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履行地市场价格如何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9:11:16 449 人看过

签订承揽合同后,产生争议的,对承揽合同履行地市场价格进行举证的,由原告提供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承揽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双方协商的基础是国家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其前提是双方的平等、自愿。在此条件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的态度,达到求大同存小异,使分歧顺利得到解决。争议双方在协商不能达到意见统一时,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仲裁解决

指争议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对裁决必须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我国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

3、诉讼解决

诉讼就是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在检察院的监督下,解决该争端的一切活动。诉讼包括起诉、审判和执行三个阶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的履行期限
    一、承揽合同的履行期限承揽合同有效期,一般是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三、合同约定不明确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
    2023-05-06
    13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市场价价格欺诈?
    一、如何认定市场价价格欺诈?1、认定价格欺诈的条件包括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类、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八)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
    2023-04-29
    162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举证由谁来举证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定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照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承揽合同纠纷时,一般来说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况下会举证责任倒置,这要视实际情况而定。证明承揽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一般有:1、买卖合同、承揽合同;2、订(定)货单;3、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凭证、保函等。工程承揽合同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在承揽合同纠纷中,即使无法确定承揽人交付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但是根据承揽合同的举证规则,只要原告对承揽人加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提供了证据进行了证明,根据
    2023-08-04
    104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承揽合同如何适用?
    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在承揽合同中,承揽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与定作人支付一定的报酬之间形成对价关系,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的约定,则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并向定作人交付了定作物以后,才能获取报酬权。对于定作人来说,他接受定作物的期限,也就是他支付报酬或价款的期限。如果承揽人没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则定作人可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如果承揽方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而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应由承揽方负责修整或调换,若经过修整或调换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并可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拒绝支付价款或报酬。
    2023-06-09
    335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吗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
    2023-02-23
    480人看过
  • 合同价格是否低于市场价?
    低于市场价的合同有效。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无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报价低于市场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么价格低于市场价的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合同有效。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
    2023-07-09
    332人看过
  • 关于承揽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间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第20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土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气也就是说,《民诉法意见》除了规定加土承搅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外,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一、店铺转让合同发生纠纷归哪个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三条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
    2023-03-08
    469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评估承揽合同的履行状况?
    根据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以下规定来确定履行地: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且给付货币,则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且交付不动产,则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且涉及其他标的,则应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以上规定旨在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妥善解决。根据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以下规定来确定履行地:-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且给付货币,则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且交付不动产,则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且涉及其他标的,则应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以上规定旨在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妥善解决。 民法典承揽合同中,如何判断履行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24
    483人看过
  • 承揽合同合同履行地可以随便起诉吗
    承揽合同纠纷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一般也是能起诉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且若当事人在不违背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加工承揽合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签订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1、承揽合同的条款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2、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
    2023-08-11
    130人看过
  • 承揽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一、股东权益纠纷的管辖规定是什么?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
    2023-03-07
    406人看过
  • 承揽合同承揽人未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吗
    一、什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称作定作物。承揽活动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民事活动,诸如加工、定作、修理、印刷等,均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故承揽合同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合同类型。二、关于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主要有以下几点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2、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
    2023-03-03
    58人看过
  • 承揽合同在履行时 出现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一、合同签订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有管辖权。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也可以书面协定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等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
    2023-03-08
    154人看过
  • 承揽合同如何进行分类?
    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4.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5.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6.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他承揽合同还有印刷合同、设计合同、翻译合同等。
    2023-06-09
    202人看过
  • 承揽人如何履行保密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785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因此承揽人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承揽人为完成定作人交付的工作,常常需要定作人提供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等,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通常在市场是难以购买到的,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这种工作成果对定作人来说往往具有特殊的作用,或具有商业价值,是即将投放市场的新产品;或具有科研价值,是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等等。这些工作成果,既可能涉及到有关商业利益、商业秘密等;也可能会涉及到工业产权的内容,对此,为了维护其自身权益,定作人常常会要求承揽人保守秘密,而承揽人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定作人要求保密的内容,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一、承揽合同的效力有哪些1、承揽人的主要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2)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
    2023-02-22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如何举证没履行合同如何举证已经履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4
      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收集对方没有履行合同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
    •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应注意哪些事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9
      (1989年8月8日(1989)法经(函)字第22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9)沪高经核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 加工承揽合同签订中如何判断履行地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03
      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方法如下: 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以承揽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6
      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法典中口头承揽合同如何举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2
      口头承揽合同可以其他相应的证据进行举证。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还是有很多的,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达成承揽协议的,可以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据进行举证,比如有证人的,可以提供证人作证,有其他物证的,也可以提供其他的物证进行证明。 【相关延伸】 问: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答:民事案件包括以下证据: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