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由什么人主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4:52:37 198 人看过

1、行政处罚申请听证的,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主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进行回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一、听证主持人的权力与义务有哪些

听证主持人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其正确行使法定权力,切实履行法定义务。理清听证主持人的权力和义务,有利于其更好地发挥听证主持的作用。

(一)权力

在行政法中,听证主持人的权力是法律赋予其要求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或能力。听证主持人在主持听证时其权力具有行政高权性,听证主持人不得随意放弃,必须依法行使。听证参加人必须尊重听证主持人依法所行使的正当权力,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听证过程中,行政听证主持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力:

1、听证主持权。

2、裁决权。

4、制止权。

5、处罚决定建议权。

(二)义务

义务是听证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违反法定义务,听证主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听证过程中,听证主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主要有:

1、告知义务。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保持中立的义务。

3、召开听证的义务。

4、主持听证秩序的义务。

5、接受监督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听证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的程序,听证笔录(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4,听
    2023-06-02
    461人看过
  • 行政案件听证主持人规定及其任命程序是什么?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听证主持人可由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担任,以保障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听证参加人员除行政管理相对人外,权利或利益间接受到影响的第三人也可以参加听证。通过扩充公民参加行政听证程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可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主持人决定开展哪些事项1、听证主持人决定或者开展下列事项:(1)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2)听证是否公开举行;(3)要求听证参加人到场参加听证,提供或者补充证据;(4)听证的延期、中止或者终止;(5)主持听证,就案件的事实、理由、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组织质证和辩论;(6)维持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7)听证员、记录员的回避;(8)其他有关事项。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
    2023-07-05
    219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会旁听人员注意事项
    行政处罚听证会旁听人员注意事项如下:1、未收到通知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旁听;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醉酒人员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等,不得旁听听证会;3、听证旁听人应在指定旁听区域入座;4、在听证过程中听证旁听人应关闭移动通讯设备;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听证活动的行为;5、听证旁听人可以在立法听证会结束后就听证事项提交书面意见;6、对于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可责令其离开会场。一、法院旁听需要哪些条件法院旁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不属于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2、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3、配合接受安全检查的人;4、精神状态正常的人。到法院旁听需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1、到法院进行旁听,必须年满18周岁;2、申请旁听证的时候,需要详细的填写个人的信息,保证准确性,完整性,提交预约申请以后,
    2023-03-19
    152人看过
  • 有权听证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一、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怎么算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从当天起算,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依据相关法律条例,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关于行政执法办案时限的规定有哪些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
    2023-03-16
    263人看过
  • 什么是听证?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制度有什么意义?
    任何权力必须公正行使,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这是现代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被处罚的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陈述权和申辩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贯穿于行政处罚整个过程的始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制度,就是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方式之一,它赋予当事人的进行申辩和提出意见的机会。提出自己主张的场合,行使公平权利的时刻,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可以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所建立的听证制度,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推动行政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2023-04-24
    18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时限及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听证的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一、《消防法》,如何确认职工停业整顿属于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之一,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
    2023-06-24
    30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时参加,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一种活动形式,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 更多>

    #行政处罚听证
    相关咨询
    • 行政案件听证主持人由什么指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7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听证主持人可由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担任,以保障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听证参加人员除行政管理相对人外,权利或利益间接受到影响的第三人也可以参加听证。通过扩充公民参加行政听证程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可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 专业的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有什么要求?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04
      不能是和行政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且不能是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是亲属的关系。如果在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需要进行公开的听证。那么作为听证的主持人必须和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
    • 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听证主持人谁来担当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3
      《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听证主持人可由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担任,以保障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听证参加人员除行政管理相对人外,权利或利益间接受到影响的第三人也可以参加听证。通过扩充公民参加行政听证程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可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 听证条件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要求是什么,有没有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9
      不能是和行政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且不能是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是亲属的关系。如果在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需要进行公开的听证。那么作为听证的主持人必须和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
    • 行政处罚听证由谁组织? 由谁组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 2、行政单位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单位组织听证,行政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单位派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