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救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0:52:15 58 人看过

行政救济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该制度的设置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不仅仅局限于“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救济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互动的一个过程,更侧重于行政主体提供救济的过程,其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

行政救济的意义

在现代国家管理中,行政管理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行政管理的手段也越来越多,行政管理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次,行政纠纷也随之而增多。中国是发展中国国家,与此相对应,行政救济就显得很重要,在防止行政权滥用的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国家社会纠纷是普遍存在的,存在纠纷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如何使这些纠纷能够得到迅速、妥善的解决。如果纠纷得不到迅速、妥善的解决,将使受害者丧失对社会公正的期待,甚至演化为社会群体性事件,最终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制度化的解决机制对法治国家及和谐社会构建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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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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