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和终止再就业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16:24 340 人看过

1、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重新就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与他们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待遇等,就业期间的医疗、劳动保险待遇等权利和义务。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终止书面协议的,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否则,协商解决。

2。再就业员工退休后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再就业员工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养老金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动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构成民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规定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体现劳动法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雇佣协议主体平等。所有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它不再受国家的特别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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