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20:30 242 人看过

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买广州社保,回老家生小孩可以报销吗

可以的。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生育金男女同时都能领取吗

可以。1、生育津贴的话是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的,只要是满足了国家规定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就可以。在我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补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女员工在生育期间休产假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在享受计划生育的手术期间,休产假也是可以的。法律法规上规定了其他一些情形。2、一般只要连续缴纳满12个月以上的,就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而且后面是不能够断交的。用人单位已经给员工缴纳的生育保险,那么员工在生育期间就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待遇,如果员工未就业配偶是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话,那么也可以从配偶的生育保险中支付。

三、生育津贴没到账是否可以停保

生育津贴没到账不可以停保,社保缴纳不到规定年限的,以及未按时缴纳的不符合领取社保保险要求,需要补缴之前未缴的或者缴纳满一定年限才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生育津贴一般什么时候申请生育津贴条件要求条件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险生育津贴要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2、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3、要在生完孩子90日内办理生育保险购买多久能报销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
    2023-08-18
    166人看过
  • 什么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津贴?1、所谓生育保险:生育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
    2023-08-16
    330人看过
  • 生育津贴享受到什么时候可以辞职
    休完产假就辞职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有: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你辞职没有关系。辞职之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劳动者如果是非因本人意愿而辞职,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本人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劳动者是自愿辞职的,则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
    2023-07-06
    164人看过
  • 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能否同时享受?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能同时享受的,生育津贴就是工资性的补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国家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要求为:(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此外,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参保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基金。在欠
    2023-07-03
    500人看过
  • 什么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本单位当月人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在实践中,生育津贴般从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生育津贴的提交过程是单位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提交材料,经社保局审核合格后备案,然后支付给公司,再由用人单位向女职工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津贴。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
    2023-08-07
    187人看过
  • 南京晚育职工享受哪些生育津贴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网上公布的《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不仅女职工的晚育假明确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职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产假98天,晚育的再延长30天送审稿规定:女职工生产或者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或者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妊娠10周以内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10周以上16周以下流产的,享受28天的生育津贴;妊娠16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今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江苏省
    2023-05-01
    194人看过
  • 职工享有生育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
    享有生育津贴的条件和支付方式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生育津贴已成为一种对职业妇女表示关注的重要国际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使她和她所生产的婴儿能够在产假期间按照适当的生活标准维持无所匮乏的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其根本目的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进行保障。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
    2023-05-05
    249人看过
  • 南昌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限标准
    1、取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的生育津贴;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的生育津贴;3、结扎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的生育津贴;4、妊娠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的生育津贴;5、妊娠三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含四个月)流产的,或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三十天的生育津贴;6、妊娠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享受四十二天的生育津贴;7、妊娠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七个月以上胎儿子宫内死亡或婴儿出生后死亡的,享受九十天的生育津贴。
    2023-05-10
    421人看过
  • 南昌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限
    1、取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的生育津贴;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的生育津贴;3、结扎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的生育津贴;4、妊娠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的生育津贴;5、妊娠三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含四个月)流产的,或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三十天的生育津贴;6、妊娠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享受四十二天的生育津贴;8、妊娠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七个月以上胎儿子宫内死亡或婴儿出生后死亡的,享受九十天的生育津贴。
    2023-05-10
    297人看过
  • 男人结扎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浙江《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于11月22日正式公布。本《办法》在2001年9月1日施行的《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基础上,对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做出了调整。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有三处。一是生育保险费比例上调。此前,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以职工的相关工资为基数,按照0.7%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新《办法》将生育保险费比例调整至1.2%。二是男人结扎也可享受生育津贴。《办法》规定,职工只要办理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不论男女,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均可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三是职工未就业配偶也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023-04-26
    318人看过
  • 是不是能办准生证,就能享受生育津贴
    一、是不是能办准生证,就能享受生育津贴“可以,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证,准生证,父母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医院方的发票,出入院证明,原始发票等材料申请即可。”二、生育津贴可以办准生证吗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供准生证,如下: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三、怀孕再登记能办准生证吗计划生育服务
    2023-04-04
    214人看过
  • 剖腹产生育津贴能享受几天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3)难产假。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2、生育医疗费(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
    2023-06-25
    138人看过
  • 误工费和住院津贴的享受条件是什么?
    住院津贴是社保的内容,属于医疗保险的范围里面的。住院津贴为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事先确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伤害而住院治疗,会按要求给予补贴。住院津贴保险金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180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年缴60元,住院日津贴有40元今年起,本市在职职工因病、因伤住院将可享受每天40元的住院津贴,最高可获得7200元津贴。昨天,市总工会宣布,本市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首次推出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只需每年缴纳60元,即可在住院时享受津贴。全市在职职工均可参加该保障计划。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每年缴纳保费60元,保障期为一年,当职工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
    2023-07-18
    215人看过
  • 上海市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是多久
    关于生育保险金(电话:12333)与你的缴费基数有关系上个月的缴费基数×月份+3000具体计算方法:1、不是晚育,顺产:2892×3+3000=11676元2、不是晚育,刨腹产:2892×3.5+3000=13122元3、晚育,顺产:2892×4+3000=14568元4、晚育,刨腹产:2892×4.5+3000=16014元另外,2892元是最低生育生活津贴基数,如果单位缴纳基数比2892元高,还是按照实际缴纳社保基数的来。举例说明:如一从业妇女上一年度月工资性收入为10000元人民币,高于本市月平均工资300%,即高于9876元人民币,则按规定其最高社保缴费基数是9876元人民币,则其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数额为每月9876元人民币×按规定应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不足部分的每月124元人民币应由企业自行解决。上海生育保险规定: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
    2023-05-30
    5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生育津贴可以享受哪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
    • 2017上海小产假享受的生育津贴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
    • 武汉生育津贴享受标准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1、个人身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
    • 生育津贴享受几个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有关生育津贴享受几个月的具体解释如下: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
    • 生育津贴的享受哪些情况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