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指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20:11:33 86 人看过

所谓的“劳动保护”就是依据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和劳动卫生保护等两个基本内容。而“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一定空间和阳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安全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

劳动保护中的劳动安全保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防止和消除劳动者在劳动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以及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安全技术规程的要包括:

1、机器设备的安全;

2、电气设备的安全;

3、锅炉、压力的容器的安全;

4、建筑工程的安全;

5、交通道路的安全。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

1、人(操作员工、管理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主要包括: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作业或高速操作;人为地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业;不安全地装载、堆放、组合物体;采取不安全的作业姿势或方位;在有危险的运转设备装置上或在移动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不停机,边工作边检修;注意力分散,嬉闹、恐吓等。

2、物的原因。所谓物包括原料、燃料、动力、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以下几种:设备和装置的结构不良,材料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存在危险物和有害物;工作场所的面积狭小或有其他缺陷;安全防护装置失灵;缺乏防护用具和服装或防护用具存在缺陷;物质的堆放、整理有缺陷;工艺过程不合理,作业方法不安全。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构成事故的物质基础。没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就不可能发生事故。物的不安全状态构成生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它满足一定条件时,就会转化为事故。

3、环境的原因。不安全的环境是引起事故的物质基础。它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指的是:自然环境的异常,即岩石、地质、水文、气象等的恶劣变异;生产环境不良,即照明、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声、振动、空气质量、颜色等方面的存在缺陷。以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的缺陷主要有:

技术缺陷。指工业建、构筑物及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的设计、选材、安装、布置、维护维修有缺陷,或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方面存在问题;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失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费用,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教育培训不够,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知识或经验不足,缺乏安全知识;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生理或身体有缺陷,如有疾病,听力、视力不良等

二、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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