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和要约阶段导致了损失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0:30:55 391 人看过

一、承诺和要约阶段导致了损失该怎么办

企业如果接到对方的要约,应在对方要求的承诺期限进行承诺,并不要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二、要约

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思拘束;

3、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三、在承诺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承诺方式不当,承诺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经书面承诺直接以行为的方式给予承诺,以免给自己造成风险;

(2)把新要约当承诺,产生这种原因主要是在承诺的过程中对对方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以至把新要约当成承诺,误以为合同已经成立,最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企业在作出承诺时候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应特别注意的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变更。

企业如果接到对方的要约,应在对方要求的承诺期限进行承诺,并不要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要约承诺一般都出现在合同签订前的协商过程中,合同签订的双方意见达到统一就可以要约承诺,有了要约承诺基本上也就代表合同可以生效了,要约承诺可以更加清晰的确认双方的责任以及双方的权利,更利于判断合同的成立过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要约什么阶段有效力
    一、要约什么阶段有效力以口头形式发出要约,其要约中定有承诺期限的,受要约人在约定期限内作出的承诺,对要约人有拘束力。口头要约中未定有承诺期限的,仅在受要约人立即承诺时,才对要约人有拘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对口头要约作出承诺,要约随即丧失效力。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其要约中定有承诺期限的,于期限届满对要约人丧失拘束力。书面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依通常情形能够收到承诺所需的一段合理期间内,对要约人有拘束力。在合理期限内要约未被承诺时,要约即丧失法律效力。何谓合理期间,通常要考虑三个因素:要约到达于受要约人的必要期间;受要约人考虑接受承诺与否需要的必要期间;承诺发出至到达要约人所需要的必要期间。在合同实践中,确定这三段时间的合理与否,则要根据每个要约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要考虑要约内容的繁简,发送要约或者承诺通知所采取的方法迅速与否以及是否受到非常事件的影响等等。二、要约的法律效力是什
    2023-06-04
    385人看过
  • 承诺是什么意思,承诺和要约区别在哪
    一、承诺是什么意思,承诺和要约区别在哪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要件不同:1、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二)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二、要约和承诺是否可以撤回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承诺没有撤销制度
    2023-06-04
    364人看过
  •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变更怎么办,及一致性原则
    一、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变更怎么办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变更,会被视为新要约。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二、承诺与要约内容的一致性原则1.承诺与要约内容一致性原则,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后,合意达成形成合同的关键。2.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实质性内容等进行变更,视为对原要约的不同意,而形成一个新的要约。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反要约”,在此种情况中,意味着受要约人不同意要约人的要约,合同暂未成立。三、承诺实质性变更的情形承诺实质性变更的情形: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中的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
    2023-05-06
    221人看过
  • 承诺延迟中承诺延迟和承诺失效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1.承诺被撤回;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承诺延迟的情况有: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一、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况吗?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形。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如下: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4、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三、怎样定立要约的有效期要
    2023-04-12
    333人看过
  • 如何区别要约和承诺
    要约与承诺有以下的区别:1、两者的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两者的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必须要具体明确,而承诺的内容应当要与要约内容相一致;3、能否撤回、撤销不同,要约是可以撤回和撤销的,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承诺是可以撤回,但是不可以撤销,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一、受要约人可以撤销合同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只能由要约人撤销,而受要约人是没有权撤销要约的,受要约人如果不同意要约的,可以不作出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
    2023-06-27
    362人看过
  • 要约承诺失效条件是怎样的
    1、要约失效条件:(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承诺失效条件:(一)承诺撤回(二)承诺超期(三)承诺延误一、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的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两者的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必须要具体明确,而承诺的内容应当要与要约内容相一致;3、能否撤回、撤销不同,要约是可以撤回和撤销的,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承诺是可以撤回,但是不可以撤销,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二、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
    2023-03-20
    492人看过
  • 如何区分承诺和要约?
    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一、承诺书和协议书有哪些的区别承诺书和协议书的区别是:1、含义不同、主体不同,承诺书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而协议是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经过协商,共同作出的;2、订立程序不同,承诺书需由承诺人作
    2023-06-28
    364人看过
  • 缔约过失发生的阶段是怎样的
    缔约过失发生的阶段是:合同成立前。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不发生在合同成立后。一、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会有哪些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并给对方造成损失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1、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履行或者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来免除合同规定的义务。2、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性质、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
    2023-06-23
    345人看过
  • 因对方过错导致损失违约方要承担责任吗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由于对方过错,造成某种损失,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无关,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撤销后可追究违约责任吗合同被撤销后,过错方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023-06-28
    179人看过
  • 案件到了批捕阶段该怎么办
    一、案件到了批捕阶段该怎么办案件到了批捕阶段后要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详情为后期辩护做好充份准备。因为律师要先会见,才能决定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所谓对症下药,家属配合工作即可。到了批捕阶段就必须达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1、受理立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2、进行侦查。要收集、调取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进行进行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3、侦查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4、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且已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
    2023-04-16
    465人看过
  • 什么叫承诺的效力和承诺失效
    承诺的效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将近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要约人接受要约所做的答复不发生法律效力:a.承诺撤回。承诺人可以发出承诺后又撤回承诺,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b.承诺逾期,要约方没有认可其为承诺。
    2023-06-09
    75人看过
  • 合同缔约阶段要注意什么
    一、合同缔约阶段要注意什么合同有许多种类,比如:公司合同、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和劳动合同等。下面就以劳动合同为例,讲解签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一)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二)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三)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四)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六)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
    2023-04-14
    338人看过
  • 区别要约和承诺的重要性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被要约人。承诺是指接受要约的意思。申请与承诺的区别:1、意思表示要件不同,申请内容具体明确;申请内容应与申请内容一致。表示受申请人承诺,申请人即受申请内容的约束;承诺对申请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为新申请;2、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应及时反对或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进行任何变更;3、生效不同:要约采用到达主义,当要约到达时生效。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发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可以通过行为进行承诺。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这是涉及理论方面的,虽然对于专业人士而言,难度不大。但是对于一般民众而言,那可是非常难理解的。要约是属于双方意思表达的形式上的一种,与之相对应的是承诺。那这个是比较好理解的,先有要约的存在,并且传达给受要约之人。当受要约之人
    2023-07-08
    131人看过
  • 年民法典的要约和承诺
    一、民法典的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有哪些?(一)、要约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思拘束;3、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二)、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表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2、不得附条件;3、受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4、如果承诺生效同时合同成立。(三)、要约承诺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2、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合同订立的时空都在扩大,以要约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基础判断合同成立与否、进而分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就愈显必要。二、要约承诺的价值是什么?1、使合
    2023-04-12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协议的成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阶段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5
      律师解答 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阶段并不是必须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但合同的成立不一定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当事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时成立。
    • 怎么区分要约和承诺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7
      1、概念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 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
    • 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阶段,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8
      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阶段并不是必须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但合同的成立不一定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当事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时成立。
    • 承诺阶段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
      在承诺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承诺方式不当,承诺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经书面承诺直接以行为的方式给予承诺,以免给自己造成风险;(2)把新要约当承诺,产生这种原因主要是在承诺的过程中对对方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以至把新要约当成承诺,误以为合同已经成立,最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企业在作出承诺时候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
    •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导致损失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5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低于损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适当降低或者提高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当事人没有主动提出调整违约金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会主动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