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向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限售或解禁业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51:31 495 人看过

1。由谁向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限售或解禁业务?上市公司是个人、公司还是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存管部门申请相关的股票登记证。上市公司取得《股票登记证》后,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制作限制或者解除限售的书面申请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多页材料应加盖十字绣印章。上市公司应当将上述书面申请材料报送主营证券公司,由主营证券公司审核同意后,保荐证券公司向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出备案申请。每次限购解除后是否有必要进行交易?如果有必要进行交易,是否对股份数量有限制

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进行售后交易

3。是否有必要通过定向发行限制新股发行?必要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定向发行新股的,应当限制75%的新股发行。新三板正式挂牌后,董事、监事、高级股东和无任何职位的股东的比例是多少?董事、监事、高级股东、无任何职务的股东没有自愿限售承诺的,何时可以解除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可按以下比例办理第一批限售业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时所持股份75%需限售,25%可无限制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无任何职务的股东(该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起人,或者虽为公司发起人,但公司成立一年的),其股份在上市前12个月内未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转让,上市后被要求无限制出售,可一次性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申请上市的公司可在申请上市的同时办理首批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上市的公司在申请证券简称和代码时,可以向保荐证券公司提交第一批解除限售申请材料,保荐证券公司经审核后,出具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转让限制明细表,报我部第一批股份解除限制。申请上市的公司在完成申请和支付工作后,将按照国家股份转让系统的通知,同时收到我部的上市相关文件和《股票撤销登记通知书》。申请上市的公司在办理股票初始登记的同时,应当持《股票解除限售登记通知书》(原件)到中国结算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谁作为申请人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谁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人董事会担当,董事会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包括: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等。《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023-06-15
    472人看过
  • 由谁来承担股份有限公司债务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1、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2023-08-11
    203人看过
  • 股东转让公司股份或出资流程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1、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2、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23-06-05
    164人看过
  • 如何申请成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做市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2、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3、建立做市股票报价管理制度、库存股管理制度、做市风险监控制度及其他做市业务管理制度;4、具备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做市交易技术系统;5、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目前,由于相关技术系统开发原因,我司暂不接受做市业务申请。具体申请做市业务的规定将在条件成熟时公布。相关知识:做市商1、定义和坐市商是同义词,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2023-06-09
    272人看过
  • 转让解禁后的限售股怎么计税
    1、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实际卖出收入缴税,个人转让收入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3、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一、股权转让流程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2023-02-16
    283人看过
  • 股份转让由谁说了算
    2001年3月31日,济-南市xx局与xx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向xx电子转让其持有的**百货股份有限公司(600807)部分国家股共32162245股,占总股本的29.8%。4月29日,双方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按照协议,从4月29日起,xx局将拟转让给xx的股权委托xx管理,xx局除保留对这部分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外,其它股东权利全部委托给xx行使。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在5月10日召开的**百货董事会上,xx电子提出的董事会候选人议案未获通过,关于更改公司名称为“山东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仅以四比三的表决结果勉强通过。8月15日,**百货董事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同意xx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进行重组的决议,并要求济-南市xx局立即终止与xx电子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从而引发了xx电子与**百货董事会的纷争。目前,x
    2023-04-27
    314人看过
  • 国有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一、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审计吗股权变更过程中审计不是必须进行的,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公司控股股东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有限责
    2023-03-26
    498人看过
  •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为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现对上市公司存量股份的转让提出以下意见:一、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二、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六、本次解除限售存量
    2023-06-05
    464人看过
  •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做好股份转让公司未转让股份在股份转让代理系统登记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代表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公司做好股份转让系统未转让股份登记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根据《关于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其发行的股份继续接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和委托。目前,股权转让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保荐证券公司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报可转让股份,未进行不可转让股份的登记申报,影响了股权协议转让、质押登记、司法判决转让、股权置换等业务的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保护投资者权益,请保荐证券公司和股份转让公司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非转让股份登记手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本通知后。未转让股份登记的具体规定,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业务指引办理。办理非转让股份登记业务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2023-05-07
    459人看过
  • 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仅规定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最低标准。挂牌公司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第三条挂牌公司及其董事和相关责任人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挂牌公司披露的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的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挂牌公司设有董事会秘书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挂牌公司应指定一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挂牌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应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第五条推荐
    2023-04-27
    185人看过
  • 公司股份转让债务是否转让
    一、公司股份转让债务是否转让?公司股权转让,债务不会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股权是属于股东个人的,债务是属于公司的,公司是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这两者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份转让流程有哪些?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
    2024-01-19
    69人看过
  • 股份公司解散由谁决定
    公司解散可以由股东会讨论通过,也可以由登记机关责令解散,再或者法院判决解散。有以下情况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那么,公司解散由谁决定呢?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得出答案:公司解散可以由股东会讨论通过,也可以由登记机关责令解散,再或者法院判决解散。因此,具体解散由谁决定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2024-01-05
    270人看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哪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由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统一监管的第三家全国性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平台。支持股转挂牌(新三板)和两网一退(老三板)股票转让业务。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特点1、机构投资者①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法人;②实缴出资500万以上的合伙企业;③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社保基金、企
    2023-03-19
    5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regulations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股东主动转让股权;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权;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对股权的继承。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一)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
    2023-08-12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我不是很理解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30
      代办股份转让是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
    • 由谁承担股份有限公司债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0
      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抽逃出资。股
    • 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股票转让或者特定对象转让的,应如何办理公开转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
      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转让说明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持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提交申请文件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相关情况通知所有股东。在3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
    •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0
      为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现对上市公司存量股份的转让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
    •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否真的自由?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否会有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1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否真的自由?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股份公司作为资合性比较强的公司,股权转让相较于有限公司是比较自由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否予以限制,可以让公司自己决定,也就是由公司章程加以规定。那么,法律是否有规定呢?请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