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交货地与合同履行地有什么联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1:42:41 260 人看过

约定了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也可理解为交货地。

一、合同上没有写一式几份有效吗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的法律类型

(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三)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交货地是履行地?
    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交货地不一定是履行地,履行地涉及双务的,就是买方付钱,卖方交付商品;而交付地应是单方的,只涉及卖方交付商品。所以,交付地应和(其中一个)履行地一致,履行地不见得和交付地一致。一、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二、怎么确定货物的交付地点?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如果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有明确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情况下才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标的物的交付地点。如果当事人
    2023-03-22
    178人看过
  • 民法典委托合同履行地是交货地吗
    一、民法典委托合同履行地是交货地吗不一定,如果合同约定交货地是履行地的话,那么交货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则要视情况确定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委托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1、当事人条款。2、委托处置的事务。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4、报酬。5、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
    2023-04-18
    301人看过
  • 交货地点和合同履行地是一样的吗?
    交货地点和合同履行地并不一样,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来执行处理,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一、怎么确定交货地点?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如果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有明确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情况下才应
    2023-03-27
    435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属于送货地吗
    1.送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履行地是合同中双方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送货地为合同履行地,这时的合同履行地就是送货地。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管辖法院1.首先看合同对管辖法院有无约定,如有约定并且约定有效,根据约定确定。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对于合同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来讲,法院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约定管辖。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
    2023-06-21
    61人看过
  • 发货地属于合同履行地吗,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发货地属于合同履行地吗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要依据合同性质决定合同履行地,所以发货地是不是合同履行地,要依据合同性质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履行的规则1、履行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2、履行标的合同的
    2023-04-18
    184人看过
  • 购销合同怎样确定履行地和交货地
    1、购销合同交货地可以约定为履行地。法律关于履行地的确定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2、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购销合同的履行地要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看合同标的,如果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供应合同是组织间为落实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
    2023-08-14
    265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与标的交付地一样吗
    一、合同履行地与标的交付地一样吗交货地点和合同履行地并不一样,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来执行处理,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怎么确定交货地点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如果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交付地
    2023-05-03
    182人看过
  • 被送货地应该是合同履行地吗?
    送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
    2023-03-24
    256人看过
  • 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有什么关联
    一、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有什么关联合同一旦解除,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即归于终止,则无法再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了。合同成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其含义是:(一)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其标的规定是什么,义务人就应当履行什么。(二)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
    2023-05-06
    176人看过
  • 土地入股与分红有什么联系
    土地入股与分红的联系有:土地权利人入股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社员交社统一经营的土地评定为若干股,土地权利人每年依照入股合同按股份分红,按社员人社的土地股数从每年的收入中付给社员适当的报酬,入股人根据其常年产量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厂房吗占用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建设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且集体建设用地仅限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三种使用范围。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既不能在集体土地初级市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在集体土地二级市场以转让、出让或出租形式获得。综上,农村集体土地上建厂房必须是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
    2023-06-19
    339人看过
  • 我想知道车辆租赁合同履行地是哪里
    一、我想知道车辆租赁合同履行地是哪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判决书承租方:出租人:(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二)租期为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
    2023-06-09
    56人看过
  • 货物交付地是不是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对交货地点做出约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
    2024-01-05
    497人看过
  • 购销合同中发货地是否为履行地?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购销合同中发货地不一定是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仍不能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的,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这时发货地才可能成为履行地。一、合同约定不明怎么解有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上述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履行中产生麻烦;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制定合同履行地原则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是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无约定的,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
    2023-03-06
    334人看过
  • 提货地能否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定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3-06-09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合同履行地与交货地两者有什么联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关于合同履行地与交货地两者的联系如下 一、交货地 是指商品交易所规定的,为执行期货合同而需交付“实际”商品时,应该运交的地点 二、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 交货地是合同履行地吗,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8
      关于交货地是合同履行地吗的回答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
    • 合同履行地是指货物交货地点还是货物归属地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16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订立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那么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想知道关于担保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就担保合同的合同履行地问题而言1、保证合同被告住所地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依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保证合同的被告住所地也是按照上述的规定来确定。 2、保证合同履行地 主合同和保证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
    • 合同履行地可以是货物的货物交付地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2
      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一般情况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