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的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4:32:40 110 人看过

(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滥用职权罪属于哪个要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有什么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5、其他人员。

三、挪用公款罪中的犯罪主体有哪些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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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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