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商品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要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9:44:01 277 人看过

1、出租的房屋必须已通过工程质量验收

由于出租人将开发的商品房屋或者购买的商品房屋作为投资,希望尽快获取回报理所当然。因此,在实践中,因为开发商或购房人急于收回投资或获取回报,又因为商品房屋的承租人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目的,对承租的房屋也希望按自己的意图进行装修,因此,市场中有的当事人将出租房屋的交付期限提前,甚至房屋没有竣工就签订租赁合同,这些租赁合同或租赁行为的效力均值得讨论。

2、实施房屋预租行为,须符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在商品房屋租赁期限提前的市场客观要求作用下,在实践中出现商品房屋预租行为,并且已引起争议形成诉讼。预租是类似于房屋预售而设定的房屋使用权的期待权益,其合法权的把握首先看工程主体结构是否通过质量验收。按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的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如地方政府有房屋预租规定,应符合其规定。

3、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有具体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商品房屋租赁用途有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别,政府对其的管制也有所区别。例如,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据此,从约原则就是把握商品房屋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合法性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法律并未把房屋租赁登记作为合同的生效条件,但如果当事人把登记作为生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从其约定。

4、对新的租赁模式的合同效力,应以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评判依据。

由于商品房屋租赁市场的新情况、新的需求关系,当事人在市场运作中,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不断在创设新的合同模式和新的合同关系。这些市场实际运作模式,也许和现有的模式有很大的区别,对现有法律规定有突破,或者与现有思维模式不尽相同,但只要对搞活市场经济有利,对发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利,就应予以鼓励。所以,对因此引起的争议和诉讼,则应以具体的合同关系或合同条款是否违反国家法律、国务院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作为评判标准和依据,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应确认其合法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双方当事人就房屋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二、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为:(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
    2023-05-03
    416人看过
  • 交租金后房主不交付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交租金后房主不交付房屋则租赁合同效力如何确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
    2023-06-18
    200人看过
  • 如何准确地书写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这样写:1、出租人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2、承租人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3、房屋的位置,还有房屋的内部情况;4、房屋的用途;5、房屋的租赁期限;6、承租人应当支付的租金,以及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7、房屋的维修事项;8、违约责任。怎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解决方法有以下三种: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可以寻找房屋所在的居委会帮忙协调解决3、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1)申请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023-07-01
    52人看过
  • 准确把握劳动仲裁时效
    申诉时效问题,应当在规定的1年期限内及时提出仲裁申请。申请形式上要采用书面形式,按规定提交申诉书,并且要依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不能自己随意选择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申诉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时间为1年。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将会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计算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同义,也就是指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常理可以推断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要注意的是,权利被侵害之日指侵权行为的开始时间,而不应理解为侵权行为的终止时间。一般来讲,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劳动争议仲
    2023-06-09
    281人看过
  • 无效房屋租赁合同还要交房租吗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2023-04-26
    242人看过
  • 房屋出租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房屋出租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一方以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签约主体不合格。当出租人或承租人不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主体构成要件,即主体不适格时,则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自然人,或法人超出其权利范围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内容不合法。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3)客体不合格。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应当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根据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不允许出租: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
    2023-04-30
    394人看过
  • 研究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的方式和标准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2、法律法规是否禁止出租房屋;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4、是否登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入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我国应该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效力?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但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进行确认,只能在劳动合同当事人提起确认申请时,才能依职权进行审查。如果劳动合同当事人没有提出确认申请,两个机构就无法主动介入劳动关系
    2023-07-16
    5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影响租赁合同发挥效力么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一般是不会影响租赁合同发挥效力的。一、房主在租赁期内能否卖掉房子租赁合同期间房东可以卖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到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影响。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它的效力使买受人所取得的对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用益权的抗辩,从而不能使租赁关系被破除而终止,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于房屋的用益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二、销售款专用章有法律效力吗销售合同章使用在销售合同中都是有效的,使用在其他合同中则无效,此种情况下也有可能涉及表见代理。另外,未备案印章在发生争议时无备案印章进行比对,也会影响合同效力的判断。因此非销售合同不得使用销售合同专用章。三、租房期间房东卖房该如何赔偿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可以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赔偿。房东卖房
    2023-06-19
    475人看过
  • 共有房屋被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共有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共有房屋出租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一、共有产权房屋动迁如何补偿1、确定各共有人共有份额。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已经确定。对于共同共有,共有关系未终止前,不能进行按份的分割。在共有关系终止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推定平均分割其份额。在实践中,房屋拆迁补偿中共有人要求不一致时可推定共有关系终止,但要求一致的部分共有人之间仍可成立共有关系。2、分别进行拆迁补偿。确定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后,对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共有人以其新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产权调换;对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以其所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货币补偿。但要求产权调换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
    2023-02-16
    160人看过
  • 如何判定商品房的租赁合同有效?
    商品房的租赁合同内容一般和普通的住房租赁合同差不多,写的时候都需要包括: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姓名和住所、租房数量、租房标的、租房质量、租房价格、租房时长、租房的地址和租房的方式、租房的违约责任、出现租房纠纷时的解决方法、租房的用途、个人租金以及租房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租房的维修等信息。正式版商品房租赁合同<p>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p><p>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p><p>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p><p>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p><p>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出租面积:
    2023-07-21
    45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出租人需要证明合同效力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出租人一般不需要证明合同效力,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
    2023-02-20
    147人看过
  • 房东必须掌握: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影响
    1、租赁备案只是为了让租赁市场更加的规范,是一种保障双方利益的有效行为。租赁备案可以有效避免房东一房多租的行为,也能对租客一些行为做约束而保护房东的利益。2、但很多房东还是不明白,生怕租赁备案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害。所以,看到更多的是大部分不理解的人对于租赁备案的不满。这部分人有房东也有租客。3、其实,对于房东而言,如果不办理租赁备案,一旦和租客发生法律纠纷,拿什么来证明自己和租客的关系的,如果没有办法证明,那作为房东的只能认栽。很多人可能会说,有租房合同啊,但是,租房合同能证明,但是租房合同的法律效力肯定没有租赁备案来得简单粗暴。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流程1、办理流程:(1)办理地点一般在当地房地产交易。(2)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3)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都需要
    2023-07-05
    349人看过
  • 研究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效力的审查要素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审查怎么进行对房屋租赁合同审查的方式:1、审查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结构、装修状况、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2、审查房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3、审查房屋交付的时间、条件、手续和违约责任等;4、审查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及支付方式、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
    2023-07-17
    321人看过
  • 房屋未竣工签订租赁合同效力
    关于房屋未竣工签订租赁合同效力的问题,出租人就未经验收或者不能通过验收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验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1、认定此类合同效力的原则涉及在建工程即未竣工通过的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问题应当坚持这样一条规则,合同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例外。未完成验收的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例外情况在于,应设定一个时间点,在此时间点之前完成验收可以对合同效力进行补正,从而使合同由无效转变为有效。2、合同补正效力定义例外情况承认合同有效就涉及到一个合同效力不整理论了。无效合同效力补正,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些合同原本应当被认定为无效,但是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对合同效力加以完善,或者因某些客观事由使合同中的无效情形自动消除,从而使原本无效的合同化为
    2023-04-06
    1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租赁合同要退还租金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31
      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当然要退还租金,承租人要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而且如果合同无效是一方过错造成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双方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 个人租赁房屋能取得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3
      个人依法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 房产过户证明的内容必须合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哪些要件才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9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以下的要件才有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
    • 拆迁过程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理解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6
      你们的这个租赁合同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 一、是一个附解除条件的租赁合同,及租赁的房屋被拆迁时,双方的租赁合同就即使解除或终止。如果条件没有成就,合同就不得解除或终止而是继续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你就可以以这种理由和对方协商。 二、这也可以说是一个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因为什么时候拆迁是一个没有确切时间的问题,所以,租赁的期限是不定期的。既然是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出租人见周围门
    • 公共租赁房屋租赁合同谁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25
      公产房出租,签订合同的双方可以是企业对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对个人,但是签订的合同应该是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