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2 10:42:20 312 人看过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政府征用土地补偿不满意,合法吗
    如果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强制征用。政府的强制征用考虑公共利益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给予一定赔偿。但是,各地区和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细分执行规则。你们的自治县是否有相关条例,以上是如何规定的,政府强制征用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实施行为的本机构要求审查,可以向主管的上司申诉,监督的行政诉讼。政府征用土地补偿是多少年啊?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按照年的产值计算,目前对此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应当每三年公布或调整一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二款、三款的规定,第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
    2023-08-05
    250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中经济林怎样补偿
    一、土地征收中经济林怎样补偿进行土地征收时,经济林木的补偿包括土地价值补偿、林木价值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其中林木价值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
    2023-04-18
    315人看过
  • 海南保亭征收土地怎样补偿
    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因为一般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规范,无论是高速公路占地拆迁还是其他项目拆迁,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合法补偿,拆迁补偿的处理如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
    2024-05-15
    316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金不满需要如何办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征地补偿款不满意怎么办被征收人不满意征地补偿款、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要注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二、公房拆迁纠纷可不可以起诉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三、因修建高铁要拆迁被征收人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因修建高铁征收土地的,被征收拆迁人需
    2023-06-24
    342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方式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二、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方式是怎样的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方式为:1.产权转换;2.货币补偿;3.混合补偿三种。采取什么补偿方式,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自行协商确定,并且在征收补偿协议书中载明补偿的方式。三、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
    2023-02-21
    90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征收土地怎样补偿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菏泽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2、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3、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
    2023-08-12
    480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城市户怎样补偿
    一、征收集体土地城市户怎样补偿征收集体土地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获得补偿。所以城市户口的人,不是本村村民没有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土地征收补偿注意事项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
    2023-06-12
    109人看过
  • 征收土地种植的药材怎样补偿?
    种植药材的土地被占用,应当按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的地上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政府征用农村土地,会向农户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其中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应该是参考药材的市价,进行一定比例的折算,按照青苗费补偿。如果农民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公告阶段提出自己的主张,即便是到了实施阶段,也可以通过发起行政诉讼维权。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2024-05-10
    17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1、可以双方协商,求助政府部门进行调解;2、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建议大家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城市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方案可“先提意见后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11条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一经拟定就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众意见征询。随后,地方政府还要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和根据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故此,在此阶段被征收人若对补偿标准不满,则应当及时行使“提出意见权”,而不要随便放弃法律赋予的这项权利。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时,征收补偿方案会一并公告。此时被征收人若对补偿方案不满,可通过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救济。农村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批前批后提意见,可裁决可诉讼”相较于城市房屋拆迁,农村的情况要复杂一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
    2023-04-04
    438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中,土地补偿会怎么分
    也许是国家的政策导向,也许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国各地普遍拉开了土地征收运动。随之而起的是身临其境的被征收当事人对征地补偿费的关注。几乎所有的被征收者,听到土地征收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家的那块地能分多少钱呢?对呀,如果你的土地要被征收或正在被征收,你能分多少钱呢?政府分给你的钱你会觉得满意吗?有没有会相比较市场价会高一点的补偿呢?这钱都是怎么分的呢?……很多疑问都会随着补偿费的问题而延伸开。目前,在土地征收实践中,由于征收程序不规范和直接操作征收拆迁工作人员的违规执法等原因,会直接损害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反馈到被征收人身上的现象就是现下的征收拆迁补偿费普遍偏低,由此而引发了很多暴力纠纷。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如是说。那到底被征收人该分多少钱才合适呢?下面跟着在明律师来看看关于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然后根据这些法律规定计算,你来说说看,你能分多少钱。一、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
    2023-04-12
    371人看过
  • 怎样合理分配征收土地补偿费
    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保障,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紧靠城市的农村集体土地陆续被征为国家所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使用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各地做法不一,导致纠纷不断发生,有些已经成为农村不安定的重要因素,这些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审理亦困难重重。为此,笔者试对这类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为处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殊表现,其特点就是生产资料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归全体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不能量化到每个农民个人身上,这里的集体所有不同于民法理论上的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集体所有不是集体成员共同私有,不是个体私有的集合,每个农民不是集体土地的真正所有者,只是集体土地的占有者、使用者,农民平等的在土地上劳动,按照每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进行“按劳分配”,而不是以土地所有者身份“按资分配”。我国《宪法》和《土
    2023-12-18
    115人看过
  • 同是征收土地,为何这两种征地补偿不一样
    在农村地区进行农业生产时有温室大棚和普通种植两种种植方式,温室大棚补偿高于普通种植的原因是土地产值不同、地上随着物补偿不同和安置人员不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
    2023-02-27
    290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是不是可以提起诉讼
    一、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是不是可以提起诉讼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进行起诉。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可以就补偿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2023-07-09
    106人看过
  • 土地征收后宅基地怎样安置,宅基地征收如何补偿
    一、土地征收后宅基地怎样安置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村民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兴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二、宅基地征收如何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
    2023-06-17
    1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政府征用土地补偿不满意,合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5
      如果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强制征用。政府的强制征用考虑公共利益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给予一定赔偿。但是,各地区和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细分执行规则。你们的自治县是否有相关条例,以上是如何规定的,政府强制征用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实施行为的本机构要求审查,可以向主管的上司申诉,监督的行政诉讼。
    • 对政府征收的土地不满意是否应采取补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2
      对政府征用土地赔偿不满意能强制征用,如果政府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或者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可以强制征用的。政府的强制征用必须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补偿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
    • 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3
      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并且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果还是不行的话,村民可以发起民事诉讼,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 农村土地补偿怎样征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9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1、土地补偿费、依法
    • 宅基地被征收能否强拆,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9
      宅基地被征收能否强拆 征收宅基地时,如果被征收人违反法律规定,拒不交出土地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