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破产防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53:32 230 人看过

(一)强化清算组织的职能

清算组织是破产还债程序中临时成立的工作机构,清算组织负有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接收、保管、清理、估价等职能。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下逃避债务与清算组织不严格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能有很大的联系。因此,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后,清算组织应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并对其登记造册。清算组织可依法强制财产持有人交付破产企业的财产,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及时汇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二)加大对破产欺诈行为制裁的立法力度

行为人实施破产欺诈行为,既有直接因素,也有间接因素:既有主观上的动因,也有客观上的动因,是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促成的结果。用立法的形式严惩破产欺诈行为,对破产企业逃避债务将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首先,对于一般逃避债务的破产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主要从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上处理,视其逃避债务的情节、损害的程度,加强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的力度。其次,对于严重的逃避债务,给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的财产利益和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我国有关破产欺诈的刑事立法还比较薄弱,条款规定的内容不明确,定罪量刑缺乏操作性。长此以往,必然助长欺诈行为,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三)做好破产法的宣传引导工作,使破产树立正确的破产观念

依法宣告破产是国家对商品生产进行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依法确认、处理破产案件,对于调整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理顺市场关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淘汰资不抵债的落后、低效益甚至无效的企业,可以使生产、销售更为集中,优化资源配置,刺激竞争,推动生产力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是对企业成立以来经营状况的否定,不是剥夺企业的再创制权、再发展权及企业职工的就业权。所以必须做好破产的宣传工作,使破产企业树立正确的破产观念,面对市场经济、尊重市场经济中的激烈竞争、优胜劣汰的法则,充分认识到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中的正常而又必然、的结果,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相反,是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手段,是尊重市场经济的做法,从而消除破产企业的逃避债务的想法和做法。

(四)用法律形式划定破产界限

所谓破产界限,是指法律所确定的引起破产程序开始的事由,又称破产原因。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均以企业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破产界限。企业是否严重亏损,不能仅以亏损额来判断,还要结合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

对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有四点应当注意:第一,正确认定清偿能力。清偿能力通常由资金、信用和生产力三部分组成。只有同时不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认定无清偿能力。第二,无力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清偿期已届满并经债权人请求履行而不能清偿的债务。第三,无力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清偿对象众多而不是个别债权人,在相当长时期内一直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资金周转不灵。第四,无力清偿是债务人客观上不能的经济状态,它与债务人的主观判断和意愿无关,与债务人故意停止清偿的主观行为也不相同。无力清偿与资不抵债不同。资不抵债可以作为确认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唯一的标准。

(五)严格法律程序,认真审查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提供的材料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同时提供企业的财产报告书、企业报表、债务清偿单和债权清单等足以说明企业亏损达到资不抵债的材料以及亏损的原因、经营形势和今后趋势、债权总额与债务总额比较情况。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供的破产申请材料之后,应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广泛的了解,综合分析判断,有力地论证企业的亏损程度,防止申请人滥用破产申请,逃避债务。

(六)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超前预测

在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的迹象加以观察和分析,以防止破产企业先逃避债务,再申请破产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总之,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克服破产临界期限内和破产程序中侵犯债权人利益观象的发生,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加强资产评估的社会公正性。评估的职责只能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对资产的认定与作价应依规则进行,不由当事人协商作价,也不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定价。

第二,强化债权人会议,把好决策关。债权人会议既是对破产事务进行决议的议事机构,又是对破产企业命运享有处置权的权力机构,同时还是破产程序的监督机构。

第三,严肃破产还债程序,破产本身就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失去全部受偿的可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处置破产财产只能严格依照法定的破产还债程序进行。经审查确认设定了担保物权的债权,债权人没有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应当优先受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终结破产程序;在拨付破产费用后对破产财产的处分,则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和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恶意破产相关文章
  • 怎么防范买家恶意拖欠风险
    买家拖欠款项的情况是什么大买家/老买家发生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激增的交易量已超过买家自身的经营能力,致使其短期偿债能力出现问题;二是蓄意欺诈。买家通常先以小额历史交易中的良好付款表现骗取国内出口商的信任,使其在后续大批出货时放松警惕,买家最终在收到货物后寻找种种借口长时间恶意拖欠货款。怎么防范买家恶意拖欠风险(一)关注信用限额的价值,尽量避免超限额出运。买家信用,主要是指买家在交易过程中的履约表现,即商业信誉,包括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两个方面。支付意愿体现了买家的道德水平,支付能力表征着买家的偿付能力,二者共同构成商业信誉即信用。但是,对一个特定买家而言,无论是道德水平还是偿付能力都不是无限的。由于信用产生于交易,而交易往往以货币为媒介进行结算,所以信用水平和等级也可以通过具体的货币金额加以衡量,亦即信用限额。信用限额是中国信-保对出口企业按照保单规定申报的出口可能承
    2023-06-01
    425人看过
  • 恶意贷款的特点与防范策略
    违法发放贷款罪表现有哪些:(一)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将大额贷款分解成多个小额信誉贷款,由大额贷款客户收集小额信誉贷款客户信息,编造小额信誉贷款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虚拟贷款资料,发放贷款。注:以农村信用社最为常见,因此,信用社信贷人员应当高度重视。(二)未依法对借款人身份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明知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发放冒名贷款。(三)明知用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按规定对借款人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四)在信贷受理、发放业务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担保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贷款手续,未对担保人身份进行调查核实,违规发放贷款。(五)未严格审查实抵押房产、土地、车辆权属、重复担保情况等资料,及未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资信情况开展实质调查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六)未对借款人资产情况、运营情况
    2023-07-18
    346人看过
  • 如何防范买家恶意拖欠货款
    (一)关注信用限额的价值,尽量避免超限额出运。买家信用,主要是指买家在交易过程中的履约表现,即商业信誉,包括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两个方面。支付意愿体现了买家的道德水平,支付能力表征着买家的偿付能力,二者共同构成商业信誉即信用。但是,对一个特定买家而言,无论是道德水平还是偿付能力都不是无限的。由于信用产生于交易,而交易往往以货币为媒介进行结算,所以信用水平和等级也可以通过具体的货币金额加以衡量,亦即信用限额。信用限额是中国信保对出口企业按照保单规定申报的出口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累计最高赔偿额。中国信保批复买家信用限额是建立在对买家的当前偿付能力、历史付款记录等信息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买家信用的科学和客观的授信,它既是保险人对特定买家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内控机制,也是协助客户防范和规避收汇风险的主要手段。在本案中,超限额出运不仅加大了a公司自身承担风险的系数,同时也扩大保险人的承保风险。因此,建议
    2023-04-19
    470人看过
  • 恶意破产的法律风险
    恶意破产罪是指通过虚假破产手段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罚和罚金。恶意破产申请表现为债务人逃避债务或债权人毁损债务人信誉,旨在滥用破产以谋取私利。 恶意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恶意破产申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以恶意申请破产的方式借以逃废债务;二是债权人以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为目的恶意提出破产申请。这些行为旨在利用破产,用债权人的损失使企业摆脱困境或谋取个人的私利,属于对债务豁免的滥用。 恶意破产行为的法律后果 恶意破产行为是指企业或个人以不诚实的方式申请破产,以逃避债务
    2024-01-05
    259人看过
  •  银小借恶意扣款的风险与防范
    近期发现银行卡被不明来源的贷款扣除资金,可能是涉及非法融资和诈骗。应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此类问题,并查询相关交易明细,确认资金具体是从何途径扣除的。同时,建议使用银行卡绑定的支付工具进行消费,以保障资金安全。提起诉讼,要求工商管理对其进行整治,因为像这种小额贷款的网络信贷本身就有非法融资的问题,同时报警,这种行为涉及到诈骗。这种情况是银行卡绑定微信、支付宝、银联钱包、移动等支付工具。首先要查询一下银行卡的交易明细并打印,确认是从什么扣款途径扣除金额的。网络信贷非法融资网络信贷非法融资是一种涉及非法、高风险的行为,可能导致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2024-04-18
    453人看过
  •  防范恶意拖欠:有效措施有哪些?
    该内容主要讲述针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协商、投诉举报、申请支付令、仲裁和调解等方法解决争议。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则需承担加付赔偿金的责任。针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您可以采取以下方法:首先,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此外,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以上方法仍无法解决争议,您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调解。依照相关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向 法 院 申 请 支 付 令 有 用 吗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通常是有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3-09-04
    236人看过
  • 缺乏防御外资恶意并购的规范
    ?外资对于中国内地企业的并购完成后,往往有两种做法:一是终止企业运营,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获取国内市场份额的目的;二是把并购获得的企业转变为其下属的加工企业,作为跨国公司全球生产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既没有知识产权也没有核心技术。我国的企业成了外资公司的加工厂,我们的工人面临下岗的危险。一些地方政府在与外商谈判过程中,基于对并购成功率的片面追求,也往往会对此做出让步。一方面使被并购企业的中方职工的权益受损,另一方面增加了社会负担,增添了不稳定因素。一、公司并购的类型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指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公司之间的并购。横向并购有利于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生产的进一步集中。2、垂直并购垂直并购指处于产业链上下游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垂直并购的优点除了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的基本特性外,主要是可以使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约资源和能源
    2023-06-24
    366人看过
  • 银行破产风险防范政策
    关于银行倒闭政策,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央行、财政部、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制定,已经于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存款保险条例》。大多数人对于银行的印象停留在存储资金的作用上,因此银行倒闭时,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存款怎么办,《存款保险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该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在《存款保险条例》中专门针对银行存款做了赔偿的规定,最高可赔付50万。主要内容是:1、偿付限额50万元人民币;2、保险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3、对民营和中小银行将是利好。银行倒闭政策的优势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1、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2、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使风险早发现
    2023-07-01
    134人看过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防范
    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违法犯罪分子为逃避制裁,采用恶意透支的行为方式也十分狡猾多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持信用卡在不同的特约商户,网点频繁使用、取现,每次使用取现的金额都在银行规定的限额内,积少成多,最后形成大量透支,再携款潜逃,使银行无法追回透支款。二是持卡人申领信用卡时弄虚作假,伪造身份证,私刻公章,伪造保函证明等,骗取发卡行的信任,从而领取并持有信用卡,之后进行恶意透支。三是私相授受。例如台湾某居民甲向银行申领信用卡后,交由同伙乙,由乙持卡到外地疯狂购物消费,大肆恶意透支,金额达几十万台币。等一两个月后,当签购账单寄达信用卡的原持有人时,甲便持没有离台证明旅游证件向银行报称账项出错,由银行承担该笔费用。由于凭真卡异地购物,账单签名与卡上记录相符,发卡行很难查到信用卡领有人私借信用卡串通他人恶意透支的证据,也难发
    2023-04-22
    386人看过
  • 如何防范企业破产讨债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减少行政干预在正确发挥政府在企业破产工作中的作用的同时,应尽量减少行政力量对企业的干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破产工作的影响。企业破产是市场行为,而不能是政府行为,政府在企业破产工作中应依法办事,创造推行与破产制度相适宜的法制环境,从大局出发,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外地与本地、发展与稳定等方面的关系,要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假破产,真逃债现象的发生。对清算组的工作,评估机构的活动,资产变现的方式,人民法院都应当直接介入并加强监督。(二)完善破产立法,规范破产行为我国现行破产法立法宗旨偏重于企业改革,对实现债务人公平清偿重视不够,从司法实践看,该法从指导思想到具体内容已不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修改和完善破产法已迫在眉睫。破产法应明确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及
    2023-12-14
    54人看过
  • 如何应对私企恶意破产
    一、如何应对私企恶意破产(一)强化清算组织的职能(二)加大对破产欺诈行为制裁的立法力度(三)做好破产法的宣传引导工作,使破产树立正确的破产观念(四)用法律形式划定破产界限(五)严格法律程序,认真审查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提供的材料(六)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超前预测二、数额较大的标准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
    2023-06-06
    58人看过
  • 浅议恶意破产及其遏制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得以迅猛发展,特别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模式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优胜劣汰成为一大规律。一大批企业由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残酷竞争,出现严重亏损或者严重资不抵债,不得不选择破产之路,从而彻底退出市场。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已越来越成为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而在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常常会发生破产案件呆帐意图在破产时获得核销;有的企业则低价处分企业的资产,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还有的企业抽逃巨额注册资金,而企图在破产时蒙混过关;等等。企业的上述行为,其目的不外乎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以前破产案件债权受偿率通常极低甚至为零的重要原因。(二)债权人恶意。相对而言,债权人恶意申请企业法人破产的情况不是那么普遍,但在审判实践中也时有发生,而且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会越来越多地遇到。由于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特殊性,人民法院一旦受理破
    2023-06-06
    413人看过
  • 防范企业破产5大秘诀
    2005-10-2514:20:42破产与企业资金的流动及循环有着很强的关联性。通常认为,企业活动被迫中断就是破产,或者说在企业活动中资金循环难以为继的状况。如果资金不能有效循环,那么企业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等的供应就不能进行,作为现金流量来源的“销售额”也会无从实现,而由此支付的企业员工的工资就难以保证,最终导致员工(尤其是技术员工)的离职,并使企业经营难以为继。从企业循环看,资金循环中断(破产)的状态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企业经常性收支出现赤字的状况;另一种是经常性收支虽是黑字,而财务收支是赤字的状况。我们以年度内的资金循环为例说明资金是如何循环的:在企业内部,通常以经营性收入与经营性支出的差额作为经营年度资金的源泉,会计界称之为“现金流量”。为便于把握现金流量,应当考察它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在损益表中,折旧是作为费用项目(企业的非流出费用)记入账户的,其金额与资金的收支计算不同,即折旧所代
    2023-04-23
    139人看过
  • 怎样制止恶意申请破产
    一、怎样制止恶意申请破产对于如何遏制恶意破产,我国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均没有明确规定。(一)为了切实防止当事人恶意申请破产,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月30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便对如何防止恶意破产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已经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或者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人民法院对其破产申请裁定不予受理。第十四条规定,对十二条规定情形受理后才发现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同时还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也就是说,今后人民法院一旦审查认为破产申请出自申请人之恶意,则不会再受理其破产申请,即使已经受理的,仍
    2023-06-06
    22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恶意破产,又称破产欺诈,是指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申请人,意图通过申请企业破产的合法方式,达到某种不正当或者非法的目的。 恶意破产表现有: (一)一种是债务人以恶意申请破产的方式借以逃废债务; (二)一种是债权人以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为目的... 更多>

    #恶意破产
    相关咨询
    • 如何防范买家恶意拖欠货款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关注信用限额的价值,尽量避免超限额出运。 (二)加强对大买家/老买家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加强规避风险的基础工作。保险公司的保险并不能完全取代出口商对风险的内控机制。 对出口商而言, 一、是应全面搜集买方信息,实时跟踪买方当前经营状况。 二、是在贸易合同中订立物权保留款。
    • 购房者如何防范业主恶意退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0
      第一,房地产公司的处理明显属于逃避责任; 第二,保修期的起算点不应按照开发公司的认为去认定; 第三,你有诉讼的权利。 提示1、你可以依据去年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主张你的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何防范借贷纠纷和恶意诉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民间借贷纠纷中怎么维权(一)在合同中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二)注意取得和妥善保存合法借款凭据。(三)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
    • 企业恶意破产怎么样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28
      一、常见的公司恶意逃债的行为当公司收到大量货款或货物,或遇到其他经济纠纷时,股东悄悄把资产全部转移,然后既不年检,也不还债,人去楼空。经过一段时间后,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使得债权人讨债无门。 二、公司恶意逃债怎么办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如果逾期不清算,或者虽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
    • 民间借贷中的恶意诉讼要如何防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8
      第一,不管是朋友之间还是亲戚之间的借贷活动,都应当要求出具书面借据或者其他类似书面凭证。同样,如果还款,则也应当要求归还书面凭证。如因故没法归还书面凭证,则记住一定要重新写一份收条,同时注明之前的借据等凭证作废。第二,民间借贷中的资金来往,尽量减少现金流动,特别是大额借款,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等方式进行,同时在银行凭证上注明是借款用途或者归还借款的用途。第三,在书写上述借据或者还款凭证时,不能过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