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累犯有判缓刑的吗
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累犯从严是一项世界性的刑罚制度。只有不具备累犯的这一法定情节的才可能适用缓刑,是与刑法第六十五条“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不论其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多长时间,也不论其前罪判处何种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何种刑罚,都以累犯论处。
由于累犯受过刑事处罚,没有接受教育,没有认真进行思想改造,恶习不改,明知故犯,一犯再犯,主观上已形成犯罪习癖,犯罪人格难以矫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极有可能再危害社会,不符合缓刑的实质要件,如将其放在社会上改造,犹如放虎归山,只有通过关押才能有效地对其实行改造,实现刑法目的。
二、累犯能取保候审吗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累犯由于人身危险性比较大,因此一般是不能取保候审的。但是如果累犯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被例外地处理: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首先,要适用缓刑必须就要先符合了规定的条件,除此之外法律方面也明确规定了,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格外,要是认定属于累犯的话,其实在服刑期间也是不能被假释,但如果符合条件的话,还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判缓刑会构成累犯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3判缓刑不会构成累犯。 首先,累犯是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 其次,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最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 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判缓刑不会构成累犯。
-
被判缓刑构成累犯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7曾经被判缓刑现在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的前提是:前后两个行为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只要有其中一个行为被判处的是缓刑、管制或者拘役,就不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由此可知,只有之前的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现在的犯罪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才构成累犯
-
被判缓刑构成累犯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01、被判缓刑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法律依据《刑法》第65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
-
判缓刑犯新罪构成累犯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3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由此可见,构成累犯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判处缓刑并不满足累犯的构成要件,所以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能构成累犯。
-
缓刑犯构成累犯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3不构成。缓刑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实质上是没有被执行过刑罚,这样就缺少构成累犯的必要条件。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