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农村林地纠纷怎么办?
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质证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四、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五、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1、当事人自愿原则。
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
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必须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是非责任的基础上进行。
3、合法原则。
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程序上要合法。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或不愿继续进行调解的,不应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未成的,不应久调不决,而应及时判决。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协议内容应当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的规定,调解应当是当事人自愿且应当合法。调解的合法是在调解的进行程序上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在调解协议内容上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对农村林地纠纷必须依法处理,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时效是3年,在此期间双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处理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可以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以仲裁、起诉等方式处理林地纠纷的,要根据造成林地纠纷的原因收集证明材料。
-
根据规定在农村怎么算违法占地
88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吉林的规定是什么?
353人看过
-
根据规定在农村征地按人补偿吗
396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属遗产吗
68人看过
-
农村征地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农村征地纠纷
486人看过
-
农村房产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114人看过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办,土地纠纷调解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0关于土地纠纷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农村宅基地根据什么规定把滴水留多少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农村中在旧房子的基础上新建楼房:以旧瓦房滴水线为界,也就是说瓦房下雨天时候瓦缘滴水滴到的地方,把房墙砌到上面合不合法··所谓的滴水,也称——滴水檐,是防止房檐滴雨水溅到邻居开着的窗户的礼貌建筑习惯,地界划分,滴水属于自己的地皮,盖房时需要后退,留出滴水的地皮。再则,邻居都有建筑,两家的滴水形成胡同,以便维修作为通道。一般情况下,有檐的房子都留滴水,无檐的建筑(如楼房)可以不留滴水。这属于习惯,没有
-
在农村土地纠纷中农民家怎么办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院起诉。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相关规定发生了土地纠纷如何办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农村土地纠纷农村土地纠纷赔偿标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2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