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第三人对房屋进行侵害,承租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0:11:37 125 人看过

房屋租赁期间,第三人对房屋进行侵害,承租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即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到这些权利的行使时,承租人可以基于承租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而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基于所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虽然,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也各有其行使范围。但从实际的行使来看,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权利与承租人对房屋的权利有时是会有交叉的。因此,双方的权利如何行使、协调一直都是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我们认为,双方的权利行使应当坚持如下原则:即双方权利重合的部分,其中一方行使权利的,另外一方可以加人已经主张权利的当事人一方来,但不能另外单独主张这部分权利。同时,对于所有权人的权利与承租人的权利不一致的地方,应当各自主张,另外一方不能主张属于对方的权利。如承租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自己带来的营业损失,所有权人就不能主张;同样,第三人所侵害的权利是所有权人的权利,而非承租人的权利时,承租人也不得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出租人出卖房屋侵害承租人权益时怎么维权
    1、根据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负有通知的义务,如果因为出租人的原因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赔偿。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形成权,只有在承租人确有行使该权利的意思,且提供与买受人同等的交易条件时,才谈得上其优先购买权被侵犯的问题。经法院审查房屋买卖已经过户且买受人为善意,驳回承租人的诉请后,承租人才能以出租人为被告提起优先购买权的损害赔偿之诉。不应以未曾起诉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一概驳回。2、优先购买权行使的结果是强制缔结房屋买卖合同,使承租人能以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租赁房屋。出租人擅自将房屋出让并过户给善意第三人,使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给承租人造成的直接损失是迫使其在租赁期届满后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以供居住,支出不必要的交易成本;间接损失则是使得承租人丧失了以买受人同等条件购买房屋的机会,从而因房屋市场价格波动失去可得利益。3、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承租人的
    2023-02-21
    427人看过
  • 承租人如何对房屋租赁期间造成的房屋毁损进行赔偿?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毁损,如果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A、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如果对于租赁物的用途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使用的义务。违反约定或违反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承租人负有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维护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维护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C、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情形下,需要通知出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善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D、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转租,需事先与出租人交涉
    2023-07-08
    392人看过
  • 房屋租赁房屋发生侵权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不是侵权纠纷,而是合同纠纷。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双方可以先行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时可以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代签房屋租赁合同发生安全事故是否担责如果有真正租房人给的授权委托书且当事人在签署的过程中没有超越委托权限,那么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当事人私自作出超越委托权限的行为而导致的事故那么就要承担超越权限产生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代签租房合同为了避免纠纷需要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的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无论是委托人或者是受托人都应该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
    2023-08-09
    80人看过
  • 出租人是否负担租赁物使用对第三人侵权责任
    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使用对第三人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九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本条是关于出租人不负租赁物使用对第三人侵权责任的规定。所谓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是指因租赁物本身及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使用对第三人侵权责任。所谓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是指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使用、保管等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种侵权责任通常有三种情形:1.产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物因本身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应由租赁物的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虽非租赁物的制造商,但在承租人于租赁期满行使留购选择权时,出租人便成为销售者。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仍不负租赁物的产品责任。这是因为:第一,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融资,其经济地位接近于金融业者,而异于商业销售者,实质的买卖关系存在
    2023-02-22
    426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可否继承房屋产权?
    房屋租赁权分为公房租赁权和私房租赁权。公房租赁权按规定承租人死亡后,其同住人可以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但私房租赁人死亡,租赁合同终止,租赁权不能继承。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公有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房屋承租人的义务(1)履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拆迁协议书的义务;(2)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确定的义务;(3)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4)其他应当由承租人履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8-16
    39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可否主张利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如果合同有约定逾期支付租金要支付利息的,可以主张利息,没有约定不得主张,但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
    2023-06-15
    498人看过
  •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处理
    房屋装饰装修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根据房屋的装饰装修是否经出租人同意、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装饰装修是否形成附合适用完全不同的处理规则:(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
    2023-06-05
    132人看过
  • 第三人主张权利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如何处理
    出租人对租赁物应当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即出租人有权出租租赁物,应当保证第三人在租赁期间不能就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否则,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第三人主张权利,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主张出租人无权处分,该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要求实现抵押权。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如第三人主张实现房屋的抵押权,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租住,这时的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应当是善意相对人,即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人没有处分权,如果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出租人对该租赁物没有处分权,而愿意承担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的,出租人就不承担责任。在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承租人怠于通知致使出租人能够补救而未能补救的,出租
    2023-06-23
    119人看过
  • 转租、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租赁物收益的归属及租赁权的性质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由此给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在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的收益,除当事人有约定的外,归承租人所有。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23-06-09
    212人看过
  • 租赁房屋权利人即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租赁房屋权利人即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出租人的权利出租人享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按规定收回房屋的权利。(二)出租人的义务1、给付义务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2、出租人的附随义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顾和保护义务等。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导致债权人及与之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遭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根据租赁合同的特点,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随义务主要是:对承租人的同住人的保护义务。关于此点,后文再作具体分析。3、瑕疵担保义务瑕疵担保包括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前者担保权利不存在任何不足与缺陷,不会有任何人向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后者担保标的物在价值、效能或质量方面无缺陷。鉴于物的瑕疵担保在审理
    2023-05-03
    385人看过
  • 承租人能对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吗?
    在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对此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房屋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一、出租人要解除合同有哪些程序出租人要解除合同要符合下列条件: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2、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坏;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哪个情况下可以取消(一)承
    2023-02-27
    380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转租
    1、承租人必须经过承租人同意,才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转租。2、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转租房屋的效力如何承租人转租房屋的效力如下:出租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表示可以实施转租或合同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解除;出租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表示不允许转租或协商转租出租人明确予以拒绝的,转租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
    2023-08-17
    238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是否可以代表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是否可以代表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获得了房屋产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就可以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但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查验房屋产权证,确认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辨明书面授权的真伪。为了避免上当受骗,还必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没有获得房屋产权人的书面授权,就不能代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其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也会因签订主体不合格导致无效。
    2023-06-10
    490人看过
  • 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第一、租赁房屋遇拆迁有补偿吗1、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3、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拆迁管理部门。第二、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情况复杂。各类不同权性质的房屋,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出租人应和承租人协商解决解除合同和安置的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达成协议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与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因给与被拆
    2023-06-15
    17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承租人可以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8
      承租人可以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承租房屋以后,即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其上述权利时,承租人可以基于承租权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但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基于所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 承租人对房屋租赁权利是否有继承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3
      1、一般不可以继承房屋的租住权。承租人去世后,租赁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承租。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租赁房屋遭遇拆迁承租人应如何向拆迁人主张补偿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死亡的,应当向谁主张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所有权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房屋作为重要的不动产,是满足公民居住这一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在房屋租赁中,虽然承租人为一人,但也会有与其共同居住人的利益,因此在调整租赁关系时,需要考虑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居住利益。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未与其生前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需要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应当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但是,与其生前共同居
    •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的权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子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