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条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民事、行政的诉讼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诉讼中,行政枉法裁判罪是什么意思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主体上,只有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在主观上,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背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仍然做出判决;
第三,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扰乱了审判秩序;
第四,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存在不忠于事实真相和不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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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民事、行政的诉讼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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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5(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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