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0 12:22:05 270 人看过

一、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消除障碍、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权、赔偿损害;

2.行政责任商业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后是否存在拘留的情况

不一定。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立案之后,若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刑拘条件,那么也是会对行为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因此,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后是否会被拘留,还是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数额如何计算和界定

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和实际赔偿的依据。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作为损失的数额。这里既包括权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权利人预期的若干年内收益。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商业秘密的开发投入、商业秘密的成熟程度、商业秘密的利用周期及其是否可以重复利用,以及商业秘密的使用和转让、市场的供求状况等。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和赔偿额。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转让和不为其他公众所知为前提。对于非法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非法出卖收入为损失额;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因此获得或增加的利润为损失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侵犯的惩戒是怎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如下: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对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处罚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怎么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三个方面,即犯罪对象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表现对商业秘密的侵犯性;危害的后果是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疑是结果犯罪,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的分水岭。何为重大损失,立法并没有作出解释。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以追诉: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
    2023-07-02
    473人看过
  • 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者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2、未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3、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
    2023-08-18
    450人看过
  • 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商业秘密的条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完全一致,即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但是对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和“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在刑法上的认定还存在模糊。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表述的“不为公众所知悉”中“公众”的含义较为含糊。通常认为,在现有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中能检索到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如不能检索到,一般作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专有技术认定。但是如果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是否为专有技术,在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争有只是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公开,根据公开的技术加以改进和演变或进行进一步研究开发后得出与权利人一样的技术能否认定侵权,也是办理此类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不能作为专有技术,因为所谓“专有”最重要的特征是其独创性。如果一种技
    2023-04-03
    446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意图以及商业秘密之界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意图以及商业秘密之界定要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意图,首先应该看其在刑法典中的序列,即《刑法》第二编分则之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很明显,侵犯商业秘密罪属于经济犯罪领域,其范围进一步缩小于知识产权领域。“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1]又或者知识产权(IntellectalProperty)“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基于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标志等而依法产生的民事权利。”[2]根据世界贸易组织1993年12月15日通过中国已经签订的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地理标记、工业设计、专利等七种分类。而要予以立法的明确规定,核心问题就是对商业秘密的范围界定。TRIPS协议第七节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未披露过的信息”(ndisclo
    2023-06-08
    343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后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措施?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后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措施,主要可追究民事、行政责任,严重的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单独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其相关法律依据只散见于各部门法中,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各地的地方性法规中也有相关规定。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后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措施,主要可追究民事、行政责任,严重的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可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的情况下,既可以选择按照侵权也可以选择按照违约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1、侵权责任的主要责任形式为:(l)消除危险;(2)返还财产;(3)排除妨碍;(4)赔札道歉;(5)停止侵害;(6)损害赔偿。2、违约责任的主要责任形式为:(1)要求继续履行;(2)承担违约金;(3)赔偿损失等。如同时牵涉到第三方——对信息加以实际利用的一方,这时第三方如是明知是非法获得仍然对
    2023-06-08
    65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怎样维权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维权: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3、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要弄清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4、协商解决。被侵害人可以与侵害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做适当赔偿,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一、买东西售后不管怎么处理1、自行协商。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要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和经营者自行协商的方式去解决矛盾和纠纷,按照法律的规定,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经营者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2、达成和解。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假如和经营者坐下来了,大家对维权和赔偿事宜谈得差不多了,双方就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双方的矛盾也就解决了。3、向消协投诉。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消
    2023-02-14
    231人看过
  •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危害结果”
    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本文不仅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和权利人的定义进行了概述,还逐一列举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四种行为。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其危害后果不像有形财产那么容易计算。如何界定其损失,如何认定其危害结果,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如何认定其危害结果?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入手,通过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实用性、价值性和保密性”四个特殊属性的分析,明确了商业秘密的损失范围仅包括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在排除权利人名誉损失的基础上,系统阐述了几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及在非正常披露和非法使用四种不同情形下侵犯商业秘密危害结果的认定方法。笔者试图通过浅显的写作,为司法机关提供参考,使其掌握如何正确界定不同情形下的损失范围和损害结果的不同认定,从而做到“以不变应对变化”,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司法。
    2023-05-07
    445人看过
  • 商业秘密需要法律保护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第86条第2款)的规定,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是指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取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前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通过对上述两条规定的比较,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低于专利,覆盖面广;商业秘密的新颖性并不排除两个以上的所有者同时拥有一个商业秘密,每个所有者的权利是平行的,而不是完全排他性的;一些商业秘密可能同时被多个单位或个人拥有;此外,当技术信息或公式成为商业秘密时,并不妨碍他人通过独立开发、反向工程、公开观察、善意获取等方式和手段获得相同的技术信息或公式,从而成为所有者。这显然不同于专利的新颖性。专利的新颖性
    2023-05-07
    245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特征及其法律效果
    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包括四个方面:(一)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二)主观方面是故意;(三)客体是商业秘密;(四)客观方面包括盗窃、泄露、擅自使用或披露等行为。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几点:(一)商业秘密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二)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侵犯商业秘密,仍然实施该行为;(三)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是商业秘密,即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四)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盗窃、泄露、擅自使用或披露等。 商 业 秘 密 罪 的 主 观 方 面 是 什 么 ?商业秘密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活动造成损失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商业秘密罪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侵犯商业秘密,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商业秘密的目的。商
    2023-09-08
    46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会造成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商业秘密会造成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2.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3.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哪些人会被定罪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实施下列的行为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1.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2.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进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3.违反保密义务或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三、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计算一般有三种计算模式,首先是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被侵权造成的损失;其次是以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第三是以商业秘密
    2023-11-12
    263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侵犯可能会导致什么后果
    一、对于商业秘密的侵犯可能会导致什么后果商业秘密的侵犯可能会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
    2023-10-18
    109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损失怎样计算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商业秘密一旦被泄露,权利人的损失往往是无法弥补的。在刑事审判中普遍认为这种损失应当指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和权利人必然失去的现实利益。而且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不能仅仅以数额为标准,应当在重点考虑研制开发成本、利用周期、成熟程度、市场前景等直接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竞争优势地位的丧失、商业信誉的下降等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他人泄露为前提。对于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出卖收入加上买受人使用后的获利额为损失额;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获得的利润为损失额。在计算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时,不能简单地以销售额为获利额,也不能以已生产的产品总价款乘以平均利润率为获利额。一般情况下,以销售额乘以平均利润率为获利额较为妥当。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
    2023-04-06
    40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执法部门
    侵犯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机构改革后,名称改为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的侵权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
    2023-03-28
    268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 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条第 3 款之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显而易见,我国法律所指的商业秘密包含技术秘密 ( 专利技术之外的有关工业上的生产技术、工艺秘决或产品配方,其自身不具有独立性或整体性,而须依附于某项专利,或依附于某项商业秘密 ) 在内。其范围既包括生产技巧、工艺秘决、产品配方这类技术信息,也包括商业经验、经营策略、营业秘密这类营业信息。这里,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
    2023-04-11
    3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侵犯法律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6-25
      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
    •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犯应该怎么承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5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 侵犯商业秘密后果是否构成犯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1
      可以要求对损害进行民事赔偿,要求监督检查部门下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金额还应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支
    •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是怎样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7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通过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或者获得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一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
    •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断是不是侵犯商业秘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企业经营都会有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商业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四、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