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管辖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54:50 307 人看过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政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也是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所以行政诉讼法规定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包括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对复议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和对海关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其特点与其他种类案件不同,这些特点决定了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这样规定主要是从案件重大复杂角度出发的。同时也考虑到这些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有一定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比较复杂,其涉及的方面和范围比较大,案件的审理的结果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也比较大,形成案件后对人民法院审理的难度较大。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2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2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够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以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期徒刑相关文章
  • 上级法院有权审下级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必要的情况下,上级法院也可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2023-04-22
    33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级别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2004)民立他字第10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鄂高法明传[2004]55号《关于要求将第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指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诉讼标的金额确定级别管辖是《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原则,不应随意扩大解释,故请你院依照法律规定的上述原则确定级别管辖。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2004年4月30日附:最高人民法院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将第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指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请示与答复一、基本情况及请示的问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触电损害赔偿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且与以往相比,此类案件呈现出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的数额越来越大,而判决赔偿数额与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的数额差距很大,经终审判决赔偿的数额往往低于该院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受案标
    2023-06-05
    77人看过
  • 中国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初审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当双方或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将引发争议。如果双方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面履行合同,则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应为诉讼标的,并相应确定管辖权级别;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标的的金额应当根据诉讼请求的具体金额确定,管辖级别应当确定。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权,从而增加诉讼标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出被诉讼法院管辖范围的,一般不予变更。但是,当事人故意回避不同级别管辖权的规定,但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分级管辖的规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除外,下级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包括:1。重大涉外案
    2023-05-07
    25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二、对于本通知第一项标准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四、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
    2023-04-13
    72人看过
  •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是怎么划分的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4、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5、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023-06-13
    223人看过
  •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法院各自管辖那些案件
    所谓管辖,简单的说,就是确定第一审案件应由哪个法院受理。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1.其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023-06-11
    68人看过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执行案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京高法发[2006]357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以及通过仲裁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统一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上述案件,高级法院原则上不得将上述案件指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此通知下发之前,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原则上不得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通知所称“仲裁”,包括国内仲裁、涉外仲裁和国际仲裁,但劳动仲裁除外。请各法院接此通知后,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仲裁执行案件的受理和执行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特此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00六年十月
    2023-06-09
    331人看过
  • 哪些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下列法院有权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五)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第一审民事案件?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3-07-24
    320人看过
  •  民事案件级别管辖范围与金额
    中国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负责审理不同额度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法院审理标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案件。1.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涉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地,或者案件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范围范围:本文将分析互联网广告中的定向投放问题。定向投放是指在互联网广告中,根据用户的某些属性(如年龄、性别、地理位置、兴趣爱好等)进行定向投放广告,以便提高广告投放效果。然而,在定向投放过程中,广告主和广告平台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如广告主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广告平台则需要遵守法律
    2023-10-16
    303人看过
  • 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范围有哪些分工
    公民要提起行政诉讼,应按照人民法院要求提交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被告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邮编等,写明所指控的根据(包括事实错误、法律错误、程序形式缺陷、越权、滥用权力等)诉讼请求(包括撤销或变更行政决定、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然后要确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范围作了明确的分工:1.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对确认发明专利权、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级人民法院还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一般行政案件要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2023-06-14
    52人看过
  • 哪些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会一审
    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的范围是什么?评析: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法院中最高级别的法院,除了审判第一审案件以外,主要担负着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死刑缓期两年案的核准、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以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为此,法律规定中只将影响大、涉及面广,但数量不多的全省性重大案件划归高级法院管辖。陈希同身为北京的父母官,贪污、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很大,为保证公正处理案件,由北京高级法院管辖本案是完全正确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由于基层法院分布广数量多,最便于群众就地参加诉讼,也最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所以,基层法院是普通刑案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是: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案;外国人犯罪的刑案。这三
    2023-04-27
    353人看过
  • 中级法院行政诉讼管辖范围包含哪些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这种分工产生两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对于审判机关来说,确定了同级法院之间审理行政案件的具体分工,明确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我国法院系统分为四级,确定各级法院的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能够提高诉讼效率。二是,对于原告而言,则是发生争议后,应该到哪一级的哪一个法院起诉的问题。这样,可以让原告在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时及时寻求救济。二、《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出中级法院行政诉讼管辖范围为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性强的案件专业性强的
    2023-06-18
    95人看过
  •  一审法院案件范围
    中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具体规则如下:1. 民事案件:涉及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2. 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1.涉及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经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法院一审案件范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
    2023-10-27
    143人看过
  • 法院管辖范围的层级结构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法院有四级,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每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案件影响来确定级别管辖。在实践中,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往往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但各地人民法院确定的级别管辖争议标的数额标准不尽相同。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互联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般是由于因互联网产生的民事案件,如互联网合同纠纷、网上购物纠纷等。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
    2023-07-03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无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如何确定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
    • 基层管辖的范围,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
    • 高院审理发明专利行政案件,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和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l、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不动产提起的行
    •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哪些,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管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
    • 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原审法院移交第二审法院的案件,是否属于管辖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首先,关于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