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函需要对方签字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1:43:42 68 人看过

一般信访告知书是必须签字的。信访人被要求在信访受理告知书上签字是信访部门的工作程序要求,表明收到了信访人的信访需求,相当于已被信访部门立案,进入调查阶段。有权处理机关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信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对于具备回复条件的初信初访,信访部门要在15日内告知信访人信访材料收到了,并且交办给了有权处理机关具体责任单位。同时,有权处理机关具体责任单位要在收到信访材料后的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信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理论上,30天内应当收到有权处理机关的是否受理告知书。

告知函合同纠纷是否有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告知函是否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告知解除合同的,告知函送达当事人后生效,合同就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条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向对方收取违约金怎么写告知函
    违约告知函__有限公司: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委托,就贵公司拖欠委托人货款事宜,致函如下:贵公司与__于年月日签订__号采购合同一份,贵公司向委托人采购__,合同总价计人民币__万元。委托人已依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贵公司接收__后已投入生产并且生产的__已上市销售,但贵公司早应支付的第三期价款__万元尚未支付委托人,已属违约。现委托人授权本律师致函贵公司,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__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和违约金或及时回复,以示诚信,并求长期合作。相信贵公司不会为此付出法律负面代价及企业声誉损失。特此函告联系电话:__律师事务所__律师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2023-03-04
    71人看过
  • 签三方离职后需要签解约函吗
    一、签三方离职后需要签解约函吗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后离职的,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签订三方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1、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2、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3、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
    2023-04-19
    55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不结案,需要对方签字吗?
    对方没有签字,表示对事故认定可能有异议,对方可能会向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也就是说有可能改变这个责任认定,同时也表示对方不愿意调解。如果在没调解或法院判决的情况的情况下,你也不可能到保险公司理赔。就当前情况,你只要耐心等待,如果你车损,由保险公司定损后,该修车的修车。保险公司会催伤者结案吗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的,一般来说结案的时间并不影响理赔,只要合同索赔时效期间内进行结案,超过的时效,一般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如果是放弃权利,绝大多数情况是没有提供必要单据和不领取保障金,因此需要关注。在找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需要准备好单据、住院证明等,要和保险公司交涉沟通,以免资料不齐,造成理赔延误等情况,就得不偿失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
    2023-07-06
    179人看过
  • 信用卡催收上门能签告知函吗
    一、信用卡催收上门签告知函针对信用卡催收上门签告知函,如果催收让你签个协议,告诉你签完协议之后再也不会对你催收,千万不要相信,也千万不要签,签完协议以后你很快就会被起诉。二、信用卡逾期会有什么影响1、产生信用卡逾期违约金;2、逾期利息;3、不良信用记录;4、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5、信用卡逾期还款记录会被记入央行征信系统,生成不良信用记录;6、若逾期数额较大,银行将直接起诉持卡人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三、纠纷被起诉会不会坐牢1、诈骗罪才会,仅仅是借款是不会的。2、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并不是因为欠款犯罪,而是因为诈骗犯罪。3、还不上是有一定原因的,并不是主动逃避债务想骗取信用卡里的钱占为己有,况且也没失联,还主动联系银行要还款。不是诈骗。
    2023-05-17
    178人看过
  • 告知函可以约定单方解除吗
    一、告知函可以约定单方解除吗告知函不是合同,只是通知当事人一些事项的文书,所以告知函是不需要约定解除的。但告知函可以告知当事人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
    2023-01-18
    370人看过
  • 立案通知函会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吗
    立案通知函不会以短信的方式告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寄送给当事人,如有困难的,会以电话告知。立案通知书和立案决定书的区别在于后者是决定立案,前者是立案后告知相关人员。一、立案通知函会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吗立案通知函不会以短信的方式告知。一般由公安机关制作书面的立案通知书,再将通知书寄送给当事人;寄送立案通知有困难的,公安机关可以以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二、立案通知书和立案决定书的区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案决定书是决定立案,立案告知书是已立案再告知相关人员。《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
    2023-07-02
    404人看过
  • 起诉对方是否需要事先告知?
    起诉不需要告诉对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决定立案后,会在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传票送达被告,要求被告签收,如果被告在收到后的十五天内提出答辩状的,法院会在收到答辩状那天起五天内,将副本发送给原告。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民事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原被告,如果没有被告的以下信息,法院不会受理:名字、年龄、籍贯、常住地、联系方式。其他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等不是必须材料。其中名字和年龄不要求绝对正确,比如被告名字中某一个字错误,但是与被告本名中的字是音近或形近是没有影响的,年龄也是如此,而联系方式和住址是通知被告的主要方式,至少有一个是能够联系上被告人的。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的被告名字或年龄与被告实际名称或年龄相差太大,导致原告提供的被告根本不存在,或者联系方式与住址存在错误,导致无法将应诉通知材料送达,无被告应诉,则视为原告起诉无明确被告,裁定驳回起诉。没有被告上述材料的,可以
    2023-07-05
    217人看过
  •  是否需要在起诉前告知对方?
    不需要,法院在收到案件后,案件会到达法庭,之后法院会直接向被告送达诉讼状、传票,被告需要签收。根据我国民诉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不需要,法院在收到案件后,案件会到达法庭,之后法院会直接向被告送达诉讼状、传票,被告需要签收。根据我国民诉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 院 立 案 后 如 何 送 达 被 告 ?尊敬的法官,您好!我方当事人因故未能出庭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第131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已依法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经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第129条规定,原告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可以缺席判决。根据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
    2023-09-16
    419人看过
  •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需要告知对方吗
    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需要告知对方吗是的,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告知当事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二、抽血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抽血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
    2023-04-24
    75人看过
  • 起诉借钱不还的人需要告知对方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必须自立案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告送达起诉书的副本。这就意味着在原告采取法律手段诉求借款者偿还欠款时,法院负有责任将起诉书副本及时准确地送达到被告手中,以便被告在收到副本之日起计算,最迟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庭提交答辩状进行抗辩。因此,原告虽然无需亲自向被告通知提起诉讼的事实,但是法院却需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此举。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也不会对法院继续审理该案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
    2024-08-03
    179人看过
  • 单方签字给对方,对方不签字给合同生效吗
    一、单方签字给对方,对方不签字给合同生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当协议双方皆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签署并盖章或亲笔按下指纹确认无误后既能正式生效。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无论是商业交易还是普通民事案件中,签订的任何合同都必须确保当事双方的签字、花押以及盖章等多重认证齐全后方能够依法有效成立。若其中一方仅签了名而另一方尚未做出相应签署的话,则这份合同将会因未完成法定程序而无法达到法定的成立及生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单方签字合同会生效吗仅由某一方签署的合同并不具有适用性。同样地,一个合同乃是基于双方
    2024-07-15
    449人看过
  • 一方终止合同需不需要事先告知对方?
    一方终止合同是需要通知对方。合同一方中止履行合同,要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但对通知的方式没有作出规定,所以可以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系的协议。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劳动者单方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
    2023-07-03
    276人看过
  • 调岗函:员工签字必需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工资待遇等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您可以根据单位的安排变动岗位。根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在原岗位工作,如果单位拒绝您的要求而辞退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调岗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员工调岗的法律规定如下: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2023-07-04
    303人看过
  • 解除协议告知函是律师函吗
    一、解除协议告知函是律师函吗律师函是由律师签的文书,如果解除协议的告知函是律师接受委托合同签的,告知函就是律师函,如果是当事人出具的,就不是律师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
    2023-06-04
    45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律师函需要本人签字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4-22
      律师函需要本人签字。律师函必须要有律师签字和盖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律师函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 起诉对方需要提前告知对方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4-30
      起诉对方不需要提前告知对方。原因如下:1、法院收案后,案件到法庭后,是由法院直接送达诉讼状、传票,需要被告签收的;2、根据国家民诉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签字需要给被告方付费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2
      什么调解机构既然存在被告就是法院吧如果是在法院调解的,诉讼费减半收取,至于原告还是被告出,也是调解商量着来。
    • 交通事故是否要在认定书上签字不要告知对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7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要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你应当到交警部门索要交通事故认定书,得到认定后,就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了。你要把对方车辆投保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肇事车辆车主和肇事司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赔偿费用。误工费证明可以由私企出具工资证明,即使证明不了,也不是按照最低生活标准进行赔偿,而是按照你从事的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告知对方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9-28
      婚前财产公证是需要对方知道的。   婚前财产约定是指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合法财产的归属事宜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男女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是需要双方同时到场签字确认的。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