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监管,确保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9:17:32 95 人看过

1、严格征地监督审核。各镇,开发区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各地不得擅自启动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把监管工作贯穿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2、加强对用地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3、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管。要严格规范土地补偿金的计算发放,确保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对农民进行补偿,确保同一项目执行标准的前后一致。

4、要坚持和完善土地补偿费村组集体所有部分乡镇代管制度,强化市直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民理财小组三级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土地补偿金及其收益用于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障。

5、加大对违反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行为的问责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用地的,对征地补偿发放不及时、不到位引发重大社会稳定问题的,对截留、挪用、克扣、侵占征地补偿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农村土地征收一般程序

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包括以下几道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方案安置补偿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措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关于加强拆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两年多来,对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加速旧城改造、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市拆迁安置一次性定居率较低,大量拆迁居民在外过渡,给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为了加强我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尽量缩短拆迁居民的过渡期,维护拆迁双方合法利益,现就拆迁安置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拆迁安置管理工作。今年,凡复建房为多层住宅的,过渡期不得超过24个月;复建房为高层住宅的,过渡期不得超过42个月。各拆迁单位不准擅自延长过渡期限,要确保拆迁居民按时进住。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新建项目拆迁工作:1、复建房用地不落实、复建房总平面和单体平面图纸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2、已拆迁片区的居民过渡期超过原定协议或规定过渡期限的;3、用于复建房建设的资金在开户银行存入的金额,多层住
    2023-06-10
    122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对拆迁工作的影响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拆迁安置协议纠纷怎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一)租赁期限届满;(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五)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
    2023-07-20
    95人看过
  • 先安置后拆迁,加强安置点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高起点规划建设。要立足长远,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完善配套、逐步到位的原则,把安置小区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进行规划建设,切实保护被拆迁户的权益。2、改进居住安置模式。对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户实行集中还建安置,积极推进中高层公寓楼式的还建房安置模式。3、加强设施配套。积极完善安置小区的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绿化、车库、商店、医疗室等设施,方便生产生活。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
    2023-07-05
    372人看过
  • 什么叫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征地拆迁安置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各地不一,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
    2023-03-01
    52人看过
  • 宾阳县扎实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会上,各工作小组汇报了目前征地拆迁工作的最新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宾阳县委张书记对宾阳县征地拆迁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指出,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件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不断优化城乡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希望各部门坚定信心,继续努力,要强化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张书记强调,各工作组对拆除违章违法建筑工作要有敏锐意识,要以《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为契机,狠狠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要认真查找阻碍工作进展的关键点,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加强协调、跟踪落实,推进工作进度。要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的良好市民形象,推动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宾阳县朱县长主持会议。他要求各单位要坚持难易并进,努力克服困难,克难攻坚推
    2023-06-08
    377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植物,征地时不予补偿。2、县级以上建设用地管理部门(一般为国土局)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征地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公告征地批准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征地批准事项应当网上公告。4、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在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含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
    2023-06-03
    154人看过
  • 稠城加快推进重点工程拆迁安置
    本报消息(记者楼志明通讯员蒋旭俊)刚刚过去的2009年,对义乌市稠城街道来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等20余项该市重点工程先后开工建设,污水厂配套工程等一批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心工程也相继竣工,金融商务区配套设施政策处理等一批重点工程已全部完成。稠城街道地处义乌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理位置十分重要。2009年,该市确定的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其中有29项落户在稠城,是义乌市重点工程建设的主战场。为全力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拆迁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千方百计帮助拆迁户排忧解难。义乌市中心菜市场拆迁工程早在2004年就被该市列为重点工程。该工程涉及拆迁单位有恒风集团、食品公司等6家,涉及拆迁居民个人垂直房16户、水平房93户、无证水平房4户。但由于工程涉及二次拆迁安置,拆迁工作难度相当大,多年来,该工程一直进展缓慢,群众颇有意见。为此,稠城
    2023-06-08
    4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与拆迁的安置改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2023-07-04
    429人看过
  • 征地拆迁已经安置还可以再安置吗
    一、征地拆迁已经安置还可以再安置吗?已经安置的,不能再享受安置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二、征地拆迁安置流程有哪些?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资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6、评估结果公示;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
    2023-06-15
    388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过渡期多久
    一、征地拆迁安置过渡期多久法律并没有规定被拆迁安置过渡期最长是多久,因此要看拆迁安置协议当中具体是如何规定的。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二、房屋拆迁的形式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2、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3、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三、安置房的
    2023-04-23
    184人看过
  • 征地拆迁无房户怎么安置
    一、征地拆迁无房户怎么安置?征地主管部门不需要对无房的户口进行安置,个人房屋被政府部门拆迁的才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拆迁安置流程有哪些?1、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公告;2、房屋征收部门对拆迁房屋进行面积测量;3、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4、签订拆迁安置协议;5、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三、拆迁安置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
    2023-06-15
    455人看过
  • 大件路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工作顺利推进
    按照双流县大件路改扩建指挥部工程进度要求和镇党委、政府8月13日召开的黄水镇大件路统建安置拆迁动员大会的指示精神,镇大件路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黄水府发[2007]60号文件,统一标准、一把尺子,积极开展相关村(社区)被拆迁户的宣传动员工作,切实把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户,并做好深入细致的解释工作和被拆迁农户的思想工作。成立了四个拆迁小组:板桥社区拆迁小组,由镇人大副主席朱晓邦同志负责;长沟村拆迁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郭应秀同志负责;红桥社区拆迁小组,由镇武装部长张丕全同志负责;桃荚村拆迁小组,由镇政府副镇长梁志远同志负责。每个组分别抽调相关人员参与拆迁。此次拆迁分为双流新城和黄水场镇新区两个安置点。为做好安置户的工作,各工作小组于14日分村召开了拆迁工作动员会,逐户进行宣传政策,反复做好思想工作。绝大多数村民积极响应号召,支持此次改扩建工作。截止到8月20日,统建安置协议已签订69户,
    2023-06-08
    88人看过
  • 关于加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拆迁安置征地工作的通告
    国务院、中央军委已同意迁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立项。为确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于200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迎接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的召开。现就加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项目在白云区范围内拆迁安置征地工作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征用白云区人和镇人和、高增、凤和村国际机场以南,人和镇、广花公路以北,人和科技城北侧地段共766961平方米(折合1150.56亩)土地给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拆迁安置用地。具体范围以广州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城规地字〔1997〕第14、15号),以及广州市国土局核发的《建设用地通知书》(穗国土建用通字〔1998〕93、106、119号)划定的范围为准。二、上述地段拆迁安置用地的征用,广州市国土局于1998年4月10日颁发的《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征用土地通告》(穗国土征通字〔1998〕64号)具有法律效力。使用土地的单位,被征(收)土地的所有
    2023-06-10
    61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地方改变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安置地方改变怎么办?征地拆迁安置地方改变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征地拆迁安置纠纷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征地拆迁安置纠纷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1、申请
    2023-04-18
    16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规定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经过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9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下: 1、宣传工作不到位。 2、法律法规不健全。 3、补偿方式相对单一。 4、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 《新拆迁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征地拆迁安置政策有哪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1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1〕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征地拆迁安置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的“防三抢”。 被征收人在此处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会将拟征地告知当做征地公告,在征地项目未获审批的情况下
    •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下: 1、宣传工作不到位。 2、法律法规不健全。 3、补偿方式相对单一。 4、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 《新拆迁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安置方式拆迁安置的工作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安置分三种情况: 1、作价补偿,由拆迁人根据房屋评估价,向被拆迁人给付拆迁补偿款。此等补偿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 2、产权调换,拆迁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测量的面积,并计算综合评估值,由拆迁人另行给被拆迁人提供等面积房屋作为调换,此种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
    • 征地补偿安置款和拆迁安置款归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