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失赔偿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20:42:43 174 人看过

离婚损失赔偿

引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损害赔偿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上、形式上、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一、确定交通精神赔偿要考虑的因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

确定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方式、侵权的场合和次数、持续时间,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状况及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3、最高赔偿限额因素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主张赔偿数额不宜过高。因此在受诉法院地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况下,比如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如无特殊情况,所提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此限。而没有限额规定的地区,可以参照最高法院推出的案例所认定的交通事故损害伤情、伤害情节及所判精神赔偿金额为上限标准,自行比照,逐级递减,但一般不应低于1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婚相关文章
  • 离婚后有哪些损失需要赔偿?
    在离婚中,夫妻一方无过错,一方有过错,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下列情形:(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精神损失赔偿标准的计算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没有具体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
    2023-07-06
    196人看过
  •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是否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符合条件一般都是可以跟对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的。一、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否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符合条件可以。无过错配偶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只有无过错配偶,才能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成为请求权的主体。特别要注意的是,
    2023-06-05
    140人看过
  •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的情形有:1、对于那些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间接损失,不应当赔偿。2、对于间接损失,如果超出了可以预见的范围,也不应当赔偿。比如当乘客和承运人之间订立了有偿客运合同时,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可以获得的间接利益超出了承运人可以预见的范围,对此承运人无须全部赔偿,而一般只以所得运费为限进行赔偿。随着道路上的车辆不断增加,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大大提高,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行为,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也是有权利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如果事故双方当事人对赔偿费用出现了争议,也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
    2023-08-05
    106人看过
  • 要求赔偿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的相关内容,但是离婚时无过错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2023-06-13
    168人看过
  • 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情形
    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1、双方均为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2、双方无过错的。3、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4、过错行为和离婚没有因果关系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损害赔偿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不予支持(一)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二)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四)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五)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对方没有重婚、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行为的。(六)在婚姻存续期间,申请离婚一方对导致离婚的结果也存在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
    2023-07-27
    99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时间内提出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应在什么时间内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如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5)如当事人为协议离婚的,除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以外,协议离婚后,当事人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重婚。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2、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
    2023-04-18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婚
    词条

    重婚,指的是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再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经有了一个事实的婚姻关系时,又和其他人缔结了第二个婚姻关系的。 具体有以下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当事人前一断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又和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从而构成的重... 更多>

    #重婚
    相关咨询
    • 离婚时有哪些情形会影响损失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重婚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妨害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和该婚姻关系中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使另一方在名誉上遭受到损害,违反了民事立法关于对公民名誉权保护的规定,而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损害是由侵害婚姻关系的行为所致,二者具有因果关系。侵犯人身
    • 出轨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损失赔偿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0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 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 离婚中过错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怎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重婚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妨害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和该婚姻关系中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使另一方在名誉上遭受到损害,违反了民事立法关于对公民名誉权保护的规定,而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损害是由侵害婚姻关系的行为所致,二者具有因果关系。侵犯人身
    • 有关购房损失双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4
      有关购房损失双倍赔偿的情形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况可以适用双倍赔偿。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
    • 婚外情的情形有哪些离婚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2
      婚外情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离婚的需要进行损害赔偿,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