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种类及适用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08:42:12 281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种类: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适用条件:

一是证据确凿。

二是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三是符合法定程序。

一、二审终审后还能再审吗?

二审终审后还可以再审,只要申请人理由充分,有新的证据,或者二审审理程序、法律适用有问题等都可以引起再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二、不服二审判决怎么办?

二审判决后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审判决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可分为维持性判决(维护原判)和变更性判决(改判)两种类型。维持性判决适用条件是: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变更性判决适用条件是: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原判认定事实不清,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二审判决属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上诉。

三、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行为有效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行政机关有此种处罚权,不存在滥用处罚权或超越处罚权;二是被处罚者有行政违法行为,且违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法定免除处罚情况;三是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四是处罚决定适用行政法律、法规正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一审相关文章
  • 附加刑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刑法附加刑有4种,分别是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附加刑中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是什么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他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的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我国
    2023-06-30
    182人看过
  • 新行政法行政判决的种类有哪几种
    一、新行政法行政判决的种类有哪几种1、判决维持判决维持是确认、肯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行政诉讼法规定,判决维持必须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确凿,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具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真实存在。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是指适用了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条文款项,而且处理的性质、形式和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程序,是指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2、判决撤销判决撤销,是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决撤销:(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3、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判决撤销的一
    2023-06-06
    78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一般有哪些种类
    我国行政案件的种类一般包括有:1、行政诉讼类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2、行政处罚类案件,行政主体依照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等。一、处分和处罚哪个重要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主体不同所以无法比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拆迁不合理要怎么办对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
    2023-04-07
    1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撤诉撤销一审判决的条件是什么
    1、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和上诉人(二审)或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4)撤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作出。(5)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应当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2、行政诉讼撤销一审判决的条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
    2023-06-24
    495人看过
  • 行政裁决有哪些种类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是侵权纠纷,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同时,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做出强制性的赔偿裁决;第二是补偿纠纷,补偿指的是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的弥补;第三是权属纠纷,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为一个财产的所有权,或者是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了争议,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行政机关确认并作出裁决。《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4-04-23
    374人看过
  • 离婚赔偿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4、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婚外情的情形有哪些离婚赔偿1、婚外情的情形只有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才符合法定请求离婚赔偿的情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
    2023-07-02
    491人看过
  • 抗辩权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狭义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狭义上的抗辩权即包括: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保证中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民法典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
    2023-07-05
    1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新的哪一条适用旧的
    行政诉讼新法旧法的适用:当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相冲突时,除旧法具有溯及力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新法,即对新法生效后发生的事件适用新法,对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适用旧法。但当新法明确规定有溯及力时除外。一、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赔偿员工吗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果更换法人代表,但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二、法的效力等级法的效力等级一般规则如下:第一,不同位阶(制定主体不同)。(1)一般原则:位阶原则,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冲突时);(2)特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变通;特别行政区
    2023-06-27
    11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
    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符合法定条件,向被告申请颁内发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告拒绝颁容发或者不予答复。(2)被告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及社会保险金。(3)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被告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一、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
    2023-02-09
    2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申诉再审的期限有多久?申诉的种类有哪些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行政诉讼申诉再审的期限有多久?1、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2、再审的审理期限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6个月)。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3个月)。申诉有哪些种类?诉
    2023-05-06
    393人看过
  • 继承的种类及条件有哪些
    一、继承的种类及条件有哪些一、法定继承;二、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三、遗赠扶养协议;四、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五、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哪些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如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人会丧失继承权。且前两项行为绝对失去继承权,后一项行为,若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的,可以不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
    2024-01-10
    44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有哪些类型及案由的特点
    1、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3、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4.行政赔偿类案由不单独提起,而是跟在前两者之后共同提起。一、拆迁安置纠纷财产的分割应该怎样办理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
    2023-03-23
    179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
    (一)行政复议1、申请人包括: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3、行政复议机关(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4、申请复议期限(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1)复议申请书;(2)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3)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6、行政复议的受理,应在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二)行政诉讼1、受理的情况(1)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2)对行政复议不服。2、起诉期限(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
    2023-04-05
    40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和第140条第4款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看,我国的不起诉有三种,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可以简称为法定不起诉;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可以简称为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可以简称为存疑不起诉。(一)、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其具体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足以证实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2、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犯罪嫌疑人死亡的;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从诉权的角度讲,对这类案件,人民检察院或者不具有诉权,例如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控诉权归被害人行使,或者诉权已经消失,例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因此,人民检察院只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毫无酌定的余地。(二)、酌定不起诉
    2023-02-10
    10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一审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初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第一审程序的任务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行政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査请案件事实。... 更多>

    #行政诉讼一审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对审理行政案件可以作出哪些判决,行政诉讼判决的适用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诉讼判决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所查清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经过审理,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
    • 诉讼保全适用的种类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2
      我国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所进行的诉讼保全的种类一般包括有: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 刑罚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8
      有期徒刑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六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十五年。 2. 若罪犯被判处数罪并罚,则有期徒刑最高可达到二十年,但不得超过该数字的总和。 3. 若罪犯先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则减刑后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还应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 行政行为的种类及分类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7-06
      1.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卫生局责
    • 专属管辖适用的诉讼案件种类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17
      在民事案件中,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案件由专属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种是不动产引起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产生的纠纷有港口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继承引起的纠纷由死亡时所在地或遗产所在地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