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死刑分为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1:35:50 391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中死刑分为哪几种?

死刑有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两类。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不适用哪些情形?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死刑执行流程有哪些?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四、死缓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前提不同。

缓刑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而死缓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前提。

2、执行场所不同。

缓刑是把犯罪分子置于社区里进行社区改造和矫正;而死缓犯是将犯罪分子关押于监狱进行教育改造。

3、考验期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受原判刑罚的长短而不同,但是都在5年以下;而死缓的考验期是固定的,即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考验期满之后,如果没有违反相关条文,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进行公开宣告;而死缓则是在考验期满之后,没有故意犯罪或被发现漏罪的,可能被减为无期徒刑,甚至是有期徒刑。当然,如果缓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都违反了规定,前者将被撤销缓刑,而后者将被执行死刑。

五、被判死刑可以上诉吗?

一审被判可以上诉,上诉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上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单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3、提供相关的证据。

六、一审被判死刑上诉后审理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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