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行政机关需要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7 03:30:08 192 人看过

根据《行政法》,行政机关的赔偿范围包括侵权行为和侵权损害。侵权行为包括违法拘留、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殴打等暴力行为、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以及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侵权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可得利益损害和精神损害。

根据《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范围包括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和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两大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1、物质损害:

(1)实际损害;

(2)可得利益损害。

2、精神损害。

行 政 机 关 在 赔 偿 过 程 中 如 何 确 定 精 神 损 害 ?

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并非可由受害人漫天要价,而是综合以下几种因素来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因此,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具体的统一标准,而是结合这六个方面以及实际情况,由法院酌定赔偿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上因素确定,其中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因素。

根据《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范围包括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和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两大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 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

(1)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2)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

(3)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4)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1. 物质损害:

(1) 实际损害;

(2) 可得利益损害。

2. 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并非可由受害人漫天要价,而是综合以下几种因素来确定:

(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因此,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具体的统一标准,而是结合这六个方面以及实际情况,由法院酌定赔偿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上因素确定,其中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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