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该如何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0:01:05 356 人看过

行政诉讼原告法定代理人的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的一人代为诉讼。

一、未成年时签的合同成年后是否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在未成年时签订的合同,一般并不会在其成年后有效。《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精神病人借了高利贷该怎么办

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对方经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合法的、合情的、合理的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使用无行为能力人个人财产进行偿还。无个人财产的,由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清偿。

三、哪些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无效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纪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7) 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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