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13:39 367 人看过

离婚后依然有子女探视权。只有当法院认为探视会严重危害孩子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情感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命监护的父母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索权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是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探权。行使探视权的主体不得损害儿童的健康。如果有损害儿童健康的情况,法院可以暂停该主体行使探视权。

民事诉讼中离婚后子女还有亲属关系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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