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主和工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雇主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工人,受雇主劳动管理并从事雇主安排的有偿劳动的人员(III)工人提供的劳动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雇主与雇员没有劳动关系,可参考以下凭证:
1。工资发放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2。雇主发给工人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和其他证明身份的文件
3。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出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其中,雇主应承担第1、3和4项相关凭证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依照第一条规定招用劳动者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是,对于符合签订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录用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没有规定,则应实行同工同酬
第14条第3款:如果雇主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未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实施条例第六条:自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聘用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月薪两倍的工资,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雇员未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自该日起一个月的次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自被录用之日起一年内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者立即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和原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建议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予以支持:“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未签定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以认为双方有无限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根据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但同时在下列情况下,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受雇主劳动管理并从事雇主安排的有偿劳动的人员
(III)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
II。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参考以下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2)雇主发给工人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许可证”和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三)由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雇主应对第(I)、(III)和(IV)项中的相关凭证承担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对于符合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工人,如果工人提议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雇主应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雇主提议终止劳动关系,则应支付每满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四、建筑、矿山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承包工程(业务)或不具备就业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经营权。对于这些组织或自然人招聘的工人,具有就业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应承担就业主体的责任。如果工人与雇主之间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劳动部法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无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的适用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所有案件。”《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手续l程序。如果给工人造成损失,雇主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雇主未签订劳动合同和雇员要求经济赔偿的答复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办发〔1995〕309号)第17条和《关于受理劳动争议的答复》(劳办发〔1994〕96号)第4条规定,在雇主和雇员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雇主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并与雇员终止劳动关系
-
不与雇主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雇员可以享有哪些权益
369人看过
-
劳动关系如何证实,如果未与雇主签订合同?
303人看过
-
雇主需不需要与员工签订合同?
361人看过
-
在工伤期间,雇主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工伤范围
85人看过
-
员工入职后多久应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440人看过
-
如何查阅自己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
121人看过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
新公司与雇员签订了什么劳动合同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雇员损害雇主与雇主共同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5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雇主与雇员劳动合同是怎样写明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8(一)从法律关系主体上看,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和承揽人之间则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从法律关系的内容上看,雇佣关系中,用工方式、用工程度、劳动过程、劳动时间由雇主确定,雇主享有雇工劳动的一切成果,这种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对价,也不是双方协商的重点。
-
劳务派遣是以什么形式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之处: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一样:前者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合同。2、劳动合同期限不一样:前者必须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后者,根据工作情况来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3、工资和社
-
雇主与雇员发生人身损害雇员与雇员关系如何认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雇主与雇员关系的规定。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