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回避由谁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3:50:10 103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人民法院的院长、检察院的检察长以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进行决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一、取保候审金出来要多少天才能退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决定于警方制作的退还保证金决定。警方依法作出,时间就快一点。如果公民提出申请,一般最长就是七个工作日。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二、国安局抓人有哪些流程

(一)国安局抓人的流程是:参照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依据《刑事诉讼法》的侦查和逮捕羁押程序来抓人。提请逮捕的批准程序: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在接到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国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对国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

三、审判人员有哪些人员组成

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等人员组成,无书记。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条件是: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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