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管辖地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08:40:16 50 人看过

交通事故管辖地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十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交通事故案件管辖地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案件管辖地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属于侵权案件,对于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事故发生地。

交通事故如何界定

1、主体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2、行为要件,即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

3、主观要件,作为主体的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

4、后果要件。即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

5、特殊要件。所谓特殊要件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分为车辆要件和道路要件。交通事故中必须有一方是车辆,并且车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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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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