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的判决是否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2:30:32 315 人看过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角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且通常情况下双方对此负有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为了方便诉讼等原因,在判决离婚时可以就双方的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的分担问题一并作出判决。不过应该指出的是,人民法院就双方共同债务问题作出的判决,仅是为了解决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而不涉及夫妻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所作出的判决,不是改变原有的夫妻承担责任的性质,故此类判决产并不意味着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担保债务另一方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夫妻一方担保债务另一方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担保债务另一方是不一定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一方担保债务,如果该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另一方也要担责。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承担的责任。但是如果是一方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则另一方不要担责。二、离婚债务规避的问题应如何应对离婚债务规避的问题应通过发布申报债权公告,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夫妻共同债务起诉过程中,将夫妻列为共同被告等方式对应。且前述的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以及双方共同签字所负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三、夫妻一方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但
    2023-05-06
    184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会用个人财产偿还吗,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责任还是共同责任
    一、夫妻共同债务会用个人财产偿还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可能用个人财产偿还。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责任还是共同责任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
    2023-05-06
    339人看过
  • 夫妻一方应否对配偶的担保之债承担连带责任
    配偶不应对担保之债承担连带责任。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通常情况下具有无偿性,由担保合同受益的则属于例外,要证明担保合同受益的举证责任应为债权人而不是担保人。其次,夫妻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可以以其独立的人格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活动,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两人信用也不能划等号,不能说认可了夫的信用,也就认可了妻的信用更不可以说夫和妻的信用必然存在连带关系。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也要承担担保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日常支出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时所负的债务。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1、
    2023-06-13
    272人看过
  • 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归属是否一定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离婚后,夫妻对共同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离婚后财产归属的原则有哪些离婚后财产归属的原则是: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
    2023-08-06
    249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双方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丈夫在外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丈夫在外借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
    2023-03-08
    218人看过
  • 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案情简介原告郑某与被告赵某结婚后,生活一直不和睦,两人于2004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协议中对夫妻债务的处理作了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包括欠徐某5万元,欠王某3万元,共同债务共计8万元。其中欠徐某的5万元由赵某偿还,欠王某的3万元由郑某偿还。2004年8月,王某的债务到期,郑某按照约定主动偿还了该3万元借款。2005年2月,郑某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原告是徐某。原来徐某的债务到期后,赵某仍未归还,经过多次催要未果之后,徐某将郑某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要求郑某连带偿还这5万元欠款。郑某认为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对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作了明确约定,约定这5万元应当由赵某偿还,因此认为徐某应当向赵某主张债权,而不是向自己主张权利。但是法院最终判决郑某败诉,她需要偿还该5万元借款。法院判决后,郑某即归还了徐某这笔借款。2005年6月,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向自己归还垫付的这5万元欠款。郑某的
    2023-08-15
    468人看过
  •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什么
    一、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什么包括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具体有:用于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共同生活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用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分割协议内容1.债务确认:首先明确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通常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2.债务分割: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确
    2024-01-07
    210人看过
  • 借款合同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借款合同夫妻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般来说,借款合同夫妻是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但是要分情况: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2023-04-17
    491人看过
  • 夫妻债务如何债务连带清偿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离婚时应当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协商分割不成或者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
    2023-08-08
    449人看过
  • 妻子是否应对丈夫的债务共同承担责任?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有责任共同承担。丈夫欠钱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情况的,妻子要承担连带清偿的义务。反之,则没有义务还债,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丈夫欠钱需要妻子还吗丈夫欠钱如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妻子也是要还的。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8-14
    254人看过
  •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
    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公司的股东原则上对公司债务以投资额为限承担不连带的有限责任,但这一原则存在例外。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连带清偿责任应如何执行由于到期未还,原告向法院起诉。另查明,炉具厂系民政局开办,其注册资金由民政局和惠民服装厂共同出资,民政局投资2万元,惠民服装厂投资3万元,但两被告实际均未投入注册资金。法院判决:炉具厂偿还原告借款5万元,民政局、惠民服装厂在各自投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民政局向法院提出,其注册未投入的资金是2万元,但已
    2022-04-21
    26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欠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我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权利。但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在我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些债务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夫 妻 一 方 欠 债 , 如 何 分 摊 偿 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分摊偿还呢?首先,债权人应该明确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
    2023-09-01
    210人看过
  • 夫妻双方借债担保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借债的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归个人使用,或者借款一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则属于个人债务。一、法律规定离婚债务怎么办?离婚时有债务处理:(一)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司法实践中,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包含两种情形:1、婚前一方个人形成的债务,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离婚时,夫妻应连带承担。2、婚后一方借债,一般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二)基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的界定标准,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存在,或并非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或者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配偶一方无须担责。《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
    2023-03-06
    91人看过
  • 夫妻对侵权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在共同侵权和教唆侵权、帮助侵权的侵权行为中承担侵权责任,在其余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夫妻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或教唆帮助另一方实施侵权行为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09
    23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务可否在判决中确定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一般是这样的,不管是夫妻哪一方向外借的钱都认定为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当事人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7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当事人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
    •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哪些样的?怎样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7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通知债务人后生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夫妻一方连带清偿责任的免除,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连带清偿责任的免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非债务方配偶应向债权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对个人债务的认定不能成为非债务方配偶对抗债权人的理由。但在债权人知道债务人以自己名义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时,债务人配偶可免除连带责任。此外,债务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实施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配偶亦得免除连
    • 夫妻有连带清偿对方债务的义务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2
      夫妻有连带清偿对方债务的义务;清偿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清偿债权方可以在事后向另一方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