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足额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实质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如果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不缴纳生育保险,不发或者少发女职工孕、产及哺乳期间工资的情形,女职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以旷工等违纪事实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举证证明女职工确实存在旷工等违纪事实,同时应举证证明其依据的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制定及公示送达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则由女职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一、生育险能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蒋继元说。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二、产假怎么发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公司支付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单位已缴纳社保的,企业在产假期间不需要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持女职工出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基金为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按生育津贴计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劳动纠纷的解决方法:职工生育保险
190人看过
-
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劳动纠纷如何处理)
216人看过
-
劳动者受工伤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333人看过
-
教师离职后,应该如何处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5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社会保险纠纷?
229人看过
-
如何理解银川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293人看过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 更多>
-
劳动争议员工生育保险如何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3女职工生育保险劳动争议解决方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何处理解决女职工生育保险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9女职工生育保险劳动纠纷应先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纠纷多,用工风险上升如何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6第一、企业不管是什么阶段,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要建立健全。企业初创期制度管人更是非常重要。这里需要提醒的一点是,企业在做制度和流程时一定不能违背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就是你的制度必须是合理合法的。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一年合同不能超过1个月,那么你的制度规定试用期3个月,那这个制度本身就是有悖于劳动合同法的,一旦发生劳动用工纠纷案件,企业无法提供自己不违法的证据。即使员工也有错,触犯了企业的制度,
-
2022年如何处理发生劳动纠纷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61、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2、企业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
-
《劳动法》对生育保险如何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劳动法》中除规定了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之外,还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和开展生育保险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七十条指出:“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其中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