行借款人的义务,按借款合同清偿贷款本息。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承包、租赁、分立、合资、联营、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的信贷监管和偿还本息的责任。各级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转制行为,切实保障银行依法收
    2023-04-30
    316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产假计算的通知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8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7
      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主要针对于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作出处理依据。
    • 市XX《关于审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上海XX大学全国重点大学!投档线和北京大学、XX大学不相上下。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6
      农村土地纠纷有很多种情况,由土地的性质、权属等等影响。那么,以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为例: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对这些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规范机动地管理。集体机动地,要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商议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招标或公开协商方式发包,严禁暗箱操作或仗权承包。同等条件下,机动地优先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