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标准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
(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本款第
(一)项至第
(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
(二)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刊号的,应予立案
对于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认定上,可以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
网上制作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最高可判无期
247人看过
-
未成年是否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441人看过
-
淫秽物品传播非牟利罪
310人看过
-
司法实践如何正确认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317人看过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规定
209人看过
-
利用传播和贩卖污秽物品牟利罪
176人看过
表演是指以某种艺术形式展示的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领域的实际演出。著作权保护涵盖了表演者对作品的原创性贡献,例如独特的演绎方式、编排和表达技巧。 著作权法通常将表演视为一种独立的创作,保护表演者对原创作品的独特表达。这... 更多>
-
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以及非法提供书号出版淫秽物品罪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关于该罪,我国具体法律规定如下: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
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罪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犯罪的对象是?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8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依照刑法第364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