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如果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的,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证件。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两个人都不是本地户口能领结婚证吗
两个人户口都不在本地是不可以在本地领取结婚证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外地人在北京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不能在北京领结婚证。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杭州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杭州民政局上班时间
121人看过
-
婚姻登记哪些材料需要归档
167人看过
-
沈阳市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459人看过
-
第二次婚姻的民政局需要带离婚证登记结婚吗
441人看过
-
珠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周六上班吗,珠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哪些
463人看过
-
民政局登记结婚流程是怎样的?登记结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467人看过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
离婚需不需要去登记的民政局登记?带哪些资料?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不一定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的证件主要有: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各三张,以及两寸照片各3张和工本费
-
涉外婚姻结婚登记应该携带哪些材料,涉外婚姻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6涉外婚姻结婚登记应该携带的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宝坻区XX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
-
到南通启东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到南通启东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
-
婚姻登记哪些材料需要归档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2婚姻登记需要归档的材料有: 1.《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2.《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者《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3.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各种证明材料。 4.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