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在线诉铁通侵犯著作权一案结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34:45 397 人看过

新浪科技讯7月24日中午消息,中文在线诉中国铁通侵犯著作权一案,已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上传的由原告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享有专有网络传播权的14部作品删除,并赔偿原告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二十万元。

据悉,中文在线作为原告方协助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将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告上西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庭,西城区法院于4月16日正式受理此案。据悉,这是西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的首批著作权侵权案件。

中文在线于4月2日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起诉铁通集团旗下网站的铁通书苑频道为用户提供了免费在线阅读涉案作品的服务,侵犯了原告对这些作品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中文在线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30余万元。涉案作品共有7位作家的14部作品,累计字数353.7万字。

北京中文在线是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的发起和运营公司,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成员包括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等多家出版机构,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代理这些出版社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由北京中文在线日常运营。此前中文在线曾起诉过邦邦网、3G门户网等网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中国首例互联网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结案
    7月18日,——《情网案件判决书》分别被送达原告深圳颖源科技公司和被告深圳市婚介所。这使得在深圳举办的中国国际互联网展览还未开始就已经有了炒作题材。判决结果——情网只剩一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颖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婚姻介绍所和伽玛公司侵权案作出判决:一、原告颖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开发的婚介软件和交友软件著作权属于颖源公司。被告深圳市婚介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上述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二、婚介所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告颖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三、被告婚介所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整;四、驳回原告颖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至此,并存了1年零2个月的两个情网,终于只剩下了一个——www.lovingnet.com,目前该网站已有会员52万,婚介所的另一个情网网站,目前已无法登录。开端——软件公司与婚介所联姻1998年9月15日,颖源公司与婚介所签订了一
    2023-06-08
    104人看过
  • 贝克诉塞尔登侵犯著作权案
    上诉人:贝克(Baker)被上诉人:塞尔登(Selden)[案情介绍][1]本案原告的遗嘱人查尔斯。塞尔登(CharlesSelden)在1859年就一本介绍一种特殊的簿记法的名为《塞尔登分类账精编-简化簿记》(SeldensCondensedLedger,orBookingSimplified)的书取得了著作权。在1860年和1861年,他又获得了其他几部包含了对上述簿记法的修改的书的著作权。贝克使用并销售包含了与塞尔登作品中所描述的簿记法相似的账簿。原告塞尔登诉贝克侵犯了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声称上述作品所介绍的簿记法中所包含的线条和排列受著作权法保护,由这些线条和排列构成的簿记法困而也受保护。被告贝克在他的答辩中否认原告的侵权指控,并辩称被指控侵权的那部分内容不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主题。巡回法院判决被告侵权。被告不服,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查明,被上诉人主张著作权的作品中包括
    2023-06-08
    113人看过
  • 汕头中院审结一起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成功审结了一宗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1997年至2001年期间,加拿大美高公司设计了积木遥控车、积木船、小货车、小校巴、积木汽车和MAXI人像等6种玩具作品,其中前4种玩具作品已在我国登记著作权。美高公司在上述玩具推出市场后,发现汕头市澄海区居民陈某经营的个体玩具厂生产并销售的玩具的外型与其产品相同或相似,遂将陈某诉至法院,并向法院申请扣押部分被控侵权产品。汕头中院经审理认为,美高公司设计的6种玩具卡通形象突出,具备独创性、实用性、艺术性和可复制性的特征,应受保护。陈某生产的被控侵权玩具产品,除查无与“MAXI人像”相同或近似的产品外,其余与美高公司的玩具作品是同一主题、同一题材,玩具人物的体态和神态上都很相似,属非法复制。陈某未经著作权人美高公司的许可,复制和发行其玩具作品,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汕头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陈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
    2023-06-05
    393人看过
  • 江云龙诉中华书局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二中民初字第00086号原告江云龙,汉族,1952年x月x日出生,自由撰稿人,住xxx。委托代理人沈建湖,汉族,1954年x月x日出生,无锡威达电工仪表公司法律顾问,住xxx。被告中华书局,住xxx。法定代表人宋一夫,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任海涛,汉族,1971年x月x日出生,中华书局法律顾问,住xxx。原告江云龙诉被告中华书局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12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1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江云龙的委托代理人沈建湖、被告中华书局的委托代理人任海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江云龙起诉称:其于2003年6月,发现被告中华书局在发行的中国旅游丛书《苏州无锡》中有五幅插图使用了其公开发表在《无锡风光》明信片中的三幅摄影作品。原告认为被告中华书局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涉案摄
    2023-06-08
    458人看过
  • 民事责任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作用
    侵犯著作权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1、需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即当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的,那么侵权人就必须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2、消除影响,道歉,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3、赔偿损失。侵权人对侵权有过错,给侵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收集证据的费用和律师费;4、返还侵权所得,即承担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需要具有侵犯著作权的损害事实损害事实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例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进行销售,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例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其实这些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
    2023-07-13
    336人看过
  • 桂国栋诉中国旅游出版社等侵犯作品著作权案一审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东民初字第3683号原告桂国栋,男,1943年8月15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退休干部,住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沿山路5号3幢2单元301室。委托代理人鲍普扬,浙江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旅游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法定代表人何力,该社社长。委托代理人(兼被告中国旅游书店委托代理人)刘华,女,1978年7月27日出生,中国版权代理总公司职员,住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甲7号。委托代理人(兼被告中国旅游书店委托代理人)张辉,男,1976年5月1日出生,中国版权代理总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被告中国旅游书店,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法定代表人何力,该单位负责人。原告桂国栋诉被告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国旅游书店侵犯作品著作权一案,本院于2007年5月11日立案受理。依法由本院
    2023-06-08
    431人看过
  • 特大跨国侵犯著作权案
    特大跨国侵犯著作权案九名被告人在沪获刑作者:陈静发布时间:2009-06-1810:40:49中新社上海六月十七日电九名涉嫌一起特大跨国侵犯著作权案的被告今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二审公开宣判,马靖易等被告均最终被定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他们分别领刑七年到两年不等,并接受罚款人民币八百六十万到二百四十万元不等。二〇〇三年七月至二〇〇四年六月间,被告人马靖易雇佣并指使同案被告等,在明知销售的计算机软件光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多家公司名义采用租用网络虚拟空间、搜索客户、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和低价销售等手段,向境外销售由他人生产的盗版光盘。二〇〇三年七月至二〇〇七年二月间,该犯罪团伙利用网络向境外售出由他人生产的盗版计算机软件光盘总计达六十七点七万片,非法经营额折合人民币八千余万元。期间,马靖易通过其在美国的同伙,利用快递公司收取支票以及网上转账等方法获得境外赃款,并划入其自己成立
    2023-06-08
    469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罪的公诉书范文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沪长检金融刑诉〔2015〕56号被告人何某某,男,1983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4303221983********,汉族,大学文化,无业,户籍在北京市大兴区**镇**路**号,暂住北京市海淀区**小区**室。2015年6月20日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刑事拘留,次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日,同年7月27日经本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执行逮捕。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何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2015年9月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何某某对本案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3月,被告人何某某设立“**小说”网站(域名:**123.com),其通过租赁海外服务器并运行其从互联网上下载的“关关采集”抓取软件,在未获
    2023-05-02
    289人看过
  • 著作权侵犯案件中营业额的认定
    侵犯著作权罪的营业额,经营数额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数量所得的数额,不能以行为人非法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来认定。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反映出复制发行行为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出版市场秩序的危害程度。只有对于没有定价或以境外货币定价的,才以行为人复制发行的数量乘以实际售价来确定其经营数额。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3、犯罪
    2023-07-08
    485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案件中能否被判缓刑?
    这段内容讲述了犯罪分子如果犯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罪且满足适用缓刑相关规定,有可能被判处缓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则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犯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罪且犯罪分子满足适用缓刑相关规定的,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犯 罪 分 子 与 缓 刑 宣 告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后,仍需接受社区矫正和执行刑罚,但缓刑期间相对于主刑而言,刑罚的执行较为宽松。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特定的缓刑考验内容和社区矫正计划,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管理。
    2023-09-12
    182人看过
  • 杨淑涛诉蒋银和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杨淑涛,女,汉族,1938年1月16日出生,南开大学教师,住址天津市南开区。委托代理人张华,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常青,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蒋银和,男,汉族,1971年9月1日出生,北京闽彩伟业陶瓷销售中心业主,住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山亭乡,现住北京市朝阳区。委托代理人王贻鑫,男,汉族,1982年1月20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安市官桥镇。被告佛山市天纬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华夏陶瓷城会展南侧。法定代表人罗顺坤,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国忠,广东正明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原告杨淑涛起诉称:我是国内著名工笔画家,曾出版了《轻云蔽月.杨淑涛工笔仕女画集》。2008年,我发现佛山市天纬陶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天纬”瓷砖上擅自使用了我上述作品集中的《四条屏之一:冬》和《李清照词意-争渡》两幅美术作品,蒋银和进行了销售。二被告的上述行为
    2023-06-08
    425人看过
  • 侵犯“九省通衢”城市雕塑著作权案
    侵犯九省通衢城市雕塑著作权案侵犯九省通衢城市雕塑著作权案侵犯九省通衢城市雕塑著作权案:九省通衢城市雕塑是武汉市某办公室委托北京多维环艺公司设计、制作的作品。该作品著作权归设计者所有。2001年,我省某市委托武汉某雕塑环艺公司设计、制作城市雕塑七省通衢,其作品与九省通衢创意、造型相似。案件经调解,北京多维环艺公司获赔8万元。法庭点评:涉案作品为委托作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可以约定委托人所有。本案因作品使用人非著作权人,无权制止他人使用该作品,使城市雕塑失去了唯一性。
    2023-06-05
    360人看过
  • 闫守玉诉北京和讯在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闫守玉。被告北京和讯在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2号楼(B)209房间。法定代表人王波明,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郑海华。原告闫守玉诉被告北京和讯在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讯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闫守玉和被告和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郑海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闫守玉诉称:原告为自由摄影师,最近发现被告在和讯网(www.hexn.com)“理财图说”栏目中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的4幅摄影作品均未署名。被告的使用行为既未征得原告同意,亦未给原告署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益。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的4幅摄影作品,在《中国摄影报》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在和讯网(www.hexn.com)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低于一个月;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
    2023-06-08
    68人看过
  • 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
    一、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4.网络链接隐形侵权。二、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6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
    2023-06-07
    103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在网上侵犯著作权,网络微信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3
      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越来越多,随着微信用户的越来越多,微信公众号也得到大家越来越多的重视,有更多的人愿意花时间去阅读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但是这其中存在一种现象,各公众号之间文章的重复率非常高。那么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一: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侵权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
    • 侵犯著作权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21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 侵犯著作权的案件多不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9
      视情况而定,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才可以缓刑。侵犯著作权罪本身没有特别的缓刑规定。
    • 侵权案件中著作权诉状可以交到哪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5
      起诉著作权侵权纠纷,需要经法院的立案庭,提交起诉状,缴纳诉讼费用,著作权侵权属于民事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审理时效,有三年的期限,解决著作权纠纷最有效的方式是协商和解。
    • 侵犯著作权罪要去哪里报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0
      1、侵犯著作权构成刑事案件标准时,可向犯罪地公安机关报案。 2、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