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9:34:46 188 人看过

从概念中能够看出来,职务侵占罪跟侵占罪的区别还是挺大的,两者之间从表述上最大的区别就是犯罪的主体上,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侵占罪仅仅是自然人。具体的区分如下所示:

1、主体

职务侵占罪: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注意,这里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侵占罪:这个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人的犯意

职务侵占罪:犯本罪的人在自己的想法中就是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

侵占罪:这个罪的主观内容则是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犯罪人的做法

职务侵占罪:触犯本罪的手段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就是通俗上所说的化公为私。

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

侵占罪:成立这个罪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侵犯的对象

职务侵占罪:本罪的侵犯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

侵占罪:本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注意: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案件的处理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要满足成立该罪的条件就会被依法起诉;

侵占罪:本罪属于民事范围,如果当事人不想起诉的一般不会处理,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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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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