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在执行中如何对虚假债务提出异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7:51:40 198 人看过

一、案外人在执行中如何对虚假债务提出异议?

案外人对虚假债务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允许以口头形式提出。”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和司法实践,对于提出书面异议确实有困难的,法院可以允许异议人口头提出,但是必须形成笔录,也就是以书面提出为主,口头提出为例外的原则。

二、虚假债务该如何处理?

法院应当主动审查虚假债务,并鼓励当事人寻找证据驳回主张。

(1)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另一方当事人积极寻找证据,证实债务存在的不合理性,如对家庭收入与支出的详细梳理,可以发现民间借贷债务不存在的可能性;或者引导当事人举证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举债一方并未用于家庭支出,而是用于个人挥霍。

(2)告知举债一方当事人如提供虚假债务后的法律后果,要求其陈述举债的原因与过程,通过详细的记录,细致辨别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不断的与债权人的陈述进行比较,如果与债权人的陈述发生重大分歧,应要求当事人予以解释,如不能作出明确解释,就不能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序上详细加以询问;另外对于债权人谈及的其他人,应作详细记录,以便庭后调查。

(4)对于存有可疑债务,债权人又不能到庭接受询问的案件,因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不宜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应在离婚诉讼中暂不处理该笔债务,并告知当事人可待权利人主张权利时一并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虚假债务是属于无效的,在执行中如果案外人要对虚假债务提出异议,那么就需要利用以书面的方面提出来,同时附带上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此债务是不合理、合法的,而且也没有获得法律认可的,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对于案外人在执行中如何对虚假债务提出异议?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执行异议中,如何处理成功提出的异议,避免影响到案外人的权益?
    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收到书面异议之后,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法院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人民法院不能继续进行执行,只能等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完结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审理后怎样处理1、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2)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2023-07-08
    190人看过
  • 执行异议如何认定虚假诉讼
    当前,执行程序中的虚假诉讼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产生的判决书、调解书,在执行过程中很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自动履行,或以物抵债,从而规避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或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管。二是财产被查封的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串通,由案外人捏造事实提起执行异议,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以逃避偿债。三是虚假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当事人恶意串通提起仲裁,获得有利的仲裁裁决书后,一方当事人故意不主动履行义务,再次串通由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利用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侵害他人合法的权益。一、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延期到什么时候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以下是关于诉讼的条例第六条对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传唤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二)通知当事人提交原始证据;(三)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四)向利害关系人通报情况,并通知其参与诉讼;(
    2023-02-25
    385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即第三人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主张自己的权利,这被称为执行异议。案外人是指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外的第三人。执行标的是指申请人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一般情况下,执行标的只涉及执行程序中的被执行人,但有时也有可能涉及到案外人的利益。例如人民法院去查封被执行人某甲家的电视机,案外人某乙提出电视机是自己寄存在甲处的,不应予以查封。因此,案外人认为执行的结果涉及其权利时,有权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书写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提出。提出异议必须说明理由,提供证据,证明所提出的异议是正当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应当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认为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执行程序照常进行。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及时报请本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程序;如果发现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按照审
    2023-05-31
    471人看过
  • 提执行异议算虚假诉讼吗
    一般的提执行异议不算虚假诉讼,但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或财产被查封的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串通,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就是虚假诉讼,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离婚时虚构债务涉嫌犯罪吗离婚时夫妻一方虚构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离婚时,夫妻一方虚构债务,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导致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严重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的,涉嫌虚假诉讼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
    2023-03-29
    329人看过
  • 案外人对冻结的财物提出异议如何处理
    一、案外人对冻结的财物提出异议如何处理1、案外人对冻结的财物提出异议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人民法院应当听取案外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以通知案外人出庭;(2)、经审查,不能确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不得没收。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九条二、对扣押,冻结的财物如何处理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3、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查封、扣押机关应当向人民法
    2023-04-20
    347人看过
  •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需要多少费用
    此时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
    2023-06-13
    230人看过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法院怎样处理
    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法院怎样处理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二、案外人执行异议需要准备的材料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异议书应当记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
    2023-06-16
    311人看过
  • 对案外人执行异议恶意提起应有制裁
    执行异议制度是为保护善意案外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制度,但在执行该制度的实践过程中,却常常被恶意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串通、联手作为阻碍法院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挡箭牌。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造成如下严重后果:1、使执行案件久拖不执,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迟迟得不到应有的维护。恶意案外人一旦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供了相应形式上的证据,人民法院就应当审查,还需要组织听证、合议庭合议,甚至有些案件还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使执行案件长时间拖住而无法执结。2、破坏了执行工作程序。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经审查后肯定是不能成立的,是恶意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串通的结果,其目的是阻碍法院执行,实际上已构成了对正常执行秩序的破坏。3、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无限浪费。恶意案外人异议的提出,造成了人民法院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不必要浪费。基于上述原因,特建议建立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制裁措施:一是严格案外人的举证责任,对于案外人没有提供证据
    2023-06-06
    319人看过
  • 如何对被拆迁房屋的执行提出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复核。理由成立的,责令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责令驳回。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总之,被执行人也可以对强制执行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受理被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仅以担保合同不属于经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为由申请不执行担保合同的,不予支持。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异议裁定的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异议裁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维持原判的,由上一级
    2023-05-02
    461人看过
  • 案外人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异议怎么进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1、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2、对执行到期债权期限的规定,应优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若案外人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法院都应当予以支持的话,那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将无法进行。3、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案外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异议,又未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继续执行。鑫鑫公司在法定异议期限内未
    2023-06-13
    448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应对虚假债务诉讼?
    不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如果担保人为债务人承担了债务,那么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自己的债务人追偿权。起诉债务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需要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等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3-07-23
    51人看过
  • 如何应对虚增债务执行阶段
    虚增债务达到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构成犯罪。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强制的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以及裁定。一方死活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复核。虚增债务构成犯罪吗虚增债务达到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构成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
    2023-07-01
    252人看过
  •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出异议的如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由此可见,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律救济,需要人民法院审查。一般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执行的,可以中止执行。一、强制执行程序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
    2023-04-11
    267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异议中的案外人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作为特殊类型的诉讼,应符合诉讼主体资格要件和诉讼利益要件。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人不一定是案外人,我们在执行异议案件范围内所说的案外人,是特指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益的并非执行案件当事人的人。执行异议案件中的案外人,必须是与执行标的间具有实质关联的执行案件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案外人异议的主体需要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阻却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主要为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等排他性权利)。当案外人与执行标的存在间接连接时,案外人应承担自己与执行标的具有实质关联的举证责任。律师补充:案外人异议的管辖法院即为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对涉案房产实行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的法院,而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案外人异议应当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即执行程序开始后,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执行程序开始后
    2023-05-06
    23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在案外人执行异议法律实务中,有权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4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异议,应该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如何处理当事人、案外人在执行结案后提出的异议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3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方式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如何申请案外人执行案外人执行异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4项规定,股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基于该司法解释,案外人对于股权执行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仅仅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我们未免疑问这样的处理是不是太简单、机械、不公平。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这么规定也是有
    • 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一、主体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的实体权利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
    • 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法院如何处理,法院如何处理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8
      一、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可以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不得进行处分。正在实施的处分措施应当停止。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其异议,继续执行。二、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