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谁是赢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8:36:57 424 人看过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判归男方抚养。2、两到八周岁孩子,判归谁抚养的可能性都有,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的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综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

起诉离婚有一个儿子一般会判给谁

离婚小孩的判决视情况而定:

1、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

2、判给男方或者女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求随一方生活等情形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指的是谁特别授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件越来越复杂,离婚案件中的代理权限在司法实践中普遍不适合特别授权代理。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起诉、应诉、提出证据、询问证人、辩论、申请回避、财产保全等诉讼行为,即程序性诉讼行为,无权处分委托人的实体权利。特别授权,代理人不仅有一般授权权限,还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或上诉,即有权处分委托人的实体权利。诉讼代理人代为实施对委托人实体权利有重大影响的诉讼行为,必须经委托人特别授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志外,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说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人也不能对相关实体权利进行处分,代理人也不能代
    2023-02-11
    63人看过
  • 离婚案件谁提出有利
    法律综合知识
    一、离婚案件谁提出有利离婚案件哪方提出与是否对该方有利无关。即我国没有离婚案件并没有是否有利一说,双方都可以提出诉讼。提出离婚主张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若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起诉的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经调解无效,才会作出有利于其的-判决,即准予双方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
    2024-01-14
    419人看过
  • 二手房VS新房谁将是最后的赢家?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购房是一生中最大的一宗耐用品消费,因此,人们一般都倾向于购置新房。然而面对一直居高不下的房价,许多经济承担能力有限的购房者不由得将目光投向二手房市场,同时,由于较高的投资回报,二手房也受到越来越多房产投资者的青睐。不可否认,二手房和新房都各有千秋,那么到底买哪一个更合算呢?第一回合:价格比较新房:新楼盘普遍户型面积较大网络超女,单价较高,如此算下来总价自然不菲。而且新房的售价常常是一口价不刀的,购房者只能被动接受二手房:户型面积虽小但是其总价却相对较低,这也是吸引购房者购买的重要因素。并且在买二手房上其价格弹性要胜于新房。点评:买房要看地段、看配套,但是大家最关注的还是价格,在这一回合,二手房显然占了上风。第二回合:外观品质新房:所有新建楼盘外观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外观新颖、现代感较强,视觉冲击力较好。室内布局也比较合理,符合现代人的居住理念。二手房:建设年代久远的二手
    2023-06-10
    488人看过
  • 离婚案件孩子一周岁离婚归谁?
    一、离婚案件孩子一周岁离婚归谁?离婚案件孩子一周岁离婚一般情况下是归母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二、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2024-01-21
    465人看过
  • 家暴的认定离婚案件是什么
    家暴的认定离婚案件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可认定为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
    2023-03-20
    141人看过
  • 离婚案件谁先起诉对谁不利吗
    在离婚诉讼中,不存在谁先起诉就会对谁不利,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公民提出离婚,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任何一方威胁、阻止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都是违法的。夫妻双方在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一、出轨离婚财产要怎么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
    2023-06-22
    12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赢了律师费谁出
    一、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赢了律师费谁出?民事诉讼中原告赢了也需要自行承担律师费,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包括:(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律师的义务有哪些?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7
    2024-02-07
    425人看过
  • 离婚诉讼案件归谁管辖
    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诉讼案件条例解说民法典33条只适用于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不适用本条规定,军人向非军人提出离婚也不适用该条的规定。在具体适用本条规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后,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非军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劝其珍惜军属的荣誉,教育双方改善夫妻关系。结果,非军人一方放弃离婚要求,双方达成和好协议。非军人撤诉后,人民法院制作调解笔录后存卷,诉讼活动结束。2、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过调解,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并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照协议
    2023-07-27
    306人看过
  • 谁来管辖离婚诉讼案件
    法律综合知识
    在我国离婚的案件一般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谁来管辖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
    2022-06-25
    229人看过
  • 离婚案件费用谁给预交
    费用由原告预交。但是经依法判决后,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也可以。如果离婚诉讼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一、继承官司诉讼费谁出中国社会历来注重家庭和谐,倡导家庭成员互敬互爱。家人去世,在世家人本应共同缅怀,但面对利益纷争,还是不可避免对簿公堂。那么除去能分到多少遗产,很多人还会关注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原告起诉时预交,但是最终由败诉方负担。当然,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是根据诉讼标的价值分段按比例收费。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是部分败诉的,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当事人之间分摊。此外,
    2023-06-28
    223人看过
  • 离婚案件父母出资归谁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或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024-05-07
    215人看过
  • 老公不养家, 打离婚官司怎么赢
    老公不养家打官司离婚是否会赢要看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如果能提供老公不养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时,法院有很大几率会准予离婚,反之,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则赢的几率较小。一、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婚吗第一次起诉没有成功离婚,第二次起诉不一定能离婚,第二次起诉能否离婚要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能够证据夫妻感情破裂的,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性无能可以起诉离婚吗可以。性无能多数情况是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
    2023-03-14
    208人看过
  • 由谁交离婚诉讼费离婚案件是怎么收费的
    一、由谁交离婚诉讼费?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注意:1、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2、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二、离婚案件是怎么收费的如果你们提起的是离婚财产纠纷的,那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
    2023-03-03
    422人看过
  • 离婚案件抚养费申请执行人是谁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该条的精神和宗旨,可知子女应是离婚案件抚养费的权利人,即申请执行人。一、离婚后要不到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要是另一方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话二人应该先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帮助。夫妻离婚之后,一方抚养支付抚养费是作为父母所必须承担的义务,不是说离婚了,就无需再支付。另外关于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抚养费需要签订协议吗抚养费不一定按协议上的给,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2023-06-21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是谁调解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4-16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一般有权调解的对象是: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事实上,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
    • 离婚案官司打赢了,律师费该由谁出?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5-29
      由败诉方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
    • 离婚案件是由谁决定法院离婚立案的时间是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离婚案件立案开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开庭前三日,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 离婚案件指的是谁特别授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件越来越复杂,离婚案件中的代理权限在司法实践中普遍不适合特别授权代理。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起诉、应诉、提出证据、询问证人、辩论、申请回避、财产保全等诉讼行为,即程序性诉讼行为,无权处分委托人的实体权利。特别授权,代理人不仅有一般授权权限,还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或上诉,即有权处
    • 离婚诉讼中案件的主体是谁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3
      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诉讼主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