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6:20:59 57 人看过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要求,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查处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查处建设(监理)单位见证试样在取样、送检时弄虚作假,明示或暗示检验检测机构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2.查处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编制检测计划,未按要求做好检测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送检工作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3.查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不按规定配备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对混凝土原材料、外加剂等进行复检和验收投入使用,不按规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调整、不按规定留置、养护混凝土试块并检测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4.查处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业务,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仪器设备不符合环境条件,不按规定上传检测数据和报告,不按规定上报不合格报告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017年9月30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各检验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实验室针对专项整治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各市州将自查自纠结果汇总,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监总站(含电子版)。

(二)集中整治。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各市(州)、县(市、区)采取多形式、多时段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期间,省厅不定期组织对各地进行督查。

(三)总结评价。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市州将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于2018年11月1日前上报省住建厅质安监总站(含电子版),2018年底前省厅将对全省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整治活动开展方案,明确要求,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活动,务求取得明显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各地整治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建设工程质安总站,并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管情况上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报送季报。

(二)各地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逐项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按规定认定上报其不良行为记录,对整改及查处情况要予以通报。

(三)各地要结合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动态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准入与清出,确保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如何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
    建设单位在竣(交)工验收前,依法向质量监督站申请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的流程如下:建设单位办理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书2.监理单位质量评定意见3.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收费:免费办理地点:___市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负责人:______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承诺:质监站自收到质量鉴定(检测)申请资料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要求的公路工程项目,组织技术人员或委托其它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鉴定(检测)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鉴定(检测)申请并告知原因。投诉电话:_________(监察室)【相关知识导读】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监督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监督站: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监督注册号为:______)业已经过缺陷维修期。按交
    2023-04-24
    332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分类标准
    (一)编码:1类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1.1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1.2桩的承载力检测1.3桩身完整性检测1.4锚杆锁定力检测1.5静力、动力触探检测(二)编码:2类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类2.1混凝土强度检测2.2砂浆强度检测2.3砌体强度检测2.4钢筋保护层2.5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2.6后置埋件抗拔试验2.7建筑物变形观测(三)编码:3类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3.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平面变形性能检测3.2硅酮胶相容性检测3.3硅酮胶剥离粘结性试验3.4硅酮胶标准条件下的拉伸试验3.5硅酮胶邵式硬度(四)编码:4类别:钢结构工程检测类4.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4.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4.3轻钢结构4.4钢网架结构4.5钢网架结构的挠度检测4.6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4.7焊接材料性能检测(五)编码:5类别:建筑节能检测类5.1建筑材料节能性能5.2建筑构件热
    2023-08-17
    91人看过
  •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工作。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6、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变压器有出厂试验记录;(2)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绝缘件无缺损、裂纹,充油部分不渗漏,充气高压设备气压指示正常,涂层完整。7、高低压
    2023-04-16
    179人看过
  •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监督站、检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检测工作行为,促进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要求:1、质量检测单位承接检测业务,应当与委托检测的单位签订书面委托检测合同。检测单位应将检测合同提交市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检测专业委员会,检测专业委员会定期将收集的检测合同整理、汇总报我局工程建设管理处。2、工程开工前建设或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确认见证封样的标识,并将标识交所签约的质量检测单位备案,质量检测单位接受见证取样样品的检测委托时应核查封样标识,不得受理无见证封样的样品。无封样标识的,应由建设或监理单位见证伴送至质量检测单位。3、外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开展本市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时。应确保到场的仪器设备的精度
    2023-06-10
    367人看过
  •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包括: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中标通知书;3、工程预(决)算;4、承发包合同;5、施工许可证;6、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7、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8、开工报告;9、监督验收通知单;二、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7、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8、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
    2023-06-04
    220人看过
  •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检测员受聘两个检测机构吗
    一、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检测员受聘两个检测机构吗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对设计文件的要求有哪些?(一)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该符合有关公路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四)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五)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023-04-13
    322人看过
  •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检测单位的设立第三章检测单位的申请与审批第四章检测证书管理第五章检测单位的变更与终止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办质[2002]17号)精神,落实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竣工验收检测制度,加强全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湖北省建设厅二00三年三月四日湖北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办质[2002]17号)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加强全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2023-04-22
    497人看过
  • 湖北省公证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质量,确保公证文书真实性、合法性,充分发挥公证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湖北省公证条例》、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公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证处须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处内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公证员的办证质量意识教育。第三条公证处在办证中必须坚持统一受案、统一按规定收取公证费的制度。第四条公证处对公证申请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五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由承办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公证机关收集到的书证、物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全面审核核实。第六条承办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经审查认为重要或不充分、有疑问的,应实地调查取证,并制作调查笔录,
    2023-06-06
    256人看过
  •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什么?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建设部《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6]25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于2013年8月制定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建(建)发〔2013〕5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根据实施情况,将《实施细则》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一、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相关规定要求1、开展以下工程质量检测范围项目的检测人员,应当持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宁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含建筑门窗检测和建筑节能设备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危险房屋鉴定)等7个专业类
    2023-06-04
    279人看过
  • 工程质量检测是由哪来检测的
    工程质量检测是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法律规定,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哪些内容(一)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三)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四)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
    2023-08-09
    464人看过
  •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自律公约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检测从业行为,维护检测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检测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检测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第二条凡在我市开展建筑工程检测活动的签约会员单位,应当遵循本公约。第三条本公约的监督执行机构是宁波市建筑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第二章具体约定第四条检测机构开展建筑工程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检测的法律、法规及规程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第五条检测机构或检测人员在开展检测活动中,提倡遵守职业道德或行业准则:(一)坚持科学检测,反对出具虚假报告。(二)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获得业务,反对采用钱物、消费回扣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
    2023-06-04
    394人看过
  • 湖南省永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细则第三章罚则第四章附则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局直各单位,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各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将《永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南省永州市规划建设局二○○四年三月十六日永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第90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及省建设厅湘建[2001]2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永州市规划建设局归口管理全市的建设工程档案工作,并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档案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本级和芝、冷两区的建设工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
    2023-06-10
    447人看过
  •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概况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实施质量终身负责制。二、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村民自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除外)。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总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实行项目法
    2023-02-13
    102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哪个单位在质量检测方面表现最卓越?
    建设局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说明: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并按批验收。本条给出了检验批质量合格的条件,共两个方面:资料检查、主控项目检验和一般项目检验。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为了
    2023-07-22
    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检测机构规定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都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验.鉴定(混凝土结构.结构结构.钢结构、塔桅和高耸建筑物、建筑部件质量检验、振动检验、结构应力检验、结构性能现场检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和民间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用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居检测鉴定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和施工安装质量检
    •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规定条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9
      第二十七条检测机构跨地区承接检测业务时,应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省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不得任意抬价和压价,无收费标准的项目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费。
    • 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13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是市、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收费的标准按所在市年施工建筑面积按一定的比例收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 五、筹建单位和构件厂应向市、县监督站交纳监督费,其费率标准是: 1.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一百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二点五收取。 2.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上,一百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
    •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5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第三章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第四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五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第六章建设工程维修和损害赔偿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