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及赔偿责任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9:34:44 454 人看过

一、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船运输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承运人对货物损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两者中赔偿限额较高为准。但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规定的,或者承运人与托运人另行约定高于规定的赔偿限额的除外。货物用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装运器具集装的,提单中载明装载在此类装运器具中的货物数量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量,视为货物数量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量。

二、船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船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如下:

1.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如野蛮装卸致使货物跌落或相撞的损失。

2.积载不当而致损。如轻重货物不合理堆积、货物串味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3.短装短卸损失。因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装卸货物短少、数量不足等损失。

4.照料不当而致损。如在运输途中,没有及时、适当通风;调节货舱温度导致货物腐烂、受冻等损失。

5.货物水渍损失。除共同海损外,货物遭受海水浸泡而失去使用价值等。

6.不合理绕航或变更航程导致的损失。如触礁、沉没、互撞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7.不按规定将货物装于甲板而致损。如承运人擅自将货物装于甲板上,而使货物致损等。

8.其他不能免责的过失导致货物损失。

三、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为,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

但是,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经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载明的,或者承运人与托运人已经另行约定高于本条规定的赔偿限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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