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经营性婚姻介绍和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02 18:32:39 68 人看过

发布部门: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经营性婚姻介绍和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规范经营性婚姻介绍和婚姻登记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婚姻介绍、婚姻登记及与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婚姻介绍和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对经营性婚姻介绍和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涉及华侨和港、澳、台人员以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上一级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集中办理婚姻登记。第五条对于在经营性婚姻介绍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民政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二章经营性婚姻介绍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性婚姻介绍活动,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设立婚姻介绍机构。第七条设立婚姻介绍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固定的介绍场所;(二)健全的组织章程;(三)专门从事婚姻介绍活动的人员;(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设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的,从其规定。第九条各级民政部门对于设立婚姻介绍机构的申请,均应于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手续,并由省民政部门发给《婚姻介绍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和发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条婚姻介绍机构从事婚姻介绍活动,必须查验择偶当事人的单身证明,登记其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现役军人证件号码,并为其建立婚姻介绍档案。第十一条婚姻介绍机构在婚姻介绍活动中,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涉外婚姻介绍;(二)刊播涉外婚姻广告;(三)为未查验单身证明、并登记身份证号码或者现役军人证件号码的人员,介绍择偶对象;(四)利用婚姻介绍活动骗取他人财物;(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第十二条婚姻介绍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前10日到原办理开办手续的民政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并依法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第十三条婚姻介绍机构必须接受民政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民政部门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干扰婚姻介绍机构合法的经营活动。第三章婚姻登记第十四条中国公民结婚、离婚、复婚,应当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2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吉林省出台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为加强全省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了《吉林省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药品批发企业申请增加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范围应具备的条件和申请程序;经营A型肉毒毒素制剂的企业需取得毒性药品经营资质;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办法》强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从事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经批准定点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毒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从事毒性药品经营管理;省局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办法》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的合法性、安全性,防止医疗用毒性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2023-06-07
    403人看过
  • 林芝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部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各地、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部门职责依法登记婚姻,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婚姻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三、办事依据根据《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西藏自治区施行〈民法典〉的变通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四、登记条件和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一)登记条件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西藏自治区施行《民法典的变通条例)规定结婚年满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自愿结婚;(二)应提交的材料1、当事人提交了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
    2023-05-29
    133人看过
  • 榆林市婚姻登记处
    法律综合知识
    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政府政务大厅电话:0912-3250280神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神木县陵园路电话:0912-8310681府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府谷县河滨东路民政大厦616室电话:0912-8739486横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横山县民政社区服务大楼电话:0912-7618883靖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靖边县政府政务大厅电话:0912-4646417定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定边县南环路民政局院内电话:0912-4599697绥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绥德县政府政务大厅电话:0912-5623511米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米脂县治黄东路县政府政务大厅电话:0912-6221835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县政府门口政务大厅电话:0912-6721430吴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榆林市吴堡县
    2023-05-10
    268人看过
  • 吉林涉外华侨婚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吉林涉外华侨婚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二十八条:(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一方为吉林省户籍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九)双方为非内地居民还应符合民政部文件(民函〔2004〕76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三、吉林涉外华侨婚姻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
    2023-05-19
    473人看过
  • 吉林将推行婚姻登记免费颁证仪式
    婚姻登记实现婚姻登记在线登记在婚姻工作方面,要使婚姻登记机关硬件建设更加完善,6月份,省民政厅将对各地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对人员编制仍未落实到人头,办公面积未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婚姻登记网络建设未达到全省联网要求的县(区)进行通报。今年,省里将对省民政厅婚姻登记信息平台进行扩容,各地也要加大对婚姻登记网络建设的投入,确保9月底前实现全省婚姻登记在线登记。同时,下半年,将在全省推行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各地要在年底前建立专门的颁证厅,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布置要庄严、整洁、温馨,统一颁证词,将免费结婚颁证仪式完全纳入结婚登记流程。全省婚姻登记工作要实现“四公开、三分离、二自愿、一告知”,即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人员、服务性质;服务与婚姻登记在人员、场地、机构上分离;婚姻登记人自愿接受服务、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婚姻服务事先告知。最大限度地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2023-05-04
    187人看过
  • 跨省婚姻登记查询的可行性
    跨省不可以查婚姻状况,但是只有派出所里的户籍资料可以查,你可以拿他的身份证号码到派出所去查查看。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无效是否有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权利宣布婚姻无效,正常只能通过法院来宣告,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裁定书后,应该将裁定书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有亲属
    2023-07-07
    62人看过
  • 未经登记的婚姻属于合法婚姻吗
    未亲自登记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但婚姻登记机关完成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又为自愿结婚的,因其符合结婚的其他实质要件,此种情形仍应认定为婚姻合法有效。未亲自登记只能说明其结婚程序上具有瑕疵,但是不影响婚姻的实质效力。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办理结婚证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需要自愿结婚;2、男生年满22周岁,女生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
    2023-03-19
    251人看过
  • 吉林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及地址大全
    吉林市船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德胜路126附近吉林市丰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吉林市丰满区万隆三区B-4磐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吉林市磐石市创业街附近蛟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吉林市蛟河市迎宾大道附近吉林市昌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天津街老新华影院后身电话:043262550946
    2023-11-29
    192人看过
  • 吉林涉外华侨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吉林涉外华侨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5、通行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6、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7、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8、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9、护照(中国)10、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证明。11、护照(外国人)1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
    2023-05-19
    121人看过
  • 介绍跨国婚姻违法吗
    一、介绍跨国婚姻违法吗涉外婚姻中介违法我国对涉外婚姻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对涉外婚姻中介机构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禁止成立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任何人不得以欺骗手段或以盈利为目的,实施或变相实施涉外婚姻介绍活动。越南同样规定涉外婚姻中介违法。人口不是商品,所谓的团购新娘有可能涉及拐卖,也有可能涉及婚姻诈骗,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很难得到保障,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针对一些网站和中介机构,打着介绍涉外婚姻的旗号非法盈利的行为,公安部将会同外交部、民政部,严厉打击这种非法活动。二、赴约相亲基本都是受骗对于团购网站推免费去越南相亲一事,外交部中国领事服务网此前发布消息称,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提醒中国公民,赴境外前事先了解国内外有关法律规定和中介机构资质,防止自身权益受损,中国和越南对涉外婚姻均有相关法律规定。近年来,曾多次发生中国公民因轻信互联网上的虚假信息及传言,携带财物赴越相亲娶妻,结果上当受
    2023-06-05
    266人看过
  • 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知识
    (一)结婚登记1、结婚登记需要具备哪些的条件①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②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③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④当事人未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⑥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⑦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2、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①户口册(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丧偶)。②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薄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薄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③双方近期可存档二寸免冠合影彩色照片三张。3、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限当事人证件、证明齐全、符合结婚
    2023-05-03
    404人看过
  •  申请办理合法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和注册三个环节,申请时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申请时需要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如果有强制婚检规定,还应当携带婚前体检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则被告知理由。结婚登记的手续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的来说,都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和注册三个环节。申请是要结婚的男女双方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填写结婚申请书。结婚申请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由一方单独申请,也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申请时,应当带上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在当地有强制婚检规定时,还应当带上婚前体检证明。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或复婚时,还应带上离婚证或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准予离婚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然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的结婚深情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全部符合结婚条件,就会当
    2023-09-04
    272人看过
  • 吉林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吉林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二、吉林涉外华侨婚姻登记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三、吉林涉外华侨婚姻登记办理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一方为吉林省户籍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
    2023-05-24
    107人看过
  • 婚姻无效和婚姻登记是否一样
    婚姻无效和婚姻登记是不一样的,因为前者是属于存在法定的情形,导致婚姻无效,但是后者的话是属于缔结结婚的一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一、无效婚姻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第一、夫妻任何一方及其近亲属都可以向人民法院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请求权人的范围越宽,表明国家对婚姻的干预越多;越窄,表明干预越少。从对私权的保护来说,有权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范围不应太宽。除重婚案件可以由基层组织申请宣告无效外,其他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只限于当事人和近亲属。第二、婚姻无效不可调解宣告无效婚姻是一种国家意志的体现,当事人意志参与不进来,只要有符合民
    2023-02-13
    4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第一条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一
    • 吉林省涉外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中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吉林本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中方当事人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外籍人员需要出示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以及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
    • 吉林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珲春市规定的办理离婚登记地点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应当到珲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
    • 婚姻登记局是不是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3
      一般是的。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婚姻登记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内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农村、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 夫妻登记流程是什么,婚姻登记,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2
      婚姻登记流程:1。要求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三、双方必须亲自在《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在婚姻登记员面前。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登记结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都必须自愿结婚。2、双方达到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