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公租房是否仍可居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3:30:26 165 人看过

单位申请公租房辞职以后是不能继续住的,除非单位同意或者是缴纳一定的费用。单位申请公租房提供给职工住是单位的一种福利,辞职之后则不再享有。原申请单位因居住人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及时变更居住人或办理退房手续。因辞职后,应主动配合原单位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公租房还可以再出租吗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

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

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公租房将来会直接纳入“三房”审核系统管理。“近期的出租问题,都是靠‘三房’审核系统,审核出租家庭相关信息来查处。”将来公租房是市场化的管理,给予产权单位权力和责任,它要承担管理过程中转租、转借等问题的责任。

租住公租房将签订租赁合同,是完全的民事行为。如果租住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住保部门发现后,可会同产权单位进行审核,按租赁合同直接处理。即使到法院起诉,也会得到相应支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因此,对于这种特殊的保障性租住房,其实不能转租出去,申请公租房要注意。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四)房屋维修责任;(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成都2024公租房是否可以无限期居住
    成都公租房是否可以无限期居住?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1、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不一样的,廉租房只要条件符合,可以长久的一直居住,但是公租房是不能一直进行租赁的。2、公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种,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目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将实行定期复核制度。市住房保障机构定期组织联审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保障。3、公租房租期确实有一定年限。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保障家庭,可以重新申请,但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重新签订租
    2024-02-07
    127人看过
  • 公租房可以长期居住吗,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公租房可以长期居住吗,公租房可以住多久不能长期居住,租赁期限是5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
    2023-05-03
    351人看过
  • 烟台各种情况办理居住证材料(租房购房单位居住)
    流动人口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居住证受理机构(派出所)申领居住证的,应按类别提交以下书面证明材料。(一)在本地租赁房屋居住的应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育龄妇女申请人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备注:申请人手机号码、居住事由、婚姻状况、学历、政治面貌、服兵役情况,)2、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和户籍证明或者个人信息;4、房屋出租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出租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房屋出租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备注:房屋出租人手机号码、)5、随行携带未成年子女还应提供未成年子女户籍复印件;6、已婚申请人办理居住证时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在本地自购房屋居住的应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育龄妇女申请人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
    2023-05-29
    188人看过
  • 租赁房屋转让后租客是否仍能继续租住房
    一、租赁房屋转让后租客是否仍能继续租住房还可以继续租住的。如果承租人不想买下这套房子,那么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是可以按照原合同的条款继续租用这套房子,新出租人没有权利让承租人搬走。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二、租赁房屋转让方式有哪些1.房屋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2.房屋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3.其他合法方式:(1)以房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
    2023-10-30
    286人看过
  • 非深圳常住居民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非深圳户口不能申请公租房,公租房申请条件明确规定: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2.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3.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4.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5.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023-07-04
    365人看过
  • 公租房必须事业单位的人才能申请居住吗?
    公租房必须事业单位的人才能申请居住吗?:一、居住证怎么办理居住证办理在每个地区都有相关的规定,下面以成都为例:条件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
    2023-03-03
    55人看过
  • 卖房子后,老人是否仍享有居住权?
    房子被卖后老人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在房屋所有权人在此房子上为老人设立居住权与否。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和居住权合同,并且要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居住权才设立。因此,房子被卖后,老人要享有居住权需要在此之前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有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就算设立了居住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买受人享有的房屋所有权无法对抗原本已有的登记生效的居住权,当设有居住权的房屋被买卖时;居住权人对该房屋仍享有居住权益,而不能主张居住权已经消灭,把居住权人“轰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
    2023-07-04
    81人看过
  • 公租房单位是否报销供暖费
    (一)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统一供暖的职工个人取暖费报销按本规定执行。(二)职工个人住房取暖费原则上由住户中为主的男职工报销,双职工的由房屋产权人所在单位报销。非个人产权住房或产权人死亡的,具体按下列规定程序报销:1.属单位分配住房的,经单位同意,由分房单位报销;2.住户中只有一名职工的,由该职工所在单位报销;3.住户中有两名以上职工的,由为主的一名男职工所在单位报销;4.无男职工或男方失业的(凭失业证)及军人家属,由为主的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报销。(三)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由离、退休前所在单位报销。(四)伤亡职工户家中无其他职工的,由发给家属和子女抚恤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单位缴纳至子女成年为止。(五)职工拥有两处以上住宅的,单位只承担一处住宅的取暖费。(六)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主视为从业(在职)人员。(七)职工取暖费报销限额按以往管委会规定执行,超额面积自行负担。其中:1.机关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享
    2023-04-06
    237人看过
  • 公租房政策中是否有居住时限?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公租房最长期限为五年,租住家庭应在合同期满后退出房屋。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如果租房家庭不符合租房条件的,应尽快搬出去,如果出现暂时不能搬出的,可以给予两个月的过渡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北京公租房5年后可以买吗北京公共租赁住房五年后可以交易。近年来,国家重点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政府投资兴建和征收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五年,经市政府批准销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对于居住五年后的业主,购买价格可以通过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来计算,购买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清后,不支付房租;分期付款时,未付区域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房租;公租房不得
    2023-07-01
    317人看过
  • 居住证是否影响公租房的申请?
    不是的,暂住证可以作为申请公租房的证明材料,但仅仅有暂住证是不能获得审批的,在申请公租房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等规定的申请资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北京公租房如何申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北京公租房申请的流程: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2023-07-04
    329人看过
  • 同事租公租房,是否可一起住?
    公租房不可以合租,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公租房入住后,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更不能转租。办理入住时,承租人都拍了照,工作人员会据此不定期入户调查,一旦发现承租人转租,就视为违规,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住公租房划算吗住公租房划算,它价格很低廉,可以缓解低收入人群的经济压力;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申请的,在申请的时候,你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年龄必须要超过18周岁2.你的名下不可以有任何的房产3.你必须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是
    2023-07-05
    48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代表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额?
    申请公租房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代表职工申请。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法人代表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吗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所以公司法人是没有权利解散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
    2023-07-18
    459人看过
  • 居住房能否作为办公房出租
    一、居住房能否作为办公房出租居住房可以作为办公房屋出租,但如果想出租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住宅性质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且在改变住宅性质之前需要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如果没有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或者改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作住宅为办公房屋出租是违法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二、房屋出租合同包含什么内容房屋出租合同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6.租赁期限;7.房屋维修责任;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2023-04-11
    338人看过
  • 原单位有住房公积金,现在单位没有怎么办
    原单位有住房公积金,现在单位没有办理的,公积金会处于封存状态。员工可以直接办理提取手续,也可以要求新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依然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单位要求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会给予单位行政处罚,同时会限定单位给劳动者补交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
    2024-05-07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离婚后是否仍可在家中居住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23
      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尚未对起诉离婚后夫妻双方强制分居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建议夫妻在起诉离婚后逐渐独立生活,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中的一方欲向法院申请终止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则需透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在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应首先尝试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则应根据法定程序做出离婚决策(即判决离
    • 企业公租房转租后原单位可以用公租房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不能。公租房是企业名义申请的,企业要申请到公租房不容易的,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比方说企业要成立多少年,解决多少人员就业,每年纳税达到多少,是否高科技企业…………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以公司名义申请公租房。 国家跟公司直接收钱,企业跟员工收钱。 你离开这个单位,就意味着不能再住这个房子。
    • 单位租赁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入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2
      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什么时候入住这个问题的解答如下: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 居住公租房5年后是否可以买产权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租房租满5年可交易 未来几年,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
    • 持有居住证是否仍然有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6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址发生变动时,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具体来说,持有人在变动之日起的7日内,需要携带居住证和变动后的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办理手续的时间限制为3天,就可以拿到新的居住证。 在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时,需要使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对居住地址进行变更,并在居住证“居住地址”项目栏登记相应的变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