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市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
1、购得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缴清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相关税费、银行按揭贷款本息。
3、申请人及其他共同所有权人同意上市。
4、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上市的情形。
二、南昌市经济适用房上市提交的材料
申请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家庭,应当由主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含共有产权证书);
2、房屋所有权人(含产权证书上载明的所有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及其他共同所有权人同意上市的书面证明(签字确认后的《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缴纳价款和相关契税
1、若购房人住房和经济条件未超出申请上市时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按(注明价格-购房价)×60%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若购房人住房和经济条件超出申请上市时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按(注明价格-购房价)×100%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其中,注明价格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上注明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购买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经市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2、缴纳的价款纳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
3、购房人需依法缴纳房屋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税率按照申报纳税时国家房屋契税相关政策执行。
四、南昌经济适用房上市流程
申请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家庭,应当遵循如下操作流程:
1、申请人及共同所有权人填写《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本流程第五条所规定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将《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由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3、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南昌市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和经济状况核查工作操作流程(洪房字[2014]28号)规定的流程审核申请家庭(申请人及共同所有权人)上市资格:住房保障部门核查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后,符合住房条件的委托民政部门核查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政部门核查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后出具核查报告供住房保障部门做上市资格审核参考。
具体审核标准为:
(1)除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外,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申请上市时南昌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申请人及共同所有权人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不含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4、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家庭的住房和经济条件审核结果并按本流程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开具《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告知单。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送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5、申请人持《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告知单,向市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专户银行缴纳相关款项,并取得《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进账单。
专户银行每日将《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进账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给市财政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并在每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进账单(汇总表)盖章纸质版送交市财政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
6、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进账单,向房屋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缴纳相关房屋契税,并取得完税凭证。
7、申请人将《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进账单、房屋契税完税凭证交至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相关材料移交给市房产档案部门进行建档,并向申请人开具《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转为完全产权告知单。
8、申请人持《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转为完全产权告知单、《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进账单、房屋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利证书及相关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土地权利性质由“划拔”登记为“出让”,房屋性质由“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为“商品住房”,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按《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转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进账单的落款时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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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程序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1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程序 1按类领表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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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6(1)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申请人户籍、收入、住房面积等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并组织人员到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经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和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后,将相关申请档案报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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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如何购买经济适用房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4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①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②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③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①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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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1根据最新消息,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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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是什么经济适用房买卖时要按哪些原则购买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1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购房人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