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履行中伤亡事故缘何频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40:17 89 人看过

据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显示,当前在装卸、家装、加工生产等生产活动中人身伤亡事故频发,均是由于在小额承揽及劳务合同履行中缺乏相应安全管理和伤害救助措施所致。对此,笔者所在法院组织调研,分析成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成因

劳动者缺乏安全意识。此类生产活动不属于高危行业,在通常情况下危险较小,受害者易产生麻痹思想。且受害者大多是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的劳动技能培训,缺乏安全施工技术,自我保护意识较低,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当事人经济实力较弱。此类活动的用工者与劳动者双方通常经济实力都较弱,无力承担损害后果。且此类矛盾纠纷很难通过社会调解力量解决。

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缺位。此类小型承揽及劳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比较随意,劳动任务相对简单,用工时间短,处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真空区,因而为发生安全事故留下隐患。

建议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法院应从案件审理中总结事故发生成因,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加强对相关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完善诉调对接工作。要与人民调解组织加强沟通联系,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指导社会调解力量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理性维权,依法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地区,对经常外出打工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劳动安全知识,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对有用工需求的人,引导其在用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7日 0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前调解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事故频发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为此,相关法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这个期限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计算的最高期限。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兼得吗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兼得。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
    2023-07-04
    2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当事人债务是否可行
    一、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当事人债务是否可行劳动合同中止当事人应当履行债务。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后,又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态。对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后,又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态。对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三、特点通过分析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中止具有以下特点:(1)此前当事人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这里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不同于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止是建立在劳动合同这一明确法律关系基础上的。(2)中止行为一般需要双方的合意或者直
    2023-04-18
    161人看过
  • 建房过程中人身伤亡事故的缘由研究
    目前,居民在建房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数量每年均在按一定的比例上升。究其原因,客观上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手中有了余钱,用于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的居民增多。但也存在诸多主观因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房者或承包人缺乏安全意识。两年来笔者所在的人民法院审理的该类型案件,所有事故中建房者和承包人均未设置安全网,也未给工人配置安全帽。这些情况表现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工人自我保护能力差,建房者和承包人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工人完全可以拒绝做工。2、建房者对房屋结构设计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房屋的设计是根据地形、地貌或他人房屋样式,凭借建房者和承包人自身经验设计,其房屋结构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修建过程中没有专业人士进行施工指导,也是凭借经验进行操作,许多情况下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3、建房者和承包人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均不配置安全设施,使用原材料时不考虑安全只考虑
    2023-07-02
    209人看过
  • 工地事故频发,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保赔偿?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认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的残疾等级,补偿是不同的。主要补偿是: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等。未参保的,由单位赔偿。工地受工伤要索取哪些补偿工地出了工伤应该索取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以
    2023-07-09
    31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中止事由
    1、用人单位中止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都是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2、劳动者中止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仍然有继续履行的条件,造成劳动合同中止。例如,劳动者应征服兵役、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拘押、失踪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等,都是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协议借用、停薪留职等,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就是劳动者服兵役的时间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时间,如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依据《工会法》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中止期限就是劳动
    2023-06-18
    77人看过
  • 校车事故频发
    校车事故
    目前,尽管国家已出台学生校车强制标准,但在河南省不少农村学校,不达标的面包车仍稳居校车主力位置,由于安全防范缺位,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令人忧心如焚。如何破解农村校车管理难题?国内各地做法不一,但一致的呼声是,国家政策应给予民办学前教育更多扶持。事故频发面包车是农村校车主力一个多星期前,河南省宝丰县一辆接送小学生的面包车翻进路边深沟,一名8岁的孩子死亡。2010年11月和12月,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和叶县仙台镇发生两起民办幼儿园的面包车事故,导致至少4名幼儿死亡、10多名幼儿受伤。据公安部统计,交通事故是造成4至14岁儿童非故意伤害的主要原因。一项调查表明,校车车祸事故是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这些事故中,肇事车辆多为破旧的甚至是已报废的面包车。这些车购置成本很低,新车不过三四万元,旧车和报废车更低,只需几千元。这些车辆安全性较差,一旦发生碰撞事故,乘员极容易受伤。不过,这并不能撼动
    2023-06-08
    423人看过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为何频频发生
    大家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来处理。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肇事逃逸的话,可能会被判为交通肇事罪。但是,媒体日前在市交警部门采访时了解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离现场的人不多。然而发生小的碰擦事故,逃离事故现场的例子倒是不少。今年11月2号晚上,市区AA路与BB路交叉路口南侧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市民陈先生开车回家的时候,突然被一辆汽车碰了一下。肇事司机一点未减速,逃逸了。遇到如此不上道的驾驶员,陈先生非常郁闷。还好跟在陈先生后面的一辆车子上的行车记录仪,记下了事故发生的一幕。通过录像我们可以看到,当天晚上10点35分的时候,陈先生的车子在路上正常行驶,速度也不快。他后面的另一辆汽车忽然加速超车,然后在陈先生车子前方突然变道,刮蹭到了陈先生的车子。陈先生将车停了下来,而那个变道的车子却直接开走了。那么,有没有这种可能,肇事的驾驶员不知道碰了陈先生的车子呢?交警勘查
    2023-06-08
    216人看过
  • 劳务合同属于工伤事故吗
    雇佣人身损害赔偿
    一、劳务合同属于工伤事故吗劳务合同不属于工伤事故。劳务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合同关系,劳务人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按雇佣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什么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
    2023-05-06
    61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死亡如何履行
    (一)如果是普通的合同,如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死亡,可以由死者的继承人表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该合同内容,争取其继承人的意见后确定合同的效力。至于如何履行,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则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继承人)的义务。(二)如果是涉及人身方面的合同,比如劳务,技术入伙等合同,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仍不终止的话,则有违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了,这显然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自愿原则有冲突。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之精神,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
    2023-04-04
    86人看过
  • 合同中开发商履行义务的具体规定
    开发商交付义务:1、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2、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及房屋实测面积数据;3、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4、通知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购房人查验、接收房屋。合同对保密义务怎样约定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023-07-08
    354人看过
  • 民营企业在劳动用工中如何履行合同义务
    民营企业上班不签劳动合同的办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民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2、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民营企业拒不支付两倍工资的,劳动者应当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之日起一年仲裁期限内提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民营企业应当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及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民营企业上班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是民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民营企业
    2023-07-06
    245人看过
  • 事故频发倾向论
    法律综合知识
    事故频发倾向论是阐述企业工人中存在着个别人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的一种理论。1919年,格林伍德和伍慈对许多工厂里伤害事故发生次数资料按如下三种统计分布进行另外统计检验;(1)泊松分布当员工发生事故的概率不存在个体差异时,即不存在事故频发倾向者时,一定时间内事故发生次数服从泊松分布。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工厂里的生产条件、机械设备方面的问题,以及一些其他偶然因素引起的。(2)偏倚分布一些工人由于存在着精神或心理方面的毛病,如果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发生过一次事故,则会造成胆怯或神经过敏,当再继续操作时,就有重复发生第二次、第三次事故的倾向。造成这种统计分布的是人员中存在少数有精神或心理缺陷的人。(3)非均等分布当工厂中存在许多特别容易发生事故的人时,发生不同次数事故的人数服从非均等分布,即每个人发生事故的概率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的。为了检
    2023-04-24
    297人看过
  • 当事人一方死亡 合同履行
    我国法律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当事人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话,似乎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一、两份合同原件在手能取消合同吗不能取消。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1、协议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单方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
    2023-03-04
    174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有何困难
    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解决办法:1、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该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2、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欺诈手段怎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欺诈手段,可按以下规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二、预期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预期违约要根据情况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023-03-07
    7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前调解是指在诉讼之前,由法院或其他调解机构对纠纷进行调解,以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机构或人员,并共同参与调解过程,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诉前调解是一种非诉讼代理的... 更多>

    #诉前调解
    相关咨询
    • 民法中对如何处理劳务合同发生的工伤事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2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工伤不能被认定,承揽关系没有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属于劳动关系,应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工作中受伤,劳动合同如何履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请问您工作多长时间了呢?是否有其他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呢?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起的一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另外您是由于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辞退您的,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这样吧,我现在有时间,您可以来电免费咨询,说说详细情况,方便我帮您准确分析,提供法律指导,
    • 劳务合同中的劳务合同履行地是哪些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对于劳务合同履行地的意思,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
    • 交通肇事逃逸案缘何频发有什么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
    • 一方无缘无故的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6
      《民法典》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