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0:00:36 343 人看过

《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一、单位有职业病单位不给赔偿怎么办

得了职业病单位不赔偿的,首先要保留相关证据,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追偿。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申请职业病鉴定条件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专利法正式实施时间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总的来说我国宪法又经历了几次部分修改我国现行宪法经历了五次部分修改,分别如下:1、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4、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5、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二、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时间201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
    2023-03-31
    204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
    2023-04-12
    331人看过
  • 六盘水三大措施抓职业病防治
    近几年来,六盘水市采取职业健康宣传、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排查方式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权益。4月28日,六盘水市安监局副局长范存问介绍,目前全市现有大小厂矿企业1920户,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有1610户;职工总人数186843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总数114000人。目前,确诊职业病患者751人。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因素:一是粉尘。包括矽尘、煤尘、水泥尘、电焊尘等;二是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高温等;三是化学因素。包括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硫化氢、电离辐射、汽油等。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六盘水市在辖区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中启动了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职业健康宣传。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防治知识。2002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了20余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份,接受宣传咨询50000余人,制作各类宣传展板100余块
    2023-06-05
    375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原则与防治方针
    一、职业病防治原则与防治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二、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三、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由谁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
    2023-04-12
    448人看过
  • 关注职业病防治法修改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分组审议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时,许多常委委员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恶意违法的应该罚得其倾家荡产。加大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职业病防治的焦点问题是要加大对违法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让违法者没有资质生产、不敢违法生产、为违法生产付出巨大的代价,以示法律的惩戒作用。任茂东委员尖锐地指出,如果政府不让违法用人单位付出代价,就会造成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倾家荡产。很多职业病患者,在单位破产或者被单位扫地出门以后,随着病情日趋严重,会对生活绝望,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任茂东委员强调,对弱势群体给予社会救助是人民政府的责任,但不能让违法用人单位获利后溜之大吉。因此,必须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保证所有从事生产的企业必须达到国家法定的作业标准,并保障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宁愿把这些企业淘汰掉。职业病是完全可以通过控制措施预防的,防治的关键在
    2023-06-05
    276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的生效日期是什么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管理措施如下: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
    2023-07-04
    388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解读
    一、什么是职业病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二、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是什么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三、《职业病防治法》对各级政府的职业病防治职责是如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
    2023-05-01
    129人看过
  • 消防法正式实施的日期是多久
    消防法正式实施的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
    2023-03-15
    326人看过
  •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修正)
    (1991年8月15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6月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经济建设管理部门应将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纳入生产建设计划,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使本系统、本行业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交通、铁道、农机、渔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
    2023-04-24
    455人看过
  • 民法典实施离婚冷静期正式落地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民法典实施离婚冷静期正式落地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民法典》家庭婚姻编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将于今年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离婚冷静期是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里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指夫妻协议离婚时,给要求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段时间,强制当事人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定期限内冷静思考离婚问题,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离婚。这个法律规定当事人冷静思考离婚问题的期限为“离婚冷静期”。二、离婚办手续要多久?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一,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似乎半天即可办完手续,但别忘记事前的反复争吵、协商,及
    2023-04-13
    464人看过
  • 国务院正在起草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草案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国务院正在研究起草职业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对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对此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开胸验肺不仅成为2009年的网络热词之一,也成了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谈到职业病防治时频繁提及的关键词。据悉,我国已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国家之一,有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每年报告新发各类职业病1.3万余例,累计报告职业病70万余例。专家指出,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报告数字。记者了解到,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对于代表议案提出的监管部门职能调整问题和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职业病诊断难、鉴定程序复杂等突出问题,国务院正在研究起草法律修改草案。教科
    2023-06-05
    444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关于职业病鉴定的规定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四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申请从事的职业病诊断项目;(四)与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五)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第六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9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自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批准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病诊断
    2023-02-19
    52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是如何定义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
    2023-03-02
    54人看过
  •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什么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检测主要检测哪些1、用人单位是否设置或者委托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用人单位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用人单位必须是否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8、用人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9、对可能
    2023-08-01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是多长时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5
      1、《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
    •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1
      职业病防治法最早的实施时间是2002年5月1日,但是现行有效的版本是2018年12月29修正的版本,是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进行的第四次修正。
    • 如何正确防治职业病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0
      职业病一般泛指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与特定职业有关的疾病就是职业病。如何做好职业病防治?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职业病防止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 2、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提供职业病防止所需的经费和设备。 3、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是提高职工自我保
    • 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16% 增值税"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8
      根据相关法律,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从17%下降到16%。本次调整是为了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持续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其主要内容是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和进口货物,原适用于17%和11%的税率,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措施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6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