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鉴定医疗事故问题不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0:30:19 214 人看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仅仅是一种诉讼证据,同样应受民诉法和证据规则的调整。

即使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只要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同样要承担责任。

随着医患纠纷增多,诉到法院的医疗赔偿案件日益增加,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新课题。此类案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审查与认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由此,在民事诉讼中,一旦作为被告方的医院提出鉴定,法院基本上都是委托当地的医学会作鉴定。但医学会在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时,往往显现多种硬伤:

一、形式上不合格,鉴定书落款部分往往只盖一个某某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章,而没有鉴定人员的签名,更无从知道鉴定人员的鉴定资格。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作为一种证据,要受民事诉讼法的约束和证据规则的规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以下内容:(一)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二)委托鉴定的材料;(三)鉴定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五)明确的鉴定结论;(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可见,一份合格的鉴定书,形式上是否有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及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是具有证据能力的基本要求。如果一份鉴定书,连鉴定人签名都没有,其真实性就值得怀疑。

二、内容上不合格,鉴定书的结论往往偏重于作出病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对于医疗机构在诊疗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受损害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很少作出具体分析。即使不构成事故,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证证明其在诊疗中没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证据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即使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只要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同样要承担责任。

这里还应当探讨的是,如果当事人不要求作事故鉴定,只要求作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法院是否可以委托除医学会之外的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6日发出的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中指出: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照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交由条例规定的医学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实践中把所有的医疗赔偿纠纷都交给医学会鉴定,没有法律依据,有些地方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于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拒绝接收,也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事实上所有的医疗纠纷的鉴定都交给医学会做,导致了鉴定案件积压太多,不利于提高鉴定效率。

三、对再次鉴定的程序认识不清。医疗事故鉴定书结语都有一个注:如当事人对本次鉴定不服,可自收到本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委托单位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某某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这一句话的效力有待商榷。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司法机关委托的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的具体要求由司法机关提出,如一方或者双方都对鉴定书有异议,可以提出重新鉴定要求,是否同意由法院决定,与鉴定医疗机构无关,否则容易造成过多的重复鉴定。

对于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效力,有些人持有不正确的观点。如有些人视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效力高于其他证据,有些鉴定人员不愿出庭,等等。根源在于大家对于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书性质的认识存在误区。笔者以为,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该认识到它仅仅是一种诉讼证据,同样应受民诉法和证据规则的调整。

作者:张志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一定要医学会鉴定吗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一、医疗过错责任纠纷鉴定申请主体是谁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患方和或其代理人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出示患者的身份证或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以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患者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书的原件以供
    2023-03-12
    98人看过
  • 医疗事故必须由医学会鉴定吗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一、整形失败去哪里做鉴定整形失败可以去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产后大出血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怎么确定产后大出血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医学会组织,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
    2023-02-04
    15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问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4、医疗事故等级;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好处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2023-03-31
    379人看过
  • 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当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4-21
    402人看过
  • 如何通过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什么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受理至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二、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多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受理至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根据《医疗事
    2023-03-12
    162人看过
  • 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证据有哪些?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
    2023-04-18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4
      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
    • 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4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是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
    • 县医学会能不能鉴定医疗事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9
      关于县医学会能鉴定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在本地区市级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在本省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20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本标准中医疗事
    •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