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的解决策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1:12:06 65 人看过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如果是商业用地,国有的,就是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证的办理是在乡镇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农村山地林地确权证是在林业局办理的,而农田承包地的确权证明只有在村委会和乡政府办理即可。这些办理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对其情况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人登记申请的土地进行实际测量,并根据相关的土地测绘技术规范来严格测量和绘制好土地测绘图、地籍草图等等,并将其测绘结果进行公示确认;管理部门一经审核确认后就需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就可以给申请人办理确权登记,并颁发相关的土地确权证

没办上土地确权证怎么办

一、没办上土地确权证怎么办

1、没办上土地确权证的办法如下:

(1)错过确权时间很长,可以单独去国土部门申请补登记,但是难度比较大,拖延时间也比较长;

(2)错过确权时间不长,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记,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可以登记成功;

(3)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主管部门是农业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屋确权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农村房屋所有人提出向政府部门提出确权申请;

2、受理。政府部门受理村民的申请,并对房屋进行调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建房的相关规定,再安排人员现场去勘测,宅基地的面积有没有超出规定的面积;

3、审核。对调查、勘测没有问题的农村房屋进行审核通过;

4、公告。在公告栏进行公布昭告。

《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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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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