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实施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5:30:41 188 人看过

一、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实施执行?

遗嘱作出即成立,但生效时一定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立遗嘱相关文章
  • 专利实施什么情况下实施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3,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4,为了公共健康的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专利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5,为实施从属专利的需要而强制许可。一、专利到期后可以续期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到期后不能续期,对于专利权来说其存在相应的期限。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本条规定说明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
    2023-03-21
    481人看过
  • 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所立遗嘱的意义
    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以口头形式所订立的遗嘱为口头遗嘱。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以哪份为准;如果遗嘱人身前立有多份遗嘱的,而且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例如多份遗嘱都是约定同一栋房子如何处置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的遗嘱为准,多份公证遗嘱的,以最后公证的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23-07-18
    113人看过
  • 遗嘱什么情况下判定作废
    一、立遗嘱人原因(一)立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二)立遗嘱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之一: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受到欺诈,所立遗嘱无效。(三)立遗嘱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之一: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受到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以上三种情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四)立遗嘱人撤回自己所立的遗嘱,原遗嘱作废。(五)立遗嘱人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变更前内容作废。(六)立遗嘱人订立多份遗嘱,遗嘱之间存在冲突。公证遗嘱优于一般遗嘱,后订立遗嘱优于先订立遗嘱。遗嘱冲突内容作废。(七)立遗嘱人订立的遗嘱与遗赠之间存在冲突。后订立的优先于先订立的。(八)立遗嘱人订立的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之间存在冲突。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
    2024-01-10
    21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遗嘱无效哪些情况下遗嘱不生效
    遗嘱无效不生效的情况: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4、伪造的遗嘱。5、遗嘱被篡改的。哪些遗嘱是无效的?(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2、伪造的遗嘱;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严格来说,这些情况下是由于遗嘱继承的
    2023-07-26
    4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能实施拘传
    以下情况下才能实施拘传: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可以拘留的情况如下:1、司法拘留: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
    2024-01-23
    21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中止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行政强制法,中止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等等。《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
    2023-04-12
    214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遗嘱信托会终止执行?
    1、执行遗嘱信托在执行遗嘱中规定的各项事务已经完成,则信托关系即告终止,信托机构的责任自行解除。不过,法律一般都规定了终止信托须履行一定的手续。如果执行遗嘱信托契约、或命令中另有订定,虽然规定的事务已经完成,则仍需依契约或命令的规定行事,或进行或终止。如果在执行遗嘱中发生特别情形,可由信托机构提出,也可由受益人(继承人、受遗人)、原委托人(亲属会议)提出,经多方同意或法院特许,随时解散信托,信托就宣告终止。2、执行遗嘱信托的成立。执行遗嘱信托可因如下情形而成立:(1)遗嘱人以遗嘱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2)遗嘱人委托他人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3)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亲属会议选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4)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5)信托关系因遗嘱人指定而成立的。其遗嘱视同信托契约,有同样的效
    2024-01-06
    48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实施交通管制
    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的情形是: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一、交通事故拘留15天会有案底吗会的,行政拘留就是一个处理结果,也就是案底,或者叫违法前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
    2023-06-21
    83人看过
  •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什么样的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什么样的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有立遗嘱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
    2024-02-01
    39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行政强制措施在诉讼期内能够执行
    我国行政机关在进行诉讼的期间是可以对被告人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但是被告如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一、简述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税务行政诉讼是国家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诉讼活动一样,应遵循一些共有的诉讼原则,但税务行政也有自己特有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这是《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一些原则,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这一原则表现得尤为明显。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考虑如果在税务行政诉讼期间,停止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一方面剥夺了税务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利,在税务管理上形成一种暂时的“真空”或放任阶段;另一方面,即使退一步讲,如果这一税务行政行为在诉讼结
    2023-03-01
    268人看过
  • 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无效?
    出现以下情形时,遗嘱人订立的口头遗嘱依法无效:1、在口头遗嘱订立之后,遗嘱人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2、遗嘱人撤回其口头遗嘱的;3、其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4、立遗嘱时见证人不符合条件的;5、口头遗嘱是伪造或者被篡改的等。一、口头遗嘱需要几个证人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一、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二、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二、遗嘱继承需要见证人遗嘱包括以下几个形式:只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需要见证人。首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2023-06-22
    30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税收保全措施
    一、什么是税收保全的保全措施(一)简易措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二)一般措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
    2023-06-07
    283人看过
  • 遗嘱未指定执行人的情况
    如果设立的遗嘱不存在遗嘱执行人的话,那么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进行执行。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但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遗嘱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的区别遗嘱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的区别:遗嘱继承人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遗嘱执行人的权力是:1、确认遗嘱真实性、合法性;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4、召集继承
    2023-07-01
    82人看过
  •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1、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在什么情况下适用1.在法定期限内不制造或不使用其专利的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向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申请在公平条件下实施其专利,在合理期限内未取得许可的,专利局可以根据该单位的申请,授予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本条可以理解为专利主管部门实施强制许可的正常条件。具体而言,强制许可的实施应当具备:一是申请人具备实施专利的必要条件;第二,申请人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的报酬;第三,只有当申请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然无法获得该许可时,才能实施强制许可。专利局可以在国家紧急或非常情况下授予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或者为了公共福利。”本条款可理解为在异常条件下实施强制阻抗的条件。专利权是专有权,但任何权利都不是权利,都应服从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在国家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为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授予专利局强制许可的决定符合立法意图。它是
    2023-05-07
    28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遗嘱
    词条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立遗嘱
    相关咨询
    • 一般情况下,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02
      遗嘱继承在有以下情况会失效: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什么样的情况下能成为遗嘱执行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0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 不能设立遗嘱的情况是什么设立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遗嘱的有效性建立在当事人的遗嘱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
    • 立遗嘱需要什么?什么情况下立遗嘱?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立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比如要照顾胎儿和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不违反其他法律。
    •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以遗嘱形式写代书遗嘱?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3
      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对遗嘱见证人作了补充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也就是说,如果想让代书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